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阪營升

《經穴纂要》~ 卷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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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2)

1. 手太陽小腸經

自交肩上入缺盆。循肩向腋下行。當膻中之分。絡心循胃系下膈。過上脘中脘抵胃。下行任脈之外。當臍上二寸之分屬小腸。其支者別從缺盆。循頸之天窗天容上頰抵顴髎。上至目銳眥過瞳子髎卻入耳中。循聽宮而終。

其支者別頰上䪼抵鼻。至目內眥晴明穴以交於足太陽也。

白話文:

手太陽小腸經起於肩胛骨上方,進入鎖骨上窩。沿著肩膀到達腋下,經過膻中穴的分支。與心臟相連,循行胃部,向下通過膈肌,經過上脘穴、中脘穴到達胃部。沿著任脈的外側下行,到達肚臍上方兩寸處,屬於小腸。其中一部分分支,從鎖骨上窩分出,沿著頸部的天窗穴、天容穴,經過上頰到達顴髎穴,向上到達目銳眥(眼角外側),經過瞳子穴,再進入耳中,沿著聽宮穴而結束。

另一分支從頰部分出,經過上唇到達鼻部,到達目內眥(眼角內側)的睛明穴,與足太陽膀胱經交會。

2. 足太陽膀胱經

(入門曰。申時自聽宮交與晴明。循頭頸下皆腰臀腿。至足小指至陰穴止。)

晴明,明堂灸經曰。目內眥頭外一分。

醫學原始曰。目內眥直紋中是穴。

攢竹,眉頭陷中。

氣府論醫統兩眉頭少陷。

眉沖,入門曰。直眉頭上神庭曲差間。(營昇按。入門原始。共此穴屬於膀胱之經部。今據而補焉。)

曲差,針方六集曰。挾神庭兩傍開一寸五分。在髮際正頭取之。

五處,針方六集曰。在星穴兩傍各開一寸五分上曲差一寸。

承光,五處後一寸五分。

馬氏曰。承光發上二寸半。

通天,承光後一寸五分。

絡卻,通天後一寸五分。

玉枕,絡卻後一寸五分。挾腦戶傍一寸三分。枕骨上入髮際三寸。(營昇按。甲乙經云。絡卻後七分。千金方並聖惠方。絡卻後七分半。銅人經聖濟總錄針方六集入門大成發揮原始聚英。絡卻後一寸五分。又云入髮際三寸。或二寸。自曲差至絡卻五寸半。玉枕穴。絡卻後一寸五分。

取之於前髮際。則其間通計七寸也。腦戶穴自神庭至百會五寸。自百會至腦戶四寸五分。即為自前髮際通計九寸五分。是無挾腦戶傍之理。若從挾腦戶之說。則入髮際二寸五分為是。或云。入髮際三寸。非是。)

天柱,原始曰。在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

大杼,神照集曰。在項後第一椎下。兩旁各開一寸五分陷中。正坐取之。(營昇按。八脈考釋音曰。椎音槌。脊之骨節也。背輸篇類注曰。集即椎之義。指脊骨之節間也。古謂之焦。亦謂之顀。後世作椎。去脊中行說甚多矣。甲乙經千金方外臺聖濟總錄發揮銅人經大全大成背部第二行。

相去脊中一寸五分。第三行相去脊中為三寸。醫統資生經聚英類經金鑑入門背二行。除脊一寸半。相去脊中二寸背三行。相去脊中三寸半。諸說不同。背二行相去脊中一寸半。背三行相去脊中三寸為是。滑氏曰。自大杼至白環諸穴。並第二行。相去脊中各一寸五分。歌曰。自大杼至白環。

相去脊中三寸間。夫既曰脊中。則自脊骨中間量取。而非骨外量取明矣。圖翼曰。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夾脊一寸半。三行夾脊三寸者。除脊一寸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聚英曰。當除去脊骨一寸外量取之。此說不可從。)

風門,第二椎下。

肺腧,第三椎下。

厥陰腧,第四椎下。

心腧,第五椎下。

督俞,入門曰。第六節下。外一寸半。

大成金鑑入門原始。共此穴屬於膀胱之經部。今據而補焉。

膈腧,第七椎下。

肝腧,第九椎下。

膽腧,第十椎下。

脾腧,第十一椎下。

胃腧,第十二椎下。

三焦腧,第十三椎下。

腎腧,第十四椎下。

聚英醫統圖翼。自大杼至腎俞。凡十三穴。皆有正坐取之四字。千金方曰。以杖量至臍及當脊骨。然後相去各一寸半腎俞也。按之雖然肥人腹垂則抵。瘦人腹平則臍平。今不論肥瘦。均以杖量之未有準。

白話文:

足太陽膀胱經

(入門書說,申時(下午三點到五點)從聽宮穴交接到睛明穴,沿著頭頸向下,經過腰、臀、腿,直到足小指的至陰穴結束。)

