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緒論卷下
長洲石頑張璐路玉父纂述
發熱多屬表證,傷寒寒鬱肌表,則腠理閉密,故翕翕熱,捫之烙手,
當以脈之浮緊浮緩證之,無汗有汗分風寒營衛施治,若汗不得出而煩躁者,
營衛俱傷,陽邪內擾也,大青龍湯,若尺中無力者,此為本虛,小建中湯加減。
凡服表藥三劑汗不出,熱不止者死,然有陽微不能作汗者,可用再造散,
或黃耆建中加附子,血虛加芎歸始能作汗,此皆冬月發表藥也,若汗下後惡寒脈弱,
大便不結者屬虛,宜溫補助陽為主。
寒邪傳裏而變熱則蒸蒸發熱此即本身中元氣為寒所鬱,不得泄而化為火也,
若裏證具而表證未已者,大柴胡湯,表證既罷而裏證已急者三承氣湯通用。
三陰經寒證,太陰厥陰俱不發熱,惟少陰病,有反發熱脈沉者,此非傳經,
乃直中少陰,而仍兼太陽故能發熱也。春分以後,雖感寒邪皆為非時暴寒,
不必拘於傷寒例治,古人治感冒諸方,如芎蘇神木等,皆不分三陽經藥,
以時屬少陽風木不獨太陽寒水也。
夏月汗府疎豁偶感微寒發熱必心包先受消暑十全證也。秋涼發熱咳嗽,
宜金沸草散,甚則小青龍湯,若交霜降節後,即屬正傷寒矣。其或冬時遇煖,
而病發熱心煩咽痛,或自利者,為冬溫,陽旦湯證也。凡春時發熱頭疼,煩渴飲水,
為伏氣發溫。春夏發熱,而脈大無力,為夾內傷。發熱而脈細小或虛,足脛逆冷,
而陽縮入腹者為夾陰。發熱脈沉小或短濇而足冷陽縮,兼腹滿或痛,為食鬱,
雖夏月不妨用薑桂,使溫煖之氣助其陽和,并食亦得消散雖有表證,
慎不可純用表劑升其虛陽,亦不可過用消導引邪內犯。有食積發熱,
則胸脇煩熱,熱則C7脹復有瘀血發熱,
則脇下或少腹痛不可拊,又有陰虛發熱必夜熱晨涼,若瘡瘍初起發熱,
必有痛處,並不可誤施汗劑。其脈陰陽俱虛熱不止,
大汗後身愈熱下利煩躁熱不止汗下後,大熱脈躁亂者,皆不可治也。
孫兆治一道士,發熱汗出驚眩,身戰掉欲擗地有欲發汗者有欲作中風治者,
有欲以涼藥解之者,孫曰此太陽經欲解,腎氣虛不能作汗,
所以心悸目眩身戰與真武湯三服微汗而解。
昔人以頭痛專主太陽,殊不知三陽經各有部分,
如太陽頭痛自腦後上至巔頂下有項強腰脊痛之異,以太陽經脈行身之後也,
當辦中風傷寒汗之。汗後頭痛如破,此轉屬陽明也。風火相煽頭痛如破,
諸藥不效愈表愈痛,痛連眉稜者,選奇湯證也。陽明頭痛,上連目珠,
痛在額前兼鼻孔乾下有身熱不眠之分,以陽明脈行身之前也。少陽頭痛,上至兩角,
下有耳聾脇痛之殊,以少陽經脈行身之側也。三時感冒,皆有頭痛。
當從芎蘇香蘇輩選用。三陰經至頸而還惟厥陰之脈上巔與督脈會故頭痛,
《傷寒緒論卷下》:
發熱多屬表證。傷寒因寒邪鬱積肌表,導致毛孔閉塞,所以會出現發熱、觸摸皮膚燙手的現象。應根據脈象浮緊或浮緩來辨證,並以有無汗出區分風寒、營衛來治療。若汗不出且煩躁,是營衛俱傷、陽邪內擾所致,可用大青龍湯;若尺脈無力,屬本虛,宜用小建中湯加減。
若服表藥三劑仍無汗、熱不退者,預後不良。但若因陽氣微弱無法發汗,可用再造散,或黃耆建中湯加附子;血虛者加川芎、當歸才能發汗,這些都是冬季發汗的用藥。若汗下後惡寒、脈弱、大便不結,屬虛證,宜以溫補助陽為主。
寒邪傳裏化熱會出現蒸蒸發熱,這是因體內元氣被寒邪鬱遏,無法宣洩而化火所致。若裏證已現而表證未解,用大柴胡湯;表證已解而裏證急迫者,可用三承氣湯。
三陰經寒證中,太陰、厥陰通常不發熱,唯少陰病可能出現反發熱、脈沈,這並非傳經,而是直中少陰兼太陽表證所致。春分後感受寒邪多屬非時暴寒,不必拘泥傷寒治法,古人治感冒的芎蘇散、神朮湯等方劑,皆不分三陽經用藥,因時令屬少陽風木,非僅太陽寒水。
夏季毛孔疏鬆,偶感微寒發熱多先犯心包,屬消暑十全散證。秋涼發熱咳嗽宜用金沸草散,重者用小青龍湯;霜降後發病則屬正傷寒。若冬季遇暖而病發熱、心煩、咽痛或腹瀉,為冬溫證,用陽旦湯。春季發熱頭痛、煩渴飲水,屬伏氣發溫;春夏發熱脈大無力,為夾內傷;發熱脈細小或虛、足脛冷、陽縮者,屬夾陰證;發熱脈沈小或短澀、足冷陽縮兼腹滿痛,為食鬱證,即使夏季也可用薑、桂溫助陽氣,使食積消散。雖有表證,慎不可純用發汗藥升提虛陽,也不可過度消導引邪內犯。
食積發熱會胸脇煩熱、腹脹;瘀血發熱則脇下或少腹拒按痛;陰虛發熱多夜熱晨涼;瘡瘍初起發熱必有固定痛處,均不可誤用發汗劑。若脈陰陽俱虛而熱不退、大汗後身更熱、下利煩躁熱不退,或汗下後高熱脈躁亂者,皆屬危證。
孫兆曾治一道士,發熱汗出、驚眩身顫欲倒地,眾人或欲發汗、或作中風治、或投涼藥。孫氏指出此為太陽經欲解但腎氣虛無法作汗所致,予真武湯三服後微汗而癒。
前人認為頭痛專屬太陽經,實則三陽經各有分部:太陽頭痛從腦後上至頭頂,伴項強腰脊痛,因太陽經循行身後,當辨中風傷寒發汗;汗後頭痛劇烈屬轉陽明證。風火相煽頭痛劇烈、連眉稜痛者,用選奇湯。陽明頭痛連目珠,痛在前額,伴鼻乾、身熱不眠,因陽明經行身前。少陽頭痛至兩側頭角,伴耳聾脇痛,因少陽經行身側。三時感冒頭痛可選芎蘇散、香蘇散等。三陰經至頸而還,唯厥陰經上巔與督脈交會,故亦致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