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 傷寒來蘇集卷三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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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來蘇集卷三 (19)

1. 傷寒來蘇集卷三

不惡寒反惡熱更可知矣,此太陽陽明合病,已合陽數之期而不愈者,當知不大便

之病為在裏,不必拘頭痛身熱之表為未解也,所謂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即

愈,可不知要害乎哉。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下之,與承

氣湯。

[煩熱自汗似桂枝證,寒熱如瘧似柴胡證,然日晡潮熱,期屬陽明,而脈已沉實,

確為可下,是承氣主證主脈也,當與不大便六七日,互相發明。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蒸蒸發熱者,屬胃

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病經三日,已經發汗,陽氣得洩則熱,熱當解而內熱反熾,與中風翕翕發熱不

同,必其人胃家素實,曰發汗亡津液,而轉屬陽明也,三日正陽明發汗之期,此

太陽證已罷,雖熱未解,而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可知熱已入胃,

便和其胃,調胃之名以此。日數不必拘,要在脈證上講求。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反惡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虛實俱指胃言,汗後正氣奪則胃虛,故用附子芍藥,邪氣盛則胃實,故用大黃

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意,此見調胃承氣,是和劑而非下劑也。

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承者順也,順之則和,少與者,即調之之法。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妄吐而亡津液,以致胃實而腹脹,吐後上焦虛可知,腹雖脹滿,病在胃而不在

胸,當和胃氣,而枳朴非其任矣。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言陽明病則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矣,若吐下後而煩為虛邪,宜梔子豉湯,

未經吐下而煩,是胃火乘心,從前來者為實邪,調其胃而心自和,此實則瀉子之

法。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

先其時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

[過經不解十餘日,病不在太陽矣,仍曰太陽病者,以此為太陽之壞病也,心中

不煩而心下溫,腹中不痛而胸中痛,是上焦因極吐而傷矣,心下者,胃口也,心

下溫,溫時即欲吐,胃口有遺熱,腹微滿,而鬱鬱時便微煩,是胃家尚未虛,胃

中有燥屎矣,大便當硬而反溏,是下焦因極下而傷也,欲吐而不得吐,當利而不

利,總因胃氣不和,大便溏而胃家仍實也,少與調胃承氣湯微和之,三焦得和矣。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故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

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

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經者常也,過經是過其常度,非經絡之經也,發於陽者七日愈,七日已上自愈,

白話文:

《傷寒來蘇集卷三》:

(太陽陽明合病)
若患者不惡寒反而怕熱,更可確認是太陽與陽明合病。若已達陽明病應癒的天數仍未痊癒,應明白「不大便」屬裏證,不必拘泥於頭痛身熱等表證未解。此即「陽盛陰虛」之證,誤發汗恐致命,正確攻下即可痊癒,此為治療關鍵。

(陽明實熱證治)
病人煩躁發熱,出汗後稍緩,但反覆如瘧疾般於傍晚發熱,屬陽明病。若脈象實而有力,當用承氣湯攻下。

(轉屬陽明調胃法)
太陽病三日,發汗未解,頭痛項強消失,反怕熱、持續蒸蒸發熱者,屬胃熱熾盛,主用調胃承氣湯。

(汗後虛實辨治)
發汗後若惡寒屬胃虛,不惡寒反惡熱屬胃實,當用調胃承氣湯和胃。

(胃熱譫語治法)
若胃氣不和出現譫語,可少量給予調胃承氣湯。

(誤吐後腹滿處理)
傷寒誤用吐法後腹脹滿者,宜用調胃承氣湯。

(未吐下心煩證)
陽明病未經吐下卻心煩者,可用調胃承氣湯。

(壞病調胃例)
太陽病逾十餘日未解,出現心下悶脹欲吐、胸痛、大便溏薄、腹微滿、微煩等症,若曾過度吐下者,予調胃承氣湯。

(誤治後內實辨)
傷寒十三日未解,過期譫語屬裏熱,本應湯藥攻下。若小便利應大便硬卻反下利,而脈象平和者,是誤用丸藥攻下所致。若自發下利當脈微,今脈反和,說明內實未除,主用調胃承氣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