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緒論卷上
搖動不安錯語神昏,脈浮而虛,或弦革者難治宜生地黃黃連湯,脈實稍加酒大黃。
產後傷寒,切不可過用表藥,多汗經虛,每致發痙也。凡胎前發熱,
理中合四物去白朮地黃,加柴胡茯苓,產發熱四君子入桂枝芎歸,臨產發熱,
逍遙散加減,產婦血虛最易發熱,不可一概認為外感也,今之醫者治病,一見發熱,
便認外感,不論風寒榮衛,及裏實便鞭,概用發散鮮不誤人,如裏發熱,
認作表發熱者,其脈浮緊無汗為傷寒,浮緩有汗為中風,皆風寒外襲表熱發也,
其脈實而蒸蒸發熱,六七日不大便者,為裏實發熱,邪氣內傳而熱也。
有裏惡寒認作表惡寒者,初起不熱,但惡寒而體倦息微,脈沈遲力,此寒中三陰,
裏惡寒也,若初起惡寒,而體重氣促脈陰陽俱緊,為表惡寒始雖惡寒,後必發熱也。
有冬溫認作傷寒者,冬溫因腎氣不藏,不正之氣入傷太陽少陰二經,始病多不惡寒,
便心煩大發熱而渴,必咽痛或下利,脈來左手弦軟,
傷寒則風寒外來始病必先惡寒而後發熱,始先不渴,至三四日後,熱耗津液方渴,
脈必人迎緊盛也。有伏氣發溫認作感冒者,伏氣乃冬時伏藏之邪,自內達表,
必不惡寒而發熱,一熱即口燥咽乾而渴,氣口脈洪大倍於人迎,
感冒是暴感非時寒氣,始病雖發熱,一二日內必不作煩渴,
人迎之脈必弦盛倍於氣口也。有勞力感寒認作傷寒者,辛苦勞役之人,頭疼惡寒,
身體倦怠而痛,微渴自汗此因內傷血氣,兼外感風寒人迎脈必弦緊,氣口脈必虛弱,
兩尺必弦數所謂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是也。有夾陰認作陰證者,
夾陰則有頭疼發熱,但足不熱,或陽縮入腹,陰證則無頭痛發熱也。
有感冒非時暴寒認作正傷寒者,冬月寒水主令,
故正傷寒中風必先太陽若感非時風寒,春多兼足少陽而寒熱,
秋多兼手太陰而欬嗽,若暴寒勢甚,亦必傷足太陽為多,蓋腎本寒水之經,
同氣相感也。有動陰血認作鼻衂者,少陰無汗而強發之,血隨藥動,
或從口鼻耳目而出,名下厥上竭,言陽隨血而上竭,陰在下而發厥也,
若衂則太陽表邪失於汗下,或汗下不解邪鬱中而致也。
有直中陰經真寒證認作傳經證者,陰證則先不發熱,四五日或六七日後反發熱者,
陰極生熱也,傳經陰證,則先發熱,五六日後而變四逆厥冷,熱極反兼寒化也,
亦有始本陽證,汗下太過而變虛寒,反發熱煩躁者,陰陽俱虛竭也。
有獨語認作鄭聲者,傷寒邪熱未解,睡中自語名獨語精神昏慣也若汗下太過,
聲出咽中,無力接續名鄭聲,正氣虛奪也。有少陰發熱認作太陽發熱者,
少陰則脈沉無頭痛,太陽則脈浮緊而頭痛也。有太陽無脈便認死證,
傷寒六七日或十餘日,脈伏而不起者,此欲作戰汗而解也,如大下後,
《傷寒緒論·卷上》:
神志異常與發熱辨治
若出現肢體躁動、言語錯亂、神志昏沈,脈象浮而虛弱,或弦緊如革(提示陰血大虧),此類病症較難治療,可選用生地黃黃連湯;若脈象實而有力,可稍加酒製大黃。
產後傷寒注意事項
產後患傷寒,切忌過度使用發汗解表藥,否則易因多汗導致經脈空虛,誘發痙攣。孕期發熱者,可用理中湯合四物湯,去除白朮、地黃,加柴胡、茯苓;產後發熱則以四君子湯加入桂枝、川芎、當歸調理;臨產時發熱,可用逍遙散加減治療。產婦因血虛極易發熱,不可簡單歸咎於外感。
誤診常見類型
- 混淆表裏發熱
- 表熱(外感):脈浮緊無汗屬傷寒,脈浮緩有汗屬中風,均因風寒侵襲肌表所致。
- 裏熱(內傳):脈實、持續高熱且多日未排便,屬邪氣內傳化熱。
- 誤判惡寒性質
- 裏寒:初期僅畏寒無熱,伴體倦氣弱、脈沈遲,屬寒邪直中三陰經。
- 表寒:初期惡寒後必發熱,伴體重氣喘、脈緊,屬風寒束表。
- 冬溫與傷寒混淆
- 冬溫因腎氣不固,邪入太陽、少陰經,起病即高熱口渴、咽痛或腹瀉,脈左弦軟。
- 傷寒因風寒外襲,起病先惡寒後發熱,數日後方口渴,脈人迎緊盛。
- 伏氣溫病與感冒混淆
- 伏氣溫病:冬藏之邪內發,起病即高熱口乾,氣口脈洪大。
- 感冒:偶感寒邪,初期發熱但無口渴,人迎脈弦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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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力感寒與傷寒混淆
勞累者頭痛惡寒、身痛倦怠,伴微渴自汗,屬氣血內傷兼外感,脈象人迎弦緊、氣口虛弱,兩尺弦數,此為「形似傷寒而脈不弦緊」。 -
夾陰證與陰證混淆
- 夾陰證:頭痛發熱但足冷,或陽縮。
- 陰證:無頭痛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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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時暴寒與正傷寒混淆
冬季正傷寒多犯太陽經,而春感寒邪多兼少陽(寒熱往來),秋感多兼太陰(咳嗽)。暴寒嚴重時亦易傷太陽,因腎經屬寒水,同氣相求。 -
動血與鼻衄混淆
強發少陰汗導致出血(口鼻耳目),屬「下厥上竭」(陽隨血脫、陰竭於下);鼻衄則因太陽表邪未解,鬱熱迫血。 -
直中陰經與傳經證混淆
- 直中陰經:初期無熱,數日後反熱(陰極生熱)。
- 傳經陰證:先發熱後轉四肢厥冷(熱極似寒),或汗下過度致陰陽兩虛而煩躁。
- 獨語與鄭聲混淆
- 獨語:熱病中夢囈,屬神昏。
- 鄭聲:汗下過度後氣虛聲弱,言語斷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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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與太陽發熱混淆
少陰發熱脈沈無頭痛,太陽發熱脈浮緊伴頭痛。 -
脈伏非必死證
傷寒多日脈伏,可能是戰汗將解之兆;但若大下後脈伏,需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