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昆

《針方六集》~ 卷之三·尊經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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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尊經集 (3)

1. 實實虛虛為害四十八

假令肺實肝虛,用針者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是謂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工之所害也。

2. 瀉實針方四十九

血氣已並,病形已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然瀉實者,氣盛乃納針,針與氣俱納,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3. 補虛針方五十

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納針,氣出針入,針孔四塞,精無從出,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無後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4. 搖針五十一

刺腫搖針,經刺勿搖。

5. 三刺則穀氣至五十二

刺在陽分則陽邪出,刺在陰分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又邪氣之來也緊而堅,穀氣之來徐和,是其別也。

6. 瀉必用方補必用圓五十三

瀉必用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納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易行也。補必用圓,圓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故圓與方,非針也。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7. 離合真邪補瀉針方五十四

邪之入於脈也,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至於寸口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在陰在陽,不可為度。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吸則納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不足者,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納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8. 去濁血五十五

邪之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時來時去,故不常在。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去其濁血。留之於經,久則為痹。

9. 刺因於形五十六

皮厚色黑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皮薄色少者,淺而疾出其針。

10. 刺因於病五十七

凡十二經之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11. 刺因於脈五十八

諸脈急者多寒,刺急者,深納而久留之。緩者多熱,刺緩者淺納而疾髮針,以去其熱。大者多氣少血,刺大者,微瀉其氣,無出其血。滑者陽氣盛,微有熱,刺滑者疾髮針而淺納之,以瀉其陽氣而去其熱。澀者少血少氣,微有寒,刺澀者必中其脈,隨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髮針,疾按其痏,無令其血出,以和其脈。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12. 刺因於時五十九

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13. 上實下虛針方六十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通而決之,是謂解結。

14. 上寒下熱上熱下寒針方六十一

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火熨項與肩胛,令熱上合乃止,所謂推而上之者也。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下於經絡者,針而灸之,氣下而止,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15. 五病五取六十二

病在臟者取之井,病變於色者取之滎,病時間時盛者取之俞,病變於音,經滿而血者取之經,病在胃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取之合。

16. 五主六十三

井主心下滿,滎主身熱,俞主體重節痛,經主喘咳寒熱,合主逆氣而泄。義詳《開蒙集》「五門主治」條下。

17. 足陽明六十四

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不散,不留不瀉也。

18. 刺留呼則度六十五

刺陽明者,深六分,留十呼,古道也。其它刺深五分、四分、三分、二分、一分,留七呼、五呼、四呼、三呼、二呼、一呼,皆以氣血多少遠近為度。

19. 當刺井者以滎瀉之六十六

諸井者肌肉淺薄,不足使也。然諸井者母也,滎者子也。實者瀉其子,故當刺井者以滎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