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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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1)

1. 辨痓濕暍脈證第四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身黃如橘子色者,陽明瘀熱也。此身色如似熏黃,即非陽明瘀熱。身黃髮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為表裡有熱,則身不疼痛。此一身盡疼,非傷寒客熱也,知濕邪在經而使之,脾惡濕,濕傷,則脾病而色見,是以身發黃者,為其黃如煙燻,非正黃色也。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趙本無「則」字)口燥煩也。

濕家,有風濕、有寒濕,此寒濕相搏者也。濕勝則多汗,傷寒則無汗,寒濕相搏,雖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頭汗出也。背陽也,腹陰也,太陽之脈,夾脊抵腰,太陽客寒濕,表氣不利,而背強也。里有邪者,外不惡寒,表有邪者,則惡寒。欲得被覆向火者,寒濕在表而惡寒也。

若下之早,則傷動胃氣,損其津液,故致噦而胸滿、小便不利。下后里虛,上焦陽氣因虛而陷於下焦,為丹田有熱,表中寒乘而入於胸中,為胸上有寒,使舌上生白苔滑也。臟燥則欲飲水,以胸上客寒濕,故不能飲而但口燥煩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趙本注:「一云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家發汗則愈。《金匱要略》曰: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四兩,發其汗為宜;若妄下則大逆。額上汗出而微喘者,乃陽氣上逆也。小便自利或下利者,陰氣下流也。陰陽相離,故云死矣。《內經》曰: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趙本作「病」)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趙本作「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值天陰雨不止,明其濕勝也。《內經》曰:陽受風氣,陰受濕氣。又曰: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風濕相搏,則風在外,而濕在內。汗大出者,其氣暴,暴則外邪出,而里邪不能出,故風去而濕在。汗微微而出者,其氣緩,緩則內外之邪皆出,故風濕俱去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病有淺深,證有中外,此則濕氣淺者也。何以言之?濕家不云關節煩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濕氣不流關節而外客肌表也;不云發熱身似熏黃,復云發熱面黃而喘,是濕不幹於脾而薄於上焦也。陰受濕氣,則濕邪為深,今頭痛,鼻塞而煩,是濕客於陽,而不客於陰也。濕家之脈當沉細,為濕氣內流,脈大者陽也,則濕不內流,而外在表也。

白話文:

【辨痓濕暍脈證第四】

濕病患者的主要症狀是全身疼痛、發熱,皮膚顏色像被煙燻過的黃色。

若皮膚黃如橘子色,是陽明經瘀熱所致;但此處的黃如煙燻,並非陽明瘀熱。若身黃且發熱,可用梔子柏皮湯治療,因表裡有熱時,身體不會疼痛。此處全身疼痛,並非傷寒外感熱邪,而是濕邪侵犯經絡所致。脾臟厭惡濕氣,濕氣損傷脾臟,導致脾病而顯現黃色,因此皮膚發黃呈現煙燻般的暗黃,而非鮮明的黃色。

濕病患者僅頭部出汗,背部僵硬,喜歡蓋被靠近火源。若過早使用瀉下法治療,會引發呃逆、胸悶、小便不利,舌苔白滑。這是因為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患者雖口渴想喝水卻無法飲用,僅感到口乾煩躁。

濕病分為風濕和寒濕,此處屬寒濕相搏。濕氣盛則多汗,傷寒則無汗,寒濕相搏時雖有汗卻無法遍及全身,故僅頭部出汗。背部屬陽,腹部屬陰,太陽經脈沿脊柱至腰部,若寒濕侵犯太陽經,表氣不暢,則背部僵硬。內有邪氣者,外不惡寒;表有邪氣者,則惡寒。患者想蓋被烤火,是因寒濕在表而惡寒。

若過早瀉下,會損傷胃氣與津液,導致呃逆、胸悶、小便不利。瀉下後裡虛,上焦陽氣下陷至丹田而化熱,表寒乘虛入胸,形成胸中寒濕,使舌苔白滑。臟燥則想喝水,但因胸中有寒濕,故無法飲水而僅口乾煩躁。

濕病患者誤用瀉下法後,若額頭出汗、微喘、小便通利(或不利),可能致死;若腹瀉不止,亦危重。濕病應以發汗法治療。《金匱要略》提到:濕病患者身痛煩躁,宜用麻黃加朮湯發汗;誤用瀉下則大忌。額汗微喘是陽氣上逆,小便自利或腹瀉是陰氣下流,陰陽分離則預後不良。《內經》雲: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問:風濕相搏導致全身疼痛,理應發汗而癒,但遇陰雨連綿時,發汗後為何無效?答:大汗僅驅散風邪,濕邪仍存,故未癒。治風濕應微發汗,使汗緩緩透出,方能同時祛除風濕。

陰雨天濕氣盛。《內經》指出:陽受風邪,陰受濕邪;風傷上部,濕傷下部。風濕相搏時,風在外而濕在內。大汗使外邪驟出而內濕未除,微汗則內外邪氣皆去。

濕病患者身痛、發熱、面黃、氣喘、頭痛、鼻塞煩悶,脈象大而飲食正常,表示病位在頭部寒濕,故鼻塞,可將藥物塞入鼻腔治療。

此為濕邪較淺的表現:濕未侵關節而客於肌表;未傷脾而犯上焦;頭痛鼻塞顯示濕在陽位而非陰分。濕病脈應沈細,此處脈大表示濕在表而非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