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纘論卷上
膿血止,芍藥甘草湯。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
其後必便膿血,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
故為進也。
太陽以惡寒發熱為病進,恐其邪氣傳裏也,厥陰以厥少熱多為病退,
喜其陰盡復陽也,然熱氣有餘,又為內外癰膿便血之兆矣。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
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
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
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
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陰經中,
內無真陽不患其厥,但患不能發熱,與夫熱少厥多耳,然厥證多兼下利,
其陽熱變為陰寒者,十常六七也論中恐暴熱來,出而復去後三日脈之,其熱尚在,
形容厥證重熱之脈證如覩,然得熱與厥相應,尤無後患,若熱氣有餘,
病勢雖退,其後必發癰膿,以厥陰主血,熱與血久持不散,必致壅敗也。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與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
必作利也。
傷寒厥而心下悸,以邪熱內深,飲水過多,水氣乘心所致也,水者心火所畏,
故乘之則動悸不寍,飲之為患,甚於他邪,所以乘其未漬入胃,
先用茯苓甘草湯以清下利之源,後乃治厥,庶不致厥與利相因耳。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已下利而更煩,似乎邪未盡解,然必心下濡而不滿,則為虛煩,
與陽明誤下胃虛膈熱之證頗同,故俱用湧法也。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候不利,唾膿血,
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此表裏錯雜之邪,雖為難治,
非死證也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明是陽邪陷陰之故,非陽氣衰微可擬,手足厥冷者,
胃氣不布也,下部脈不至者,因泄利不止而陰津下脫也,咽候不利,唾膿血者,
陽邪搏陰上逆也,所以仲景特於陰中提出其陽,得汗出而錯雜之邪盡解也。
或問傷寒三陽證宜汗,而厥陰證中有麻黃升麻湯之例,其故何也,
詳此證之始原係冬溫,以其有咽痛下利,故誤認傷寒裏證而下之,致泄利不止,
脈變沉遲,證變厥逆,皆熱邪內陷,種種危殆,賴真陽未漓猶能驅邪外行,
而見咽喉不利唾膿血,明係熱邪返出,遊溢少陰經脈之候,亦為木槁土燔,
凌爍肺金之候,方中用麻黃升麻,所以升陷內之熱邪,桂枝芍藥甘草當歸調其營衛,
《傷寒纘論卷上》:
膿血停止後,可用芍藥甘草湯治療。
傷寒發熱四天,四肢冰冷三天,又發熱四天,且發熱時間多於冰冷時間,病情應會好轉。若第四到七天熱度未退,之後可能會出現便血。若傷寒四肢冰冷四天,發熱僅三天,之後又冰冷五天,表示病情惡化,這是因為寒多熱少、陽氣衰退所致。
太陽病以怕冷發熱為病情加重,擔心邪氣內傳;厥陰病則以冰冷少、發熱多為病情好轉,代表陰氣消退、陽氣恢復。但若熱氣過剩,可能預示內外癰腫或便血。
傷寒初期發熱六天,後轉冰冷九天並腹瀉。通常四肢冰冷伴腹瀉時應無食慾,若反而能進食,需警惕「除中」(胃氣將絕)。可試吃麵餅測試:若未突然發熱,表示胃氣尚存,可能康復;但若熱度短暫暴起又退,則非佳兆。三天後再診脈,若持續發熱,預計次日半夜會好轉,因發熱與冰冷的日數平衡(各九日)。若三天後脈象仍數且熱不退,代表熱氣殘留,恐引發癰腫。
少陰經內藏真陽,最怕四肢冰冷,故說嘔吐腹瀉但手足不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陰經無真陽,不怕冰冷,卻怕無法發熱或熱少冷多。厥證常伴腹瀉,且陽熱轉陰寒的機率達六七成。若熱度短暫出現又消失,但三天後仍持續發熱,且與冰冷日數對等,預後較佳;若熱氣過剩,即使症狀減輕,後續仍可能化膿,因厥陰主血,熱邪久滯必致血瘀潰爛。
傷寒四肢冰冷且心下悸動,應先治水濕,用茯苓甘草湯,再治冰冷,否則水濕侵胃會引發腹瀉。此因邪熱內蘊、飲水過多,水氣擾心所致。水克心火,故心悸不寧,需趁水濕未入胃前先利水,再治厥冷,避免兩者互為因果。
腹瀉後更煩躁,按壓心窩柔軟者為虛煩,宜梔子豉湯。此與陽明病誤下後胃虛膈熱類似,均屬虛熱上擾,故用催吐法。
傷寒六七日,大瀉後寸脈沈遲、手腳冰冷、下肢脈弱、咽喉不適、吐膿血、腹瀉不止者難治,可用麻黃升麻湯。此為表裡邪氣交雜,雖棘手但非絕症。大瀉後寸脈沈遲是陽邪陷陰,非陽虛;四肢冷因胃氣不達;下肢脈弱因腹瀉脫津;咽喉與膿血為陽邪上衝。仲景以此方升散內陷之熱,調和營衛,使汗出邪解。
有人問:三陽證宜發汗,為何厥陰病也用麻黃升麻湯?
此證原屬冬溫(溫病),因咽痛腹瀉被誤認為傷寒裡證而誤下,導致熱邪內陷、脈沈遲厥逆。幸真陽未衰,驅邪外顯為咽喉潰膿,反映熱邪外溢少陰經或肺金受灼。方中麻黃升麻升散內熱,桂枝、芍藥、甘草、當歸調和營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