睛明穴:針灸經典《明堂灸經》記載,在眼睛內眼角的稍外側一分處。

《醫學原始》記載,在眼睛內眼角直紋的中間。

攢竹穴:在眉毛頭端的凹陷處。

《氣府論》說,在兩眉頭稍稍凹陷的地方。

眉沖穴:《入門》說,在眉頭直上方,神庭穴和曲差穴之間。(營昇按:《入門》和《原始》都認為此穴屬於膀胱經的穴位,現在根據它們的說法補充記錄。)

曲差穴:根據《針方六集》記載,在神庭穴兩旁各一寸五分的位置,在髮際的頭部正中取穴。

五處穴:根據《針方六集》記載,在星穴(頭部)兩旁各一寸五分,並在曲差穴上方一寸的位置。

承光穴:在五處穴的後方一寸五分處。

馬氏認為:承光穴在髮際上方二寸半的位置。

通天穴:在承光穴的後方一寸五分處。

絡卻穴:在通天穴的後方一寸五分處。

玉枕穴:在絡卻穴的後方一寸五分處,並且在腦戶穴旁開一寸三分,枕骨上方進入髮際三寸的地方。(營昇按:《甲乙經》說,在絡卻穴後方七分。《千金方》和《聖惠方》說,在絡卻穴後方七分半。《銅人經》、《聖濟總錄》、《針方六集》、《入門》、《大成》、《發揮》、《原始》、《聚英》都認為在絡卻穴後方一寸五分,又說進入髮際三寸或二寸。從曲差穴到絡卻穴總共五寸半,玉枕穴在絡卻穴後方一寸五分。

如果從前髮際算起,那兩者之間總共是七寸。腦戶穴從神庭穴到百會穴是五寸,從百會穴到腦戶穴是四寸五分,也就是從前髮際算起總共是九寸五分,所以不應該說它在腦戶穴旁邊。如果說它在腦戶穴旁邊,那進入髮際二寸五分比較合理。有說進入髮際三寸,是不對的。)

天柱穴:根據《原始》記載,在後頸髮際的大筋外側凹陷處。

大杼穴:根據《神照集》記載,在後頸第一胸椎下方,兩旁各一寸五分的凹陷處,正坐時取穴。(營昇按:《八脈考釋》中說,椎就是槌,指的是脊骨的骨節。背輸篇的注解說,椎的意思就是骨節,指的是脊骨的關節。古代稱之為焦或顀,後世稱之為椎。關於離脊椎的距離有很多種說法。《甲乙經》、《千金方》、《外臺》、《聖濟總錄》、《發揮》、《銅人經》、《大全》、《大成》中記載,在背部的第二行,距離脊椎一寸五分;第三行,距離脊椎三寸。《醫統》、《資生經》、《聚英》、《類經》、《金鑑》、《入門》中記載,背部第二行距離脊椎一寸半,距離脊椎二寸;背部第三行距離脊椎三寸半。說法很多不一致,背部第二行距離脊椎一寸半,背部第三行距離脊椎三寸是比較合理的。滑氏說,從大杼穴到白環穴,都在第二行,距離脊椎都是一寸五分。歌訣說:從大杼穴到白環穴,距離脊椎三寸。既然說是脊椎,那就是從脊椎中間量取,而不是從骨頭外面量取。《圖翼》說,脊骨內部寬一寸,凡是說第二行夾脊一寸半,第三行夾脊三寸的,都是在去除脊骨寬度一寸後量的,所以第二行應該是二寸,第三行應該是三寸半。《聚英》說,應該在去除脊骨寬度一寸後量取,這個說法不可取。)

風門穴:在第二胸椎下方。

肺俞穴:在第三胸椎下方。

厥陰俞穴:在第四胸椎下方。

心俞穴:在第五胸椎下方。

督俞穴:《入門》說,在第六胸椎下方,旁開一寸半。

《大成》、《金鑑》、《入門》、《原始》都認為此穴屬於膀胱經的穴位,現在根據它們的說法補充記錄。

膈俞穴:在第七胸椎下方。

肝俞穴:在第九胸椎下方。

膽俞穴:在第十胸椎下方。

脾俞穴:在第十一胸椎下方。

胃俞穴:在第十二胸椎下方。

三焦俞穴:在第十三胸椎下方。

腎俞穴:在第十四胸椎下方。

《聚英》、《醫統》、《圖翼》都說,從大杼穴到腎俞穴,總共十三個穴位,都有正坐取穴的說法。《千金方》說,用棍子量到肚臍和脊椎的地方,然後兩旁各取一寸半,就是腎俞穴。按照這個方法,雖然胖子肚子下垂會抵到,瘦子肚子平坦,肚臍位置也平,現在不論胖瘦,都用棍子量,其實並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