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三 (18)
卷三 (18)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傷寒脈浮,責邪在表,醫以火劫發汗,汗(熊校記:醫以火劫發汗,汗出,大出者亡其陽。汪本大上刪「出」字,非)大出者,亡其陽。汗者,心之液。亡陽則心氣虛,心惡熱,火邪內迫,則心神浮越,故驚狂,起臥不安,與桂枝湯,解未盡表邪;去芍藥,以芍藥益陰,非亡陽所宜也;火邪錯逆,加蜀漆之辛以散之;陽氣亡脫,加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本草》云:澀可去脫。
龍骨、牡蠣之屬是也。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趙本作「牡蠣龍骨」)救逆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牡蠣(五兩,熬。味酸鹹),龍骨(四兩。味甘平),大棗(十二枚,擘),蜀漆(三兩,洗去腳,趙本醫統本並作腥。味辛平)
上為末,(趙本作「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趙本有「本云:桂枝湯,今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十六字)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趙本無「者」字)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形作傷寒,謂頭痛身熱也。脈不弦緊,則無傷寒表脈也。經曰:諸弱發熱,則脈弱為裡熱,故云弱者必渴。若被火氣,兩熱相合,搏(熊校記:傳於胃中,汪本傳改搏,非是)於胃中。胃中躁煩,必發譫語。脈弱發熱者,得脈浮,為邪氣還表,當汗出而解矣。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太陽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則熱無從出。陰虛被火,必發躁也。六日傳經盡,至七日再到太陽經,則熱氣當解。若不解,熱氣迫血下行,必清血清廁也。
脈浮熱甚,(趙本有「而」字)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脈浮,熱甚為表實,醫以脈浮為虛,用火灸之,因火氣動血,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微數之脈,則為熱也。灸則除寒,不能散熱,是慎不可灸也。若反灸之,熱因火則甚,遂為煩逆。灸本以追虛,而復逐熱為實,熱則傷血,又加火氣,使血散脈中,氣主煦之,血主濡之,氣血消散,不能濡潤筋骨,致骨焦筋傷,血散而難復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脈浮在表,宜以汗解之。醫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邪無從出,又加火氣相助,則熱愈甚,身半以上,同天之陽,半身以下,同地之陰,火性炎上,則腰以下陰氣獨治,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傷寒脈浮,表示邪氣在體表,醫生用火法強迫發汗,若汗出過多,會導致陽氣喪失。汗是心的津液,陽氣喪失則心氣虛弱。心怕熱,火邪內迫會使心神浮越,因而出現驚恐狂躁、坐臥不安的症狀。此時可用桂枝湯來解除未盡的表邪;去除芍藥,因芍藥滋陰,不適合陽氣喪失的情況;火邪錯亂逆上,可加辛散的蜀漆來疏散;陽氣脫失,可加龍骨、牡蠣的收澀之性來固攝。《本草》記載:「澀可固脫」,龍骨、牡蠣即屬此類。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片)、牡蠣(五兩,熬製,味酸鹹)、龍骨(四兩,味甘平)、大棗(十二枚,剖開)、蜀漆(三兩,洗去腥味,味辛平)。
將以上藥材研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煮至水量減少二升,再加入其他藥材,煮取三升,去渣後溫服一升。
若症狀類似傷寒(頭痛、發熱),但脈象不弦緊而弱,脈弱者必會口渴。若誤用火法治療,則可能導致譫語。脈弱且發熱,若脈轉浮,表示邪氣回歸體表,應發汗而解。
太陽病用火熏法發汗,若未出汗,病人必然煩躁。若病邪傳遍六經仍未解除,可能導致便血,稱為「火邪」。這是火邪迫血下行的結果。
脈浮且熱甚,屬實證,若誤用灸法治療(實證當瀉反補),會因火氣動血而導致咽喉乾燥、吐血。這是火邪迫血上行的表現。
脈微數者(屬熱證),不可用灸法。灸法本用於祛寒,無法散熱,若誤用會加重熱邪,導致煩躁逆亂。熱傷血分,加上火氣,會使血散脈中,氣血耗損,難以滋養筋骨,可能導致骨骼焦枯、筋脈損傷,難以恢復。
脈浮者應發汗解表,若誤用火灸,邪氣無從排出,火氣助長熱邪,會導致腰部以下沈重麻痹,稱為「火逆」。這是因火性炎上,腰部以下陰氣獨盛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