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纘論卷上
始得行驅陽救陰之法,註家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遂謂小便利者,陰未盡虛,
則陽猶可回,是認可治為回陽,大失經旨,不知此證急驅其陽,以存陰之一線,
尚恐不得,況可回陽以更刦其陰乎,且頭汗乃陽邪上壅,不下通於陰,
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設見衂血,則邪從衂解,
頭間且無汗矣,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衂矣,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證,
亦謂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設有汗更不圊血矣,
豈有得汗而反加衂血圊血之理哉,又豈徧有身無汗,
而頭汗為亡陽之理哉。
太陽病二日煩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
必發讝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
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鞕,小便當數,而反不數,
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火邪入胃,十餘日不解,忽振慄自下利者,火邪從大腸下奔,其候本為欲解,
然而不得解者,以從腰以下不得汗,邪雖下走,終不外走,故不解也,
上條從頭以下不得汗,其勢重,此條從腰以下不得汗,其勢較輕,足下惡風者,
見陽邪在下也,小便不得,見陽邪閉拒陰竅也,與不得汗正同,
所以大便亦鞕,益見前之下利為火勢急奔,火勢衰滅則利止也,反嘔者,
邪欲從上越也,欲失溲者,邪欲從陰出也,皆餘邪欲散之徵,胃火既減,
小便當數復不數,則津液可回,乃至津回腸潤,則久積之大便必盡出,大便出多,
則小便之當數者始數矣,腸胃之間,邪熱既散而不持,則腰以下之得汗,並可知矣,
得汗則陰分之陽邪,盡從外解,然後身半以下之陰氣得上,而反頭痛,
身半以上之陽氣得下,而反足心熱,欲解之候,尚且如此,火邪助虐為何如哉。
太陽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清圊同)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奔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復受火邪,
則必加煩擾不寍,由是深入血室而為圊血也,蓋陽邪不解,得以襲入陰中,
動其陰血,倘陽邪不盡,其圊血必無止期,故申之曰火邪,
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微數之脈,慎不可炙,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
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微而數。陰虛多熱之徵也,此而炙之,
則虛者益虛,熱者益熱,不至傷殘不止耳。
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炙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奔豚者腎邪也,北方腎邪,
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以外解風邪,內泄陰氣也。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
《傷寒纘論卷上》:
起初施行驅散陽邪、救護陰液的方法時,註解醫家拘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認為小便通利代表陰液未完全虛耗,陽氣尚可輓回。這種將「可治」理解為「回陽」的觀點,嚴重偏離經典原意。實際上,此證應急速驅除陽邪以保全殘存陰液,尚且擔心來不及,怎能反用回陽之法進一步劫耗陰液?頭部出汗是陽邪上壅、不與陰氣交通所致,因此頸部以下無汗。若出現鼻衂(流鼻血),表示邪氣從衂血而解,頭部反不再出汗;若有汗則邪隨汗解,亦不會衂血。後文所述火邪深入導致便血的證候,同樣因身體枯燥無汗,邪不得解而迫血下行。若有汗則不會便血,豈有得汗反增衂血、便血之理?更無全身無汗而僅頭汗屬亡陽之說。
太陽病兩日出現煩躁,誤用火熨背部致大汗出,火熱入胃耗傷津液,躁煩加劇必發譫語。若十餘日後出現顫抖、自行下利,為病將解之兆。此時腰以下無汗、小便不通、反嘔欲失禁、足底畏風、大便硬結,本應小便頻數卻反而不數(或量多)。待大便通後,頭部突發劇痛,足心轉熱,是穀氣下達之故。
火邪入胃十餘日未解,突然顫抖下利者,為火邪從大腸下洩,本屬欲解之象。若仍不解,因腰以下無汗,邪雖下行卻不得外透。前條「頭以下無汗」病勢較重,此條「腰以下無汗」病勢較輕:足底畏風示陽邪在下;小便不通示陽邪阻閉陰竅(與無汗同理);大便硬結更證實先前下利乃火邪急迫所致,火勢衰則利自止。反嘔為邪欲從上出,欲失禁為邪欲從下出,皆餘邪將散之徵。胃火減退後,本應小便頻數卻未頻數,待津液恢復、腸道潤澤,積存硬便排出,小便始轉頻數。此時腰以下得汗可知,陰分陽邪外解,下半身陰氣上升反致頭痛,上半身陽氣下降反致足心熱——病將解時尚且如此,火邪猖獗時更可想而知。
太陽病用火熏法發汗未成,患者必躁。若病至傳經期未解,必致便血(「清血」即便血),此為火邪為患。火邪入胃者,胃中水液多則急迫下利;胃津不足者受火邪,必煩擾不寧,深入血室而便血。陽邪不解可侵入陰分擾動陰血,若不清除火邪,便血不止。故強調「火邪」為病本,當治火而非單純止血。
脈象微數者慎用灸法。火邪致熱會引發煩躁氣逆,虛者更虛、實者更實,導致血散脈中。灸火雖微,內攻力強,可致骨焦筋傷、陰血難復。脈微數本屬陰虛有熱之象,誤灸則虛熱更甚,必致嚴重損傷。
用燒針發汗後,針孔受寒紅腫突起者,可能引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應在腫處各灸一壯,並服桂枝加桂湯(原方再加桂二兩)。奔豚屬腎邪,唯桂枝能制,故三倍用量,外解風邪、內洩陰氣。
症狀似傷寒但脈不弦緊而弱,脈弱必口渴,誤用火法必譫語。脈弱者發熱時(此處文意未盡,依體例推測應指陰虛受火邪之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