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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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

1. 卷二

2. 傷寒例第三

(趙本論前有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趙本作「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春夏為陽,春溫夏熱者,(醫統本有「以」字)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以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故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去寒就溫,則不傷於寒。其涉寒冷,觸冒霜雪為病者,謂之傷寒也。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春風、夏暑、秋濕、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內經》曰:先夏至日為溫病,後夏至日為暑病。溫暑之病,本傷於寒而得之,故太(熊校記:大醫汪本大改太,非)醫均謂之傷寒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趙本有「者」字)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復(趙本作「反」)大寒;夏時應大(趙本無「大」字)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四時氣候不正為病,謂之時行之氣。時氣所行為病,非暴厲之氣,感受必同,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也。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鬥歷占之。

四時正氣者,春風、夏暑、秋濕、冬寒是也。時行者,時行之氣是也。溫者,冬時感寒,至春發者是也。疫者,暴厲之氣是也。占前鬥建,審其時候之寒溫,察其邪氣之輕重而治之,故下文曰:

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

冬寒、春溫、夏熱、秋涼,為四時之正氣也。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九月十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漸將解,為病亦輕。此以冬時不調,適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趙本醫統本「九月十月,……即為病也」作注,非。)

此為四時正氣,中而即病者也。

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趙本作「為」)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

白話文:

《傷寒例第三》:

《陰陽大論》記載:春季氣候溫和,夏季炎熱,秋季涼爽,冬季寒冷,這是四季正常氣候的規律。春夏屬陽,春溫夏熱是因陽氣活動始於溫和而旺盛於暑熱;秋冬屬陰,秋涼冬寒是因陰氣活動始於清涼而強盛於嚴寒。

冬季嚴寒時,萬物蟄伏,懂得養生的人會嚴密防護,避免受寒。若冒犯寒氣而生病,便稱為「傷寒」。冬季三個月陰氣主導,陽氣潛藏,冰封地裂,此時善於調養者會居處保暖、遠離寒冷,就不會受寒邪所傷。若接觸霜雪而致病,即為傷寒。

四季異常氣候皆可能致病:春風、夏暑、秋濕、冬寒稱為「四時之氣」。傷寒被視為最兇險的病邪,因寒氣屬陰,陰性肅殺,與陽熱主生長相反。受寒後立即發病稱「傷寒」;若寒邪潛伏體內,至春季發為溫病,夏季則轉為暑病(暑病熱勢比溫病更劇烈)。《內經》提到:夏至前發病為溫病,夏至後為暑病。此類病症雖源於冬季受寒,故醫家統稱「傷寒」。

勞碌者春夏多患溫熱病,多因冬季感寒所致,這與「時行疫氣」不同。時行疫氣指:春季應暖反大寒、夏季應熱反大涼、秋季應涼反大熱、冬季應寒反大溫,這種反常氣候導致同地區多人症狀相似。

要判斷四季正氣致病或時行疫氣,需參照曆法節氣推算。正常四時之氣為春風、夏暑、秋濕、冬寒;時行疫氣則屬突發性強烈病邪。醫者需觀察節氣寒溫與邪氣輕重來治療。

從霜降到春分期間,若接觸寒露冷霧而立即發病,即屬傷寒。農曆九、十月寒氣尚輕,病症較輕;十一、十二月嚴寒時病情較重;正月、二月寒氣漸退,病症又轉輕。此為感受正常冬寒致病的情況。

若冬季出現異常暖熱,稱為「冬溫」。冬溫與傷寒性質迥異,且可能反覆發作、程度不一,治療方法也不同(具體症狀與治法見後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