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三 (11)
卷三 (11)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津液不足也。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膀胱裡熱則淋,反以湯藥發汗,亡耗津液,增益(醫統本作「損」)客熱,膀胱虛燥,必小便血。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痓。(趙本作「汗出則痓」)
表虛聚熱,則生瘡,瘡家身疼如傷寒,不可發汗,發汗則表氣愈虛,熱勢愈甚,生風,故變痓也。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衄者,上焦亡血也。若發汗,則上焦津液枯竭,經絡乾澀,故額上陷,脈急緊。諸脈者,皆屬於目。筋脈緊急則牽引其目,故直視不能眴。眴瞬合目也。《針經》曰:陰氣虛則目不瞑,亡血為陰虛,是以不得眠也。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針經》曰: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亡血發汗,則陰陽俱虛,故寒慄而振搖。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闕。(趙本注:「方本闕」)
汗者心之液,汗家重發汗,則心虛恍惚心亂;奪汗則無水,故小便已,陰中疼。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趙本注:「一作逆」)
病人有寒,則當溫散,反發汗,損陽氣,胃中冷,必吐蛔也。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病在表者,汗之為宜,下之為逆;病在裡者,下之為宜,汗之為逆。經曰: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傷寒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者,以裡氣不足,必先救之,急與四逆湯。得清便自調,知裡氣已和,然後急與桂枝湯以救表,身疼者,表邪也。《內經》曰: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此以寒為本也。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趙本有「四逆湯方」詳見本書卷二)
發熱頭痛,表病也。脈反沉者,里脈也。經曰: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見表病而得里脈則當瘥,若不瘥,為內虛寒甚也,與四逆湯救其里。
太陽病,先下之(趙本無「之」字)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趙本無「得」字)里未和,然後復下之。
冒者,郁也,下之則裡虛而亡血;汗之則表虛而亡陽。表裡俱虛,寒氣拂(醫統本作「怫」)郁,其人因致冒。《金匱要略》曰: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汗出則拂(醫統本作「怫」)郁之邪得解,則冒愈。《金匱要略》曰:冒家欲解,必大汗出。汗出表和而里未和者,然後復下之。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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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這是因為體內津液不足。 -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膀胱有熱會導致小便不利,若誤用發汗藥,會耗損津液,加重熱邪,使膀胱虛燥,導致尿血。 -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
表虛熱聚而生瘡,瘡家身痛類似傷寒,但不可發汗,否則表氣更虛,熱勢更盛,引發風邪而導致痙病。 -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衄血者上焦失血,若發汗會使津液枯竭,經絡乾澀,導致額頭凹陷、脈搏緊急。筋脈緊急牽引眼睛,使雙眼直視無法閉合。《針經》雲:陰虛則失眠,失血屬陰虛,故不得眠。 -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針經》曰:失血者無汗,失汗者無血。亡血者再發汗,陰陽俱虛,故寒戰顫抖。 -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
汗為心液,汗家再發汗會導致心神恍惚、心煩意亂;津液耗損則小便後陰部疼痛。 -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病人體寒應溫散,誤發汗會損陽氣,使胃寒加劇,可能吐出蛔蟲。 -
本應發汗卻誤用下法,此為逆治;若先發汗則不逆。本應下法卻誤發汗,亦為逆治;若先下之則不逆。
表證宜汗,誤下為逆;裡證宜下,誤汗為逆。《內經》雲: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
傷寒誤下後,持續腹瀉、完穀不化,身疼痛者,急當救裡;若大便正常後仍身痛,則急當救表。救裡用四逆湯,救表用桂枝湯。
誤下導致裡虛寒甚,須先救裡,用四逆湯;待裡氣調和後,再用桂枝湯解表。《內經》雲:病發不足,先治標後治本,此以寒為本。 -
病發熱頭痛,脈反沈,若不癒且身疼痛,當救其裡,宜四逆湯。
表證應脈浮,今反沈遲,表示裡寒嚴重,須用四逆湯溫裡。 -
太陽病先下不愈,再發汗致表裡俱虛,患者頭暈,若汗出則自癒。若裡未和,可再下之。
誤下傷血,誤汗傷陽,表裡俱虛則寒鬱頭暈。汗出則表和解,若裡未調和,再適當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