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纘論卷上
即是胃和則愈之意,用薑棗和胃者,不過使半表之邪,仍從肌表而散也,
獨怪後世用小柴胡,一概除去人參,加入耗氣之藥,此豈仲景立方本意哉。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
加栝蔞實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苓,加芍藥三兩,若脇下痞鞕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苓,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
溫覆取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胸為陽分,煩為陽邪,以陽邪留薄於胸中,故去半夏人參之助陽,
而加栝蔞實以滌飲除煩也,渴為津液受傷,故去半夏之辛燥,而用栝蔞根之清潤,
加用人參之甘以益津也,腹中痛者為陽邪攻陰,以黃苓能傷胃中清陽之氣,故去之,
芍藥專主陽邪傳陰,為陰中伐木之要藥,故滯下亦咸用之,設陰寒腹痛自利,
又為切禁也,脇下痞鞕,為飲結于少陽部分,故去大棗之甘壅,
而加牡蠣以軟堅逐邪為務也,心下悸而小便不利,為水停心下,
故去黃苓之苦寒助陰,而加茯苓以淡滲利水也,若不渴外有微熱者,
知熱邪未入於裏,故去人參而加桂枝,溫覆取微汗以解表也,若咳者為肺氣受邪,
故去參棗之益氣,生薑之上氣,而加乾薑之辛散,兼五味之酸收,以散邪斂肺也。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
卻發熱汗出而解。
下之,而證不罷,復與柴胡以升舉之,使邪不致陷入陰分也,設見腹痛煩躁等證,
必當從去黃苓加芍藥法矣。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本表證而用表藥,汗不透,故未愈,當再與輕表,則立解矣醫見熱不除,
疑為前藥未當,反與下藥則誤矣,然雖誤下,以其先前曾用過表劑,邪勢已殺,
故不為逆,但未盡表邪,因下藥引入半裏,所以從少陽例治也,邪氣已入於府,
與裏藥下之矣,其下未盡,故熱不去,當更與裏藥則已,醫見下之不愈,
疑前藥未當,反與表藥則誤矣,以其先前曾服過下藥,裏邪少殺,故不為逆,
但未盡餘熱,因表藥提出半表,所以亦從少陽治例也。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難,脈細者,
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況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
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
得屎而解。
陽微結者,陽分之邪,微微結聚,不能傳出於表也,註作陽氣衰微,故陽氣結聚,
《傷寒纘論卷上》:
這段文字講的是胃氣調和則病癒的道理,使用生薑、紅棗調和胃氣,只是為了讓半表之邪從肌表散發。後世使用小柴胡湯時,卻一概去掉人參,加入耗氣的藥物,這並非張仲景立方的本意。
傷寒或中風出現柴胡湯證時,只要見到一個主證即可使用,不必所有症狀都具備。具體加減如下:
- 胸中煩悶但不嘔吐:去半夏、人參,加一枚栝蔞實。
- 口渴:去半夏,加人參至四兩半,加栝蔞根四兩。
- 腹中疼痛:去黃芩,加芍藥三兩。
- 脅下痞硬: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 心悸、小便不利:去黃芩,加茯苓四兩。
- 不渴但外有微熱:去人參,加桂枝三兩,蓋被取微汗即癒。
- 咳嗽: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這些加減的原理是:
- 胸中煩悶屬陽邪留滯,故去助陽的半夏、人參,加栝蔞實清熱化痰。
- 口渴是津液受損,故去辛燥的半夏,用滋潤的栝蔞根,並加人參生津。
- 腹痛是陽邪傷陰,黃芩會傷胃氣故去除,芍藥能調和陰陽,是治療腹痛要藥。
- 脅下痞硬是水飲停聚,故去甘膩的大棗,加牡蠣軟堅散結。
- 心悸小便不利是水氣停滯,故去苦寒的黃芩,加茯苓利水。
- 外有微熱表示邪未入裏,故去人參,加桂枝解表。
- 咳嗽是肺氣受邪,故去補益的參、棗和升散的生薑,加乾薑散寒、五味子斂肺。
若誤用下法後柴胡證仍在,可再給柴胡湯,會出現戰汗而解的現象。這是因為柴胡湯能升提邪氣,防止邪入陰分。若出現腹痛煩躁等症狀,則需按去黃芩加芍藥的方法處理。
治療應遵循原則:該發汗時誤用下法是錯誤的,反之亦然。但若先前已用過正確治法,即使誤治也不致造成嚴重後果,只是可能使病邪轉入半表半裏的少陽證。
傷寒五六日出現頭汗、微惡寒、手足冷、心下脹滿、不欲食、便難、脈細等症狀,屬於「陽微結」,表示病邪半在表半在裏。雖然脈象沈緊,但因有頭汗(陰證不應有汗),可排除少陰病,宜用小柴胡湯。若未完全痊癒,通便後即可解除。所謂「陽微結」,是指陽分邪氣輕微結聚,不能完全透表而出(註解誤作陽氣衰微而結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