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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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5)

1. 辨脈法第一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

《脈經》云:風傷陽,寒傷陰。衛為陽,榮為陰,風為陽,寒為陰,各從其類而傷也。《易》曰:水流濕、火就燥者,是矣!衛得風則熱,榮得寒則痛。榮衛俱病,故致骨節煩疼,當與麻黃湯,發汗則愈。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經,常也。趺陽之脈,以候脾胃,故遲緩之脈為常。若脈浮數,則為醫妄下,傷胃動脾,邪氣乘虛內陷也。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裡則見陰脈。邪在表之時,脈浮而數也,因下里虛,榮衛內陷,邪客於脾,以數則動脾。今數先微,則是脾邪先陷於裡也,胃虛脾熱,津液干少,大便必硬。

《針經》曰:脾病善噫,得後出餘氣,則快然而衰,今脾客邪熱,故氣噫而除。脾能消磨(醫統本作「磨消」)水穀,今邪氣獨留於脾,脾氣不治,心中雖飢而不能殺穀也。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脾為熱爍,故潮熱而發渴也。趺陽之脈,本遲而緩,因下之後,變為浮(醫統本作「浮為」)數,榮衛內陷,數復改微,是脈因前後度數如法,邪熱內陷於脾,而心中善飢也。

數脈不時者,為數當改微,而復不微,如此則是邪氣不傳於裡,但鬱於榮衛之中,必出自肌皮,為惡瘡也。

師曰:病人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覆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

此醫發其汗,令(趙本作「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覆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故知血亡也。(趙本作「亡血」)

微為亡陽,澀則無血,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令陽氣微,陰氣上入陽中,則惡寒,故曰陽微則惡寒。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令陰氣弱,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故曰陰弱則發熱。氣為陽,血為陰,陽脈以候氣,陰脈以候血,陰脈遲澀,為榮血不足,故知亡血。經曰:尺脈遲者,不可發汗,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

浮大之脈,當責邪在表,若心下反硬者,則熱已甚,而內結也。有熱屬臟者,為別無虛寒,而但見裡熱也。臟屬陰,為悉在裡,故可下之。攻之謂下之也,不可謂脈浮大,更與發汗。《病源》曰:熱毒氣乘心,心下痞滿,此為有實,宜速下之。

白話文:

辨脈法第一

  1. 寸口脈浮而緊
  • 脈浮表示受風邪,脈緊表示受寒邪。風邪傷衛氣(陽),寒邪傷營氣(陰)。若營衛俱病,會出現骨節疼痛,此時應發汗治療。
  • 《脈經》提到:風屬陽邪傷陽分(衛),寒屬陰邪傷陰分(營),同類相傷。衛氣受風則生熱,營氣受寒則疼痛,營衛俱病故骨節煩疼,可用麻黃湯發汗治癒。
  1. 趺陽脈遲而緩
  • 趺陽脈(足背動脈)遲緩為脾胃正常之象。若脈浮數,浮為胃氣受損,數為脾氣受擾,此因誤用瀉下法所致。營衛內陷,脈數轉微而反浮,患者會大便乾硬,噯氣後舒緩。
  • 因數脈先擾脾,後轉微表示脾虛不運,故大便硬;噯氣排出滯氣則緩解。若脈浮而數不減,邪熱獨留脾中,雖感飢餓卻消化不良,並有潮熱口渴。正常趺陽脈應遲緩,若數脈持續不緩,可能引發惡瘡。
  1. 脈微而澀
  • 此因醫生誤治(過度發汗或瀉下),導致患者氣血兩虛。陽虛則惡寒,陰虛則發熱,症狀隨季節加劇:夏季反需厚衣(陽虛畏冷),冬季反欲裸身(陰虛內熱)。
  • 誤汗使陽氣虛弱,陰氣乘陽位故惡寒;誤下使陰氣虧損,陽氣陷陰分故發熱。陰脈遲澀為血虛之徵,故知亡血。
  1. 脈浮而大,心下硬
  • 脈浮大本屬表證,但若心下硬結,表示熱邪已深入臟腑。若無虛寒僅見裡熱,屬臟腑實熱,宜攻下而非發汗。熱毒結聚心下成實證,應速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