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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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4)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則邪氣在半表半裡,未為實,反二三下之,虛其胃氣,損其津液,邪蘊於裡,故不能食而脅下滿痛。胃虛為熱蒸之,熏發於外,面目及身悉黃也。頸項強者,表仍未解也。小便難者,內亡津液。雖本柴胡湯證,然以裡虛,下焦氣澀而小便難,若與柴胡湯,又走津液,後必下重也。

不因飲水而嘔者,柴胡湯證。若本因飲而嘔者,水停心下也。《金匱要略》曰:先渴卻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飲水者,水停而嘔;食谷者,物聚而噦,皆非小柴胡湯所宜,二者皆柴胡湯之戒,不可不識也。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身熱惡風,頸項強者,表未解也;脅下滿而渴者,里不和也。邪在表則手足通熱,邪在裡則手足厥寒;今手足溫者,知邪在表裡之間也。與小柴胡湯以解表裡之邪。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趙本無「者」字)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脈陽澀、陰弦,而腹中急痛者,當作里有虛寒治之,與小建中湯,溫中散寒;若不瘥者,非裡寒也,必由邪氣自表之裡,裡氣不利所致,與小柴胡湯,去黃芩加芍藥,以除傳裡之邪。

小建中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味辛熱),甘草(三趙本作「二」兩,炙。味甘平),大棗(十二枚,擘。味甘溫),芍藥(六兩。味酸微寒),生薑(三兩,切。味辛溫),膠飴(一升。味甘溫)

建中者,建脾也。《內經》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膠飴、大棗、甘草之甘以緩中也。辛潤散也,榮衛不足,潤而散之,桂枝、生薑之辛,以行榮衛。酸收也、泄也,正氣虛弱,收而行之,芍藥之酸,以收正氣。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趙本無「膠」字)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柴胡證,是邪氣在表裡之間也,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但見一證,便宜與柴胡湯治之,不必待其證候全具也。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趙本有「復」字)發熱汗出而解。

邪在半表半裡之間,為柴胡證,即未作裡實,醫便以藥下之;若柴胡證仍在者,雖下之不為逆,可復與柴胡湯以和解之。得湯,邪氣還表者,外作蒸蒸而熱,先經下,裡虛,邪氣欲出,內則振振然也。正氣勝、陽氣生,卻復發熱汗出而解也。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傷寒二三日,邪氣在表,未當傳裡之時,心中悸而煩,是非邪氣搏所致。心悸者,氣虛也;煩者,血虛也。以氣血內虛,與小建中湯先建其里。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患病六七日,脈象遲緩浮弱,怕風怕冷,但手足溫暖,表示邪氣處於半表半裡,尚未完全入裡成實證。若誤用多次瀉下法,會損傷胃氣與津液,導致邪氣鬱積在體內,因而無法進食並出現脅下脹滿疼痛。胃氣虛弱而生內熱,熱氣外發,則全身及面目發黃。頸項僵硬,說明表證未解;小便困難,是因體內津液虧損。此證雖類似柴胡湯證,但因裡虛且下焦氣滯導致小便難,若誤用柴胡湯,會進一步耗損津液,後續可能出現肛門墜重感。

不因飲水而嘔吐者,屬柴胡湯證;若因飲水後嘔吐,則是水飲停滯心下。《金匱要略》提到:先口渴後嘔吐,為水飲停積心下,屬水飲病範疇。飲水後嘔吐因水停不化,進食後打嗝因食物積滯,此二者皆非小柴胡湯適用之證,須謹慎辨別。

傷寒四五日,出現身熱怕風、頸項僵硬、脅下脹滿、手足溫暖且口渴,宜用小柴胡湯治療。身熱惡風、頸項強為表證未解;脅滿口渴則為裡氣不和。邪在表時手足發熱,邪在裡時手足厥冷;現手足溫熱,可知邪氣處於表裡之間,故以小柴胡湯雙解表裡之邪。

傷寒患者若陽脈澀、陰脈弦,並伴腹中劇痛,應先予小建中湯;若未緩解,再投小柴胡湯。脈象陽澀陰弦且腹痛,屬裡虛寒證,小建中湯可溫中散寒;若無效,則非純裡寒,乃邪氣由表入裡、裡氣不暢所致,此時用小柴胡湯去黃芩加芍藥,以清除內傳之邪。

小建中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炙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芍藥(六兩)、生薑(三兩)、膠飴(一升)。此方以甘味藥(膠飴、大棗、甘草)健脾緩急,辛味藥(桂枝、生薑)行氣活血,酸味藥(芍藥)收斂正氣。煎服法: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後加入膠飴融化,分三次溫服。嘔吐患者忌用甜味藥,故不宜此方。

傷寒或中風患者,只要出現任一柴胡湯證(如胸悶不嘔、口渴、腹痛、脅下硬滿、心悸小便不利等),即可使用柴胡湯,不必所有症狀俱全。

若誤用瀉下法後柴胡證仍在,可再予柴胡湯。服藥後可能出現全身燥熱顫抖,繼而發汗退熱,此為正氣驅邪外出的表現。

傷寒二三日,尚未傳裡時出現心悸煩躁,非邪氣直接所致,而是氣血內虛之故。心悸屬氣虛,煩躁屬血虛,宜用小建中湯先調補裡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