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傷寒緒論卷上 (58)

1傷寒緒論卷上

失氣不臭。內傷勞力。陰虛勞倦。經水斷續。胎前崩漏。大便鞭而小便清。

小便頻數而少。夾陰面赤戴陽,夾食胸中煩滿,屢服消尅,而脈沈手足微厥。

心下痞滿。虛煩欲吐不吐。畏寒不能食,俱在禁下例。

凡禁下者,慎不可用承氣等藥即下證惟宜導法選用。若陰結,

宜四逆湯入人乳膽汁下金液丹。下後不解一日半日復熱或下盡,

或下後熱邪不除或下後復結,或因飲食起居,或更冒虛風,當詳審以治。

服下藥不行者,藥力不當病勢也,更宜大劑下之,若誤用承氣不得下後必愈脹,

以裏無熱結,徒傷胃氣,濕熱痰飲愈逆也,以濕熱例治之。有屢用承氣不行,

改用溫理脾胃藥即行者。有下出稀糞,色淡不黃不臭者,急溫之,

下出純清水者死下出溏糞者防變溫熱時疫,不在此例,下如污泥者死,

下出衃血及血水者死,下山鮮血者危,下瘀血如膠黏漆黑,臭惡難近者死。

下之不盡,驟用補截復發熱讝語妄亂脈躁不寍或忽大忽小者,皆不治。

宜溫初起不發熱無頭痛,便惡寒脈沈嗜臥。少陰病,膈上有寒飲,乾嘔不吐。

嘔吐不止。乾嘔吐涎沫。腹痛泄瀉嘔逆。戰慄踡臥。面如刀刮。四肢逆冷。

夾陰中寒,唇面爪甲青。胃虛欬逆。下利清穀不止。陽縮入腹。囊縮舌潤。

厥冷過肘膝。小便清利。自利不渴。口中和,背惡寒。畏寒身疼骨節痛,

皆直中陰經寒證。

又裏寒外熱,身反不惡寒,而面戴陽,脈虛大無力,或數疾無倫,為陰盛格陽。

煩躁欲坐臥泥水中。自利咽乾,欲飲水而不能嚥,皆假熱之證也。

又初起本陽證,汗下太過,亡陽脫泄,或誤服寒藥,後變惡寒厥逆,虛汗泄瀉,

脈或沈細,或伏絕,或虛大,為壞病。小便或利或不利,而色不黃赤。

筋惕肉瞤,亡陽汗不止而惡寒,並宜從溫補例治。

禁溫本傷寒陽證,六七日傳變入裏,後變脈沉數,煩躁不得臥寐。自利腹痛,

而時痛時止,按之結鞭。咽痛心煩。小便短數赤濇。大便實。泄利下重。

下利讝語,厥逆不過肘膝,厥過即復熱。喜冷飲。面深赤煩躁,

便祕讝語,欲揭衣被,揚手擲足,皆屬傳經熱證,俱在禁溫例。

凡服溫經回陽藥,其人微煩而渴,脈來微數而不實堅,身體安和靜臥者,

少與生脈散,或清粥飲,其渴後自止,慎勿誤與涼藥,復助陰寒也若假寒證,

誤投薑附而大煩躁,熱渴不寍者,急與苦寒瀉熱無疑。

足太陽膀胱經禁下,若下之太早,則變證百出,足陽明胃府禁發汗,禁利小便,

犯之重損津液,脈必代結,足少陽膽經禁汗,禁下禁利小便,汗則犯太陽,

下則犯陽明,利小便,則使生發之氣,陷入陰中,太陽一禁,陽明二禁,少陽三禁,

此定禁也,至三陰經,則無定禁,但非胃實,乃禁下耳。

白話文

《傷寒緒論卷上》:

禁下症狀
排氣無臭味、因勞累內傷、陰虛疲乏、月經斷續不順、懷孕期間出血或崩漏、大便硬結但小便清澈、小便頻繁但量少。
若出現陰虛面紅(戴陽)、積食胸悶、多次服用消導藥後脈沈且手腳微冷、心窩脹滿、虛煩欲吐、怕冷食慾差等情況,均禁止使用瀉下法。

瀉下禁忌與注意事項
禁止瀉下時,切勿使用承氣湯等猛藥,僅適合選用導法緩解。若屬陰寒內結,可用四逆湯加入人乳或膽汁送服金液丹。
瀉下後若未見效,半日或一日後又發熱,或瀉後熱未退、再次便結,或因飲食起居不當、感受風寒,需仔細辨證治療。

瀉下異常與危候
服瀉藥無效,可能是藥力不足,可加大劑量;但誤用承氣湯反而會加重腹脹(因無實熱,反傷胃氣,濕熱痰飲上逆)。
若瀉出淡色稀糞、無臭味,需緊急溫補;瀉出清水、污泥狀物、血塊或血水者預後極差;鮮血或惡臭瘀血亦屬危症。
瀉後未清即進補,導致復發高熱、譫語、脈象紊亂者,多難治癒。

需溫補的寒證
初起無發熱頭痛,僅怕冷、脈沈嗜睡;少陰病伴寒飲乾嘔、持續嘔吐、腹痛洩瀉、四肢冰冷;
面如刀削、唇甲發青、陽縮囊縮、小便清長、腹瀉不渴、背惡寒、骨節疼痛等,均屬陰經直中寒證。
另有內寒外熱(面紅但脈虛弱)、煩躁欲臥泥地、口乾卻無法咽水等假熱現象,亦需溫補。

誤治壞病與溫補時機
原為陽證,因過度發汗瀉下或誤服寒藥,轉為怕冷、虛汗、脈沈細或虛大、小便無黃赤、肌肉抽動、汗多惡寒等亡陽症狀,均應溫補。

禁溫的熱證
傷寒陽證傳裏後,出現脈沈數、煩躁失眠、腹痛按之硬、咽痛心煩、小便赤澀、便祕、下利伴譫語、手腳微冷但反覆發熱、喜冷飲、面赤揭衣被等,均屬熱證,禁止溫補。

溫補注意事項
服溫藥後若微煩口渴、脈微數但身體安穩,可少量給予生脈散或清粥,切勿誤用涼藥。若假寒證誤用薑附而大躁動,需立即改用苦寒藥清熱。

三陽經治療禁忌

  • 太陽膀胱經:禁過早瀉下,否則變證多。
  • 陽明胃經:禁發汗、利小便,以免耗津液。
  • 少陽膽經:禁汗、下、利小便,汗則犯太陽,下則犯陽明,利小便恐氣陷陰分。
    三陰經無固定禁忌,但非胃實證仍禁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