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 傷寒來蘇集卷四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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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來蘇集卷四 (17)

1. 傷寒來蘇集卷四

闔也,厥陰主闔,氣上逆而下之,則闔折,利不止者,闔折反開也,按兩陰交盡,

名曰厥陰,陰盡而陽生,故又名陰之絕陽,則厥陰為病,宜無熱病矣,以厥陰脈

絡於少陽,厥陰熱症,皆相火化令耳,厥陰經脈,上膈貫肝,氣旺故上撞心,氣

有餘即是火,故消渴而心中疼熱,火能消物故饑,肝脈挾胃,肝氣旺,故胃口閉

塞而不欲食也,蟲為風化,厥陰病則生蚘,蚘聞食臭,則上入於膈而從口出也,

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則氣無止息而利不上矣,烏梅丸主之,可以除蚘,亦可以止

利。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日縱,刺期門。

[腹滿譫語,得太陰陽明內證,脈浮而緊,得太陽陽明表脈,陰陽表裏疑似難明,

則證當詳辨,脈宜類推,脈法曰,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為肝脈,內經曰,

諸腹脹大,皆屬於熱,又曰,肝氣甚則多言,是腹滿由肝火,而譫語乃肝旺所發

也,肝旺刖侮其所勝,直犯脾土,故曰縱,刺期門以瀉之,庶不犯厥陰汗下禁。

上條是肝乘心,此條是肝乘脾,下條是肝乘肺,肝為相火,有瀉無補者,此類是

也。

傷寒發汗,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

[發熱惡寒,寒為在表,渴欲飲水,熱為在裏,其腹因飲多而滿,非太陰之腹滿,

亦非厥陰之消渴矣,此肝邪挾火而剋金,脾精不上歸於肺,故大渴,肺氣不能通

調水道,故腹滿,是侮所不勝,寡於畏也,故名曰橫,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得自汗,則惡寒發熱自解,得小便利,則腹滿自除矣。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水能生木,能制火,故厥陰消渴最宜之。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受病,則尺寸微緩而不浮,今微浮,是陰出之陽,亦陰病見陽脈也。

有厥陰中風欲愈脈,則應有未愈證,夫以風木之藏,值風木主氣,時復中於風,

則變端必有更甚他經者,不得一焉,不能無闕文之憾。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木剋於丑,旺於寅卯,故主此卯上。

凡傷寒病後,腹中有動氣者,不可汗,亦不可下。在右肺之動也,在左肝之動也,

在上心之動也,在下腎之動也。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

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非藏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

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故吐蚘,吐蚘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傷寒脈微厥冷,煩躁者,在六七日,急灸厥陰以救之,此至七八日而膚冷不煩

而躁,是純陰無陽,因藏寒而厥,不治之證矣,然蚘厥之證,亦有脈微膚冷者,

是內熱而外寒,勿遽認為藏厥而不治也,其顯證在吐蚘,而細辨在煩躁,藏寒則

白話文:

《傷寒來蘇集卷四》:

厥陰主闔的功能
厥陰經主司閉闔,若氣機上逆卻強行攻下,會導致閉闔功能受損,下利不止即因闔機破壞而反開。厥陰位於兩陰之交,陰盡陽生,又稱「陰之絕陽」,理論上不應出現熱症,但因厥陰經脈與少陽相絡,其熱症多由相火化生所致。厥陰經脈上行貫肝,氣盛則衝心,氣鬱化火故見消渴、心窩灼熱;火盛消穀易飢,但肝氣犯胃又致胃口閉塞不欲食。風木之氣易生蛔蟲,蛔聞食氣上竄可從口吐出。誤下陰經病證會使氣機下洩不止,烏梅丸既可驅蛔亦能止利。

肝乘脾的「縱」證
傷寒見腹滿譫語、寸口脈浮緊,屬肝木過盛侵犯脾土(稱「縱」),宜刺期門穴瀉肝火。此證腹滿譫語似太陰陽明裏證,脈浮緊似太陽陽明表證,需細辨。弦脈主肝,腹脹多因熱,譫語為肝氣亢盛所致,肝旺則克脾,刺期門可避免誤用汗下法傷及厥陰。

肝乘肺的「橫」證
傷寒發汗後惡寒、大渴飲水致腹滿,屬肝火犯肺(稱「橫」),刺期門瀉實邪。汗後惡寒為表未解,渴飲腹滿非太陰或厥陰證,實為肝火刑金,肺失通調水道之職。刺期門後得汗則表解,小便通利則腹滿消。

厥陰病調理

  1. 渴欲飲水者,少量分次飲用,因水能滋木制火,適宜緩解厥陰消渴。
  2. 中風脈微浮為將愈之兆,不浮則未癒。厥陰病本脈微緩,見浮象示陰病轉陽。
  3. 病解時段在醜至卯時(凌晨1-7時),因肝木氣旺於寅卯。

動氣禁忌
傷寒癒後若腹中有動氣(右肺、左肝、上心、下腎),不可妄用汗下法。

藏厥與蛔厥辨治
脈微肢冷、持續躁動無寧時為「藏厥」(臟腑虛寒危證);若時靜時煩、吐蛔者屬「蛔厥」,因蛔蟲擾膈所致,進食後嘔吐煩躁更明顯,宜用烏梅丸。此方亦治久利。需注意蛔厥雖有脈微肢冷,實為內熱外寒,不可誤判為藏厥而放棄治療,關鍵在觀察吐蛔與煩躁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