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纂要》~ 卷五 (6)
卷五 (6)
1. 臟腑中諸脈
其在臟腑之脈。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手太陽小腸。少陰心。足太陽膀胱。少陰腎。)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足少陽膽。厥陰肝。)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手陽明大腸。太陰肺。足陽明胃。少陰腎。)凡此六經脈。皆互絡手足同。然無煩詳贅。(如肺脈絡大腸。
大腸脈絡肺之類。十二經皆仿之。)更有肺之一臟。心直上而腎直入胃之一腑。肝脈挾而肺小循。(肝脈挾胃肺脈還。循胃口小腸之脈抵胃。)心有腎支之絡。肝有腎經之貫。脾支又注於心中。肺脈自起於中焦。心下有膈。惟膀胱為無涉。十有一經。皆上下而貫之。(心下膈膜遮隔。
濁氣不使上薰心肺。惟膀胱之脈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不貫膈。)此臟腑之間。並須熟諳者。
白話文:
人體的十二經脈,都與臟腑密切相關。太陽經與少陰經互為表裡,分別包括手太陽小腸經、少陰心經、足太陽膀胱經、少陰腎經。少陽經與厥陰經互為表裡,分別包括手少陽三焦經、厥陰心包經、足少陽膽經、厥陰肝經。陽明經與太陰經互為表裡,分別包括手陽明大腸經、太陰肺經、足陽明胃經、少陰腎經。這六條經脈,相互交錯,在手足之間流動。此外,肺經與大腸經、大腸經與肺經相互聯繫;其他十二經脈也是如此。另外,肺臟與心臟相連,而腎臟則直接通往胃部。肝經在胃經與肺經之間穿行,並沿著胃口、小腸經脈抵達胃部。心經有連通腎臟的支脈,肝經則有腎經貫穿。脾經的支脈連通心臟。肺經從中焦開始,心臟下方有隔膜,只有膀胱經不穿過隔膜。除了膀胱經之外,其他十一條經脈都上下貫通。膀胱經的脈絡沿脊柱到達腰部,進入循行於背部的膂脈,與腎經相連,最終歸屬於膀胱,因此不穿過隔膜。要了解這些臟腑之間的關係,需要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
2. 手經諸脈
論乎肩肘之間。乃號為臑。(音柔。俗名大骨。)臑之內廉有三肺。循前而心。循後包絡。恰循乎其間。臑之外廉有三小。循後而大。循前三焦。乃循乎其外臑。下為肘。三焦上貫內廉屍澤包絡入之。(包絡之支者。入肘內陷中尺澤穴。)肺則下於內。前心又下於內後。(肺脈下肘中。
心脈下肘內。惟肺脈行前。心脈行後。心包行其中間。為別。)小腸出於內側。(兩筋之間。)大腸入於外廉。肘下為臂。包仍在中。(即上文支者。)大循上而小循下。心脈仍循內後廉。上骨下廉之內。仍循肺脈。臂外兩骨之間。還出三焦。肺入寸口而循魚際。(關前動脈為寸口。
白話文:
肩膀和肘關節之間的部分,叫做臑,臑的內側有肺經,沿著前面走向心經,沿著後面走向包絡經,正好循行在臑的內側。臑的外側有三焦經,沿著後面走向大腸經,沿著前面走向三焦經,正好循行在臑的外側。向下到達肘關節,三焦經向上貫穿內側的屍澤穴,並與包絡經相通,(包絡經的支脈進入肘關節的內側,深入中尺澤穴)。肺經向下進入內側,前面接心經,也向下進入內側後面。(肺經向下到達肘關節的中部,心經向下到達肘關節的內側,只有肺經走前面,心經走後面,心包經走中間,分開行走。)小腸經從內側出來,(在兩條筋之間),大腸經進入外側。肘關節以下叫做臂,包絡經仍在中間。(就是上面提到的支脈)。大腸經向上走,小腸經向下走,心經仍然沿著內側後面的骨頭走,向上到達上臂骨的內側,仍然沿著肺經走,臂外側的兩條骨頭之間,就出來了三焦經。肺經進入寸口,然後沿著魚際穴走。(關前動脈就是寸口)。
大指後肉隆起處為魚際。其間穴名。)心抵銳骨。而入後廉。(心脈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胞絡直入於掌中。(從曲澤行掌後。兩筋之間。橫紋中陷中。入掌中。)三焦仍循乎表腕。大腸出於合谷。而上入兩筋之中。(合谷俗名虎口。大腸經穴。)小腸循於外側。而出腕下之踝。
