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五 (13)
卷五 (13)
1.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
陽明,(趙本醫統本皆有「病」字)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邪熱入腑,外發熱汗多者,熱迫津液將竭,急與大承氣湯以下其腑熱。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邪熱傳入腑,而成腹滿痛者,傳之迅也,是須急下之。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邪氣實也。經曰:大滿大實,自可除下之。大承氣湯,下其滿實。若腹滿時減,非內實也,則不可下。《金匱要略》曰: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是減不足言也。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趙本有「為」字)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土,少陽木,二經合病,氣不相和,則必下利。少陽脈不勝,陽明不負,是不相剋為順也;若少陽脈勝,陽明脈負者,是鬼賊相剋,為正氣失也。《脈經》曰:脈滑者,為病食也。又曰:滑數則胃氣實。下利者,脈當微厥;今脈滑數,知胃有宿食,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趙本醫統本皆作「喜」)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
七八日,邪入腑之時,病人無表裡證,但發熱,雖脈浮數,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浮為熱客於氣,數為熱客於血,下之,邪熱去,而浮數之脈,俱當解。若下後,數脈去而脈但浮,則是榮血間熱並於衛氣間也,當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之證。此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則是衛氣間熱合於榮血間也,熱氣合併,迫血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醫統本作「喜」)飢。血至下焦,若大便利者,下血乃愈。
若六七日不大便,則血不得行,蓄積於下為瘀血,與抵當湯以下去之。
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趙本無「而」字)便膿血也。
下後,脈數不解,而不大便者,是熱不得泄,蓄血於下,為瘀血也。若下後,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者,為熱得下泄,迫血下行,必便膿血。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趙本注:「一作溫」)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
《金匱要略》曰:黃家所起,從濕得之。汗出熱去,則不能發黃。發汗已,身目為黃者,風氣去濕氣在也。脾惡濕,濕氣內著,脾色外奪者,身目為黃。若瘀血在裡發黃者,則可下;此以寒濕在裡,故不可下,當從寒濕法治之。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當熱甚之時,身黃如橘子色,是熱毒發泄於外。《內經》曰:膀胱者,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小便不利,小腹滿者,熱氣甚於外而津液不得下行也,與茵陳湯,利小便,退黃逐熱。
白話文: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
陽明病,若出現發熱且大量出汗的症狀,應立即使用瀉下法,宜選用大承氣湯。
邪熱侵入臟腑,導致體外發熱且汗出過多,熱邪逼迫津液將近耗竭,此時應迅速以大承氣湯瀉下腑熱。
若發汗後病情未解,反而出現腹部脹滿疼痛的症狀,也應立即瀉下,宜選用大承氣湯。
發汗後病邪未除,熱邪迅速傳入臟腑,形成腹滿疼痛,病情發展急驟,必須緊急瀉下。
腹部脹滿持續不減,即使稍有減輕也不明顯,此時應瀉下,宜選用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說明邪氣實盛。經典提到:大滿大實之證,自然適合瀉下。大承氣湯可瀉除滿實。若腹滿時有減輕,則非內實之證,不可瀉下。《金匱要略》指出:腹滿時減後又恢復原狀,屬於寒證,應給予溫藥治療。此處「減不足言」即指此類情況。
陽明與少陽兩經合病,必定出現腹瀉。若脈象未顯示相剋(少陽脈不盛,陽明脈不弱),則為順證;若脈象顯示相剋(少陽脈盛,陽明脈弱),則為逆證,表示正氣受損。脈滑而數者,提示體內有宿食,應瀉下,宜選用大承氣湯。
陽明屬土,少陽屬木,兩經合病時,氣機不和則必致腹瀉。若少陽脈不盛而陽明脈不弱,表示未相剋,為順證;若少陽脈盛而陽明脈弱,則為邪氣相剋,正氣受損。《脈經》提到:脈滑主宿食,脈滑數則胃氣實。腹瀉時脈應微弱或厥冷;若脈反滑數,可知胃有宿食,應以大承氣湯瀉除。
病人無明顯表裡證,但發熱持續七八日,即使脈象浮數,也可考慮瀉下。若瀉下後脈數未解,且合併熱證,則會出現消穀善飢;若六七日未大便,則有瘀血,宜用抵當湯。
七八日為邪入腑的階段,病人無表裡證,僅發熱,即使脈浮數,也可用大承氣湯瀉下。浮脈表示熱在氣分,數脈表示熱在血分,瀉下後熱邪去,浮數脈應皆解。若瀉下後數脈消失而僅存浮脈,則為營血之熱併入衛氣,邪氣獨留,可能出現飢餓感(但熱不殺穀)、潮熱口渴等證。若瀉下後浮脈消失而數脈未解,則為衛氣之熱合於營血,熱迫血下行,胃虛協熱,導致消穀善飢。若血至下焦,大便通利則下血可癒。
若六七日未大便,則血不得行,積聚成瘀血,應以抵當湯瀉下瘀血。
若脈數未解且腹瀉不止,則可能合併熱邪而便膿血。
瀉下後脈數未解且未大便,表示熱未洩,瘀血積於下焦;若瀉下後脈數未解且腹瀉不止,則為熱迫血下行,可能便膿血。
傷寒發汗後,身體及眼睛發黃,原因是寒濕在裡未解。此證不可瀉下,應從寒濕論治。
《金匱要略》指出:黃疸多因濕邪所致。汗出熱退則不會發黃。發汗後身目發黃,表示風邪已去而濕邪仍在。脾惡濕,濕邪內蘊則脾色外現,導致身目發黃。若因瘀血發黃則可瀉下;此處因寒濕在裡,故不可瀉下,應按寒濕法治療。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部微滿者,宜用茵陳蒿湯治療。
熱盛時身黃如橘子色,是熱毒外發。《內經》提到:膀胱主藏津液,氣化則能排出。小便不利且小腹滿,表示熱邪外盛而津液不得下行,應以茵陳蒿湯利小便、退黃、清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