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傷寒纘論卷上 (22)

1傷寒纘論卷上

不可拘於府病為陽,概用寒下而禁用溫劑也。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風為陽,陽能消穀,故能食,寒為陰,陰不能消穀,故不能食,蓋邪入陽明,

已至中焦營衛交會之處,渾然一氣,似難分辨,惟能食不能食,差有據耳。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陽明氣血俱多,故其脈長而大。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此二條言太陽之邪初入陽明,未離太陽,故仍用桂枝湯解肌,則風邪仍從衛分而出,

用麻黃湯發汗,則寒邪仍從營分而出矣,陽明營衛難辨,辨之全藉於脈證,

風邪之脈,傳至陽明,自汗已多,則緩去而遲在,寒邪之脈,傳至陽明,發熱已甚,

則緊去而浮在,此皆邪氣在經之徵,若傳入於府,則遲者必數,浮者必實矣,

設不數不實,定為胃虛不勝攻下之證也。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欬,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此胃熱協風邪上攻之證,以風主運動故也,風邪攻胃,胃氣上逆則咳,

咽門者胃之系,咳甚則咽傷,故必咽痛,宜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以散風邪,袪胃濕,

若胃氣不逆,則不咳,咽亦不痛也。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此胃熱協寒邪鬱於皮膚之證也,言久虛者,明所以不能透出肌表之故,

宜用桂枝二越婢一湯主之,非謂當用補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陽明無汗嘔咳,手足厥者,得之營衛俱傷,而邪熱入深也,然小便利,

則邪熱不在內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

若不嘔不咳不厥,而小便利者,邪熱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巔頂之理哉。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此必衂。

漱水不欲嚥,知邪入血分,血為陰,故不能消水也,陽明之脈起於鼻,

血得熱而妄行,必由清道出也。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衂。

能食知邪不在裏而在經,故必衂。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脈浮緊而潮熱者,太陽寒邪,欲入陽明之府而未入也,邪雖未入,

而潮熱之證預形矣,脈但浮而盜汗出者,太陽風邪,將傳少陽之經而未傳也,

經雖未傳,而盜汗之證先見矣,蓋少陽氣血俱少,本不主汗,以其邪熱在裏,

熏蒸陽明,而陽明肉腠自固,故不得出,乘合目時,脾氣不運,肉腠疎豁,

則邪熱得以透出,所以盜汗雖為少陽證,而實不外乎陽明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

白話文

《傷寒纘論卷上》:

不可拘泥於「腑病屬陽」的觀念,一概使用寒涼瀉下法而禁止溫熱藥劑。

陽明病中,能進食稱為「中風」,不能進食稱為「中寒」。風屬陽性,能助消化故可進食;寒屬陰性,不利消化故無法進食。邪氣侵入陽明經時,已達中焦營衛交會之處,氣血混雜難分,唯有透過進食能力差異可作為辨證依據。

傷寒病程三日時,陽明脈象顯現宏大特徵,因其氣血充盛,脈象長而寬大。若脈浮大本應發汗,誤用瀉下法則屬嚴重錯誤。陽明病出現脈遲、汗多、微惡寒時,表示表證未解,可用桂枝湯發汗;若脈浮無汗而喘,則宜麻黃湯發汗。此二條說明太陽病邪初傳陽明時,仍可沿用太陽病治法:桂枝湯使風邪從衛分透散,麻黃湯令寒邪自營分排出。辨別陽明病營衛證候需綜合脈證,風邪傳至陽明因多汗而脈轉遲,寒邪傳至陽明因高熱而脈顯浮,此皆邪在經絡之徵兆。若邪入腑則遲脈轉數、浮脈轉實,若無此變化則屬胃虛不宜攻下。

陽明病僅頭暈不畏寒、能食卻咳者,多伴咽痛;不咳則咽不痛。此乃胃熱夾風邪上攻所致(風性主動),胃氣上逆致咳,咽喉為胃系所過,咳甚則咽傷而痛,宜用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散風除濕。若胃氣不上逆則不咳不痛。

陽明病本應多汗,反無汗且皮膚如蟲爬感,屬久虛致邪鬱肌表(非需進補,宜桂枝二越婢一湯)。若無汗但小便通利,二三日後出現嘔咳、手足冷者必頭痛;無此症狀則頭不痛。此因營衛俱傷、邪熱深陷,但熱邪趨上故頭痛,宜小青龍湯。若無嘔咳厥逆,熱邪隨小便排出則不會上攻頭部。

陽明病口乾欲漱水不欲咽者,必發鼻衄。因邪入血分(血屬陰不化水),陽明經脈起於鼻,熱迫血妄行。脈浮發熱、口鼻乾燥能食者亦易衄血,此為邪在經不在裏之象。

脈浮緊伴潮熱者,為太陽寒邪欲傳陽明腑而未入;脈僅浮現盜汗者,乃太陽風邪將傳少陽經而未傳。少陽本不主汗,因邪熱熏蒸陽明,趁閉目時脾運減弱、腠理疏鬆而透發,故盜汗雖屬少陽證實與陽明相關。

陽明中風見脈弦浮大、氣短、腹滿、脅下心痛,久按氣滯不通者...(後文未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