(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踝音華。上聲。腕外兌骨。)肺脈出於大指。包絡出於中指。次指為肺支腸脈之交。(肺脈之支者。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大腸之脈。起於次指之端。)四指為包孫焦脈之接三焦。又上出小次之間。小指為心脈。小腸之接。所謂手經。大略如前。
白話文:
大拇指後方隆起的肉處稱為魚際。這個穴位名為心,它抵達銳骨,然後進入後廉。心脈位於手掌後方銳骨的末端,進入手掌內側後廉。胞絡直入掌中,從曲澤穴沿著手掌後方兩筋之間的橫紋凹陷處進入掌中。三焦經脈繼續沿著手腕外側行進,大腸經脈從合谷穴(俗稱虎口)出來,向上進入兩筋之間。小腸經脈沿著手外側向上腕部,從腕外側的兌骨(音同華,上聲)處出來。
肺經脈從大拇指出來,包絡經脈從中指出來,次指是肺經分支和腸經脈交會的地方。肺經脈的分支直出次指內側的邊緣,從指尖出來;大腸經脈從次指的指尖開始。第四指是包絡經脈和三焦經脈交接的地方,往上從小指和次指之間出來。小指是心經脈和小腸經脈交接的地方。這就是手經的大概位置,大致如前所述。
3. 足經諸脈
至如尻上為腰膀胱脈抵。(背脊下橫骨為腰。)腰下為臀。膀支貫之而旁捷骨之下。名髀樞。而膽橫膀過。(一名髀厭。膽脈橫入髀厭中。膀胱之支者過髀樞。)前面氣街之下。號髀關。而胃經直下股之內廉。前廉脾而後廉腎。又肝脈內循於股陰。股外為髀。後膀支而前胃脈。
(髀前膝上六寸起肉為伏兔。胃脈抵之。)又膽脈下循於髀陽。(循髀外太陽陽明之間。)是以挾膝筋中為臏。(即膝蓋骨。)仍屬胃經之直下。而膝內脾經。(內前廉。)膝後曲處為膕。還是膀支之直入而腎出。肝上俱在內廉。(腎脈出膕內廉。肝脈上膕內廉。)腎脾上於腨內。
白話文:
從屁股往上,腰部是膀胱經脈到達的地方。(背脊下方橫骨就是腰。)腰下方是臀部。膀胱經脈的支脈貫穿臀部,並延伸到骨頭旁邊,稱為髀樞。膽經橫過膀胱經脈。(也稱為髀厭,膽經脈橫入髀厭中,膀胱經的支脈經過髀樞。)前面氣街下方,叫做髀關。胃經直直往下走,沿著大腿內側。前面是脾經,後面是腎經。肝經則沿著大腿內側陰部往上走。大腿外側稱為髀。後面是膀胱經脈的支脈,前面是胃經脈。
(大腿前側膝蓋上六寸起肉的地方叫做伏兔,胃經脈到達這裡。)膽經脈沿著大腿外側往下走。(沿著大腿外側太陽陽明經脈之間。)因此,夾著膝蓋筋的中間就是臏。(也就是膝蓋骨。)仍然屬於胃經脈直直往下走。而膝蓋內側是脾經。(內側前邊。)膝蓋後方彎曲的地方叫做膕。仍然是膀胱經脈的支脈直直往裡面走,而腎經出來。肝經往上都走內側。(腎經脈從膕內側出來。肝經脈往上走膕內側。)腎經脾經往上都走大腿內側。
(腨足肚也。二脈上腨內廉。)膀支貫於腨外。(從膕中下貫腨內出外踝之後。)膽下於外輔骨前。而直抵絕骨之端。(髀骨為輔骨外踝。上為絕骨。)肝斜於膽胻內側。而胃循脛外之廉內踝。有脾前腎後之分。外踝有膽前膀後之別。(踝上兩旁。內外曰踝。)大指節後為核骨。
脾經脈過足。外側骨為京骨。膀脈支循腎入跟中。胃膽循跗跗上廉。乃肝經循處。足心中有腎脈斜過。(湧泉穴。)大指甲後屬膽。支肝脈之交大指內側為胃。支脾脈之接中指內外分胃直胃支之人四指之間。又膽經直入而絡膽。支至於小指之外。腎脈起於小指之下。足經之脈。
又如此也。
白話文:
腳踝是腳的肚子,兩條經脈向上經過腳踝內側。膀胱經支脈穿過腳踝外側,從膝蓋下方穿過腳踝內側,從外踝後方出來。膽經位於外輔骨前方,直抵絕骨末端。髀骨是外輔骨,外踝往上是絕骨。肝經斜位於膽經內側,胃經沿著脛骨外側邊緣,從內踝經過。脾經位於前面,腎經位於後面,腳踝兩邊,內側是膽經,外側是膀胱經。大腳趾關節後方是核骨。
脾經脈絡經過足部外側骨,也就是京骨。膀胱經支脈循行腎經,進入腳跟中。胃經和膽經循行腳背上緣,也是肝經循行的地方。腳心有腎經斜向經過,大腳趾甲後方屬於膽經,與肝經支脈交匯,大腳趾內側是胃經,與脾經支脈交匯,中指內側和外側分別是胃經直支和胃經支脈,人四指之間也是胃經。膽經直入並連接膽囊,支脈到達小指外側。腎經起於小指下方。這些都是足部經脈的循行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