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三 (20)
卷三 (20)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郁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趙本有「湯」字)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
心下溫溫欲吐,鬱郁微煩,胸中痛,當責邪熱客於胸中。大便反溏,腹微滿,則邪熱已下於胃也。日數雖多,若不經吐下,止是傳邪,亦未可下,當與柴胡湯,以除上中二焦之邪。若曾吐下,傷損胃氣,胃虛則邪乘虛入胃為實,非柴胡湯所能去,(醫統本有「與」字)調胃承氣湯下胃熱。以嘔,知胃氣先曾傷動也。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太陽,經也。膀胱,腑也。此太陽隨經入腑者也。六七日邪氣傳裡之時,脈微而沉,邪氣在裡之脈也。表證仍在者,則邪氣猶淺,當結於胸中;若不結於胸中,其人發狂者,熱結在膀胱也。經曰:熱結膀胱,其人如狂。此發狂則熱又深也。少腹硬滿,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者,血證諦也,與抵當湯以下蓄血。
抵當湯方:
水蛭(三十個,熬。味鹹,苦寒),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味苦,微寒),桃人(趙本作仁,二十個,去皮尖。味苦甘,平),大黃(三兩,酒浸,趙本作洗。味苦寒)
苦走血,咸勝血,虻蟲、水蛭之鹹苦,以除蓄血。甘緩結,苦泄熱,桃人、大黃之苦,以下結熱。
上四味為末,(趙本無「為末」二字)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趙本作「更」)服。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胃熱發黃也,可與茵陳湯。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非胃中瘀熱,為熱結下焦而為蓄血也,與抵當湯以下蓄血。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傷寒有熱,少腹滿,是蓄血於下焦;若熱蓄津液不通,則小便不利,其熱不蓄津液而蓄血不行,小便自利者,乃為蓄血,當與桃人承氣湯、抵當湯下之。然此無身黃屎黑,又無喜忘發狂,是未至於甚,故不可余快峻之藥也,可與抵當丸,小可下之也。
抵當丸方:
水蛭(二十個,趙本有「熬」字。味苦寒),虻蟲(二十五個,趙本作二十個,去翅足,熬。味苦,微寒),桃人(人趙本作仁,二十個,趙本有「五」字,去皮尖),大黃(三兩)
上四味,杵(趙本作「搗」)分為(趙本無「為」字)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太陽病超過十多天後,出現心窩部溫熱感、想吐、胸中疼痛、大便反而稀溏、腹部輕微脹滿、鬱悶微煩的症狀。如果在這之前曾過度催吐或瀉下,可用調胃承氣湯治療;若未曾吐下,則不可使用。若僅有想嘔、胸中痛、輕微溏便,這並非柴胡湯的適應症,因嘔吐可知先前曾過度吐下所致。
心窩溫熱欲吐、鬱悶微煩、胸中疼痛,應歸因於邪熱停滯胸中;大便溏、腹微脹滿,則表示邪熱已下行至胃。即使病程較長,若未經吐下,僅屬邪氣傳變,仍不宜用瀉下法,應以柴胡湯清除上中二焦邪氣。若曾吐下而損傷胃氣,胃虛則邪氣乘虛入胃化實,此時柴胡湯無效,需用調胃承氣湯瀉胃熱。嘔吐症狀提示胃氣已先受損。
太陽病六七天後,表證仍在,脈象微沈卻未形成結胸,患者出現發狂,是因熱邪聚於下焦,小腹會硬滿。若小便通暢,須瀉下瘀血才能痊癒,此因太陽經邪熱內傳瘀積所致,用抵當湯主治。
太陽屬經脈,膀胱屬腑。此為太陽經邪熱內傳膀胱腑的證候。六七天是邪氣傳裡的時機,脈微沈為邪在裡之象。表證仍在時,邪氣尚淺,應結於胸中;若未結胸而發狂,表示熱結膀胱。經典記載「熱結膀胱,其人如狂」,此處發狂顯示熱邪更深。小腹硬滿伴小便不利是無瘀血;小便通暢則確屬血證,用抵當湯攻下蓄血。
抵當湯方:
水蛭(30個,熬製,味鹹苦寒)、虻蟲(30個,去翅足熬製,味苦微寒)、桃仁(20個,去皮尖,味苦甘平)、大黃(3兩,酒浸,味苦寒)。
此方以鹹苦之性破除蓄血,甘緩苦洩以清熱化瘀。四味藥煎煮後溫服,若未見效可再服。
太陽病出現身黃、脈沈結、小腹硬,若小便不利是無瘀血(屬胃熱發黃,可用茵陳湯);若小便通暢且發狂,則為下焦蓄血,用抵當湯。
傷寒發熱伴小腹脹滿,本應小便不利;若反見小便通暢,即為瘀血證,當瀉下瘀血,不可用其他藥物,宜選抵當丸。此證無身黃、黑便或健忘發狂等重症,故不宜用峻烈藥劑,改以抵當丸緩下。
抵當丸方:
水蛭(20個,熬)、虻蟲(25個,去翅足熬)、桃仁(20個)、大黃(3兩)。
將藥材搗碎分為四丸,每次煮一丸服用,一日內應見瘀血排出,未效則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