1傷寒纘論卷下
實雖自利亦須下之,下後裏氣得通,則脈自不滑,亦不遲耳。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中痛而不滿者為陰寒,滿而不痛者為虛氣,此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宿食本不當吐,以其人素多痰飲,載宿食於上脘,故宜用吐法,其高者因而越之也。
此條金匱多宜瓜蒂散四字,其後又有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
脈緊頭痛有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二條,皆但言宿食,而不言下之者,
以其兼見外因之脈證,則當外因例治矣。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也,當下之。
此條世本尚有宜大承氣湯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詳未盡之邪,可以留伏經年而發,
必係寒邪,寒邪惟可備急丸溫下,不應大承氣寒下也,設屬熱邪,
必無經年久伏之理。已上宿食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汗則衂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
氣虛則不能護衛其血,故妄行而為衂,衂則亡津胃燥,
故渴而心中苦煩,若更飲水傷其肺胃,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汗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發汗汗不止,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瞤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筋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
穀不得前。
發汗則無汗者,腎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疼,目運惡寒,
皆為腎病,王太僕云:食入反出,是無火也,當補腎藏真陽為主。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下之傷胃動肺,咽燥鼻乾,津液內竭,而喜引飲也,頭眩心悸者,水飲傷肺,
心主不寍,而煩悸眩暈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下之損脾,而肝氣復行於脾也,雖有身熱,
臥則欲踡者,表熱裏寒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下之掌握熱煩,言掌中雖熱,而握固不伸也,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表寒裏熱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脤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腹滿頭眩,下清穀,心下痞,以下之傷脾,腎氣則動,腎邪凌心也。
按動氣本因脾土衰弱,不能約制腎水,水飲凝結而成,雖水乘土位之微邪,
而仲景汗下俱禁者,以汗下必先動脾之津液,故東垣每以驗脾之盛衰,
凡按之牢若痛者,即動氣也,動氣本屬脾矣,四藏中某藏之虛,即乘其部而見之,
《傷寒纘論卷下》:
若腹瀉是由實證引起,仍需使用瀉下法治療。瀉下後體內氣機通暢,脈象自然不再滑數或遲緩。
腹部脹滿且疼痛的病症屬於實證,應使用大承氣湯瀉下治療。若僅疼痛而不脹滿屬陰寒證,僅脹滿而不疼痛則屬虛證。既脹滿又疼痛明顯是實熱結滯,需立即瀉下。
宿食停滯在上脘部時,應採用吐法治療。宿食本不該用吐法,但因患者素有痰飲,將宿食壅滯於上脘,故適合用吐法,即「病位在上者應從上而解」的原則。《金匱要略》此條提及宜用瓜蒂散,後文又補充:脈緊如轉動繩索般變化無常者為宿食證;脈緊伴頭痛可能是風寒,也可能是宿食停滯。這兩條僅論宿食而未言瀉下,是因兼見外感脈證,應按外感病治療。
腹瀉痊癒後,隔年同月同日復發,是病邪未盡所致,應再次瀉下治療。後世版本此條原有「宜大承氣湯」五字,實為衍文故刪去。未盡之邪能潛伏經年而發,必屬寒邪,寒邪宜用溫下法的備急丸,不該用寒下的大承氣湯。若是熱邪,不可能潛伏經年之久。(以上為宿食證治範例)
臍右側有搏動感者不可發汗,發汗會導致鼻衄、口渴、心煩,飲水即吐。此「動氣」指臍周搏動感,發汗會損傷肺氣,氣虛不能攝血則鼻衄,失血傷津則口渴心煩,飲水更傷肺胃故嘔吐。
臍左側動氣者不可發汗,發汗會頭暈、汗出不止、肌肉跳動。此因發汗過度導致陽氣外虛。
臍上部動氣者不可發汗,發汗會引發氣上衝心。發汗傷陽會加重心氣虛損,腎水乘虛上逆凌心。
臍下部動氣者不可發汗,發汗會導致無汗、心煩、骨節疼痛、頭暈畏寒、食入即吐。此因腎水不足,虛火上炎,屬腎陽虛衰之證。
臍右側動氣者不可瀉下,誤下會傷津液,導致咽喉乾燥、鼻乾、頭暈心悸。此因瀉下傷及脾胃,影響肺氣,津虧則引飲,水飲犯肺則心悸眩暈。
臍左側動氣者不可瀉下,誤下會導致腹中拘急、食不下、動氣加劇,雖有身熱卻蜷臥。此因瀉下傷脾,肝氣乘脾,形成表熱裏寒之證。
臍上部動氣者不可瀉下,誤下會掌心煩熱、身冷汗出、欲澆冷水。此為熱鬱於內而寒現於外的表寒裏熱證。
臍下部動氣者不可瀉下,誤下會腹脹突發、頭暈、完穀不化、心下痞滿。此因瀉下傷脾,腎氣上逆凌心所致。
按:動氣本因脾土虛弱不能制約腎水,水飲凝結而成。雖屬腎水反侮脾土的輕證,但仲景禁止汗下,因汗下會更傷脾津。李東垣常以此診脾之盛衰,按之堅硬或疼痛即為動氣。動氣雖屬脾病,但五臟中某臟虛弱時,也會在其相應部位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