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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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5)

1.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五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諸不可汗、不可下,病證藥方,前三陰三陽篇中,經注已具者,更不復出;其餘無者,於此以後經注備見。(醫統本作「於此已後,復注備見」)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寸關為陽,脈當浮盛,弱反在關,則裡氣不及;濡反在巔,則表氣不逮。衛行脈外,浮為在上以候衛;微反在上,是陽氣不足;榮行脈中,沉為在下以候榮;澀反在下,是無血也。陽微不能固外,腠理開疏,風因客之,故令汗出而躁煩;無血則陰虛,不與陽相順接,故厥而且寒;陽微無津液,則不能作汗,若發汗則必亡陽而躁。經曰: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在臍之右也。《難經》曰:肺內證,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肺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肺主氣,開竅於鼻,氣虛則不能衛血,血溢妄行,隨氣出於鼻為衄。亡津液,胃燥,則煩渴而心苦煩。肺惡寒,飲冷則傷肺,故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難經》曰:肝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肝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左也。肝為陰之主,發汗,汗不止,則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瞤。《針經》曰:上虛則眩。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難經》曰:心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心氣不治,正氣內虛,氣動於臍之上也。心為陽,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暈,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難經》曰:腎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腎氣不治,正氣內虛,動氣發於臍之下也。腎者主水,發汗則無汗者,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苦疼者,腎主骨也;目暈者,腎病則目䀮䀮如無所見;惡寒者,腎主寒也;食則反吐,谷不得前者,腎水乾也。王冰曰:病嘔而吐,食久反出,是無水也。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趙本作「微」)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咽門者,胃之系。胃經不和,則咽內不利。發汗攻陽,血隨發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經不和而反攻表,則陽虛於外,故氣欲絕,手足冷,欲蜷而不能自溫。

白話文: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五

疾病來勢急迫時,匆忙診斷難以抓住重點,因此重新整理各種適宜與不適宜的治療方法,對比於三陰三陽篇章,便於查閱。此外,有些病症不僅限於三陰三陽,也散見於其他適宜與不適宜的治療論述中。

關於不可發汗、不可攻下的病症與方藥,若前三陰三陽篇中已有詳細註解,此處不再重複;其餘未提及的,將在此後經文中補充說明。

脈象與病機分析
脈濡而弱,弱脈出現在關部,濡脈顯於表層;微脈在上,澀脈在下。微脈表示陽氣不足,澀脈則代表陰血虧虛。陽氣虛弱時,易受風邪而汗出煩躁;陰血不足則四肢冰冷且畏寒。若陽氣微弱時強行發汗,會導致躁動難眠。

寸關屬陽,脈應浮而有力,若關部見弱脈,表示內氣不足;表層見濡脈,則衛氣不固。衛氣行於脈外,浮脈主衛氣;若上焦見微脈,是陽氣不足。營血行於脈中,沈脈主營血;下焦見澀脈,是陰血虧虛。陽虛不能固表,腠理疏鬆,風邪入侵,故汗出煩躁;陰血不足則陽氣無法接續,導致四肢冰冷;陽虛津虧則無法化汗,若強行發汗必傷陽氣而躁動。經典雲:汗多亡陽,導致虛弱、惡風、煩躁失眠。

動氣與發汗禁忌

  1. 動氣在右(肺):不可發汗,否則易鼻衄、口渴、心煩,飲水即吐。動氣指臍右有氣動感,按之堅硬疼痛。肺氣失調,正氣內虛,發汗會傷肺氣,肺虛則血溢為衄,津傷則煩渴,飲冷傷肺故吐水。
  2. 動氣在左(肝):不可發汗,否則頭暈、汗出不止、肌肉抽動。肝氣失調,發汗亡陽,外虛則頭暈、筋脈失養而顫動。
  3. 動氣在上(心):不可發汗,否則氣逆衝心。心氣虛弱時發汗更損陽氣,腎水乘虛上凌,故氣衝心口。
  4. 動氣在下(腎):不可發汗,否則無汗、心煩、骨節痛、視物昏花、惡寒、食入即吐。腎主水,發汗耗津則無汗;腎虛心火亢則煩躁;腎主骨故骨痛;腎虛目眩;腎陽虛則惡寒;胃津枯竭故嘔吐。

咽部閉塞:不可發汗,否則吐血、氣微欲絕、四肢冰冷蜷臥。咽屬胃系,胃氣不和則咽塞,發汗傷陽則血隨氣上而吐血,陽虛外脫故氣絕肢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