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學堂針灸集成》~ 卷一 (2)
卷一 (2)
1. 針刺淺深法
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刺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刺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刺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刺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刺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靈樞》)凡上體及當骨處,針入淺而灸宜少;凡下體及肉厚處,針可入深,灸多無害。(《入門》)
白話文:
[針刺深度法則]
足陽明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六分,針後停留至十次呼吸的時間。
足太陽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五分,針後停留至七次呼吸的時間。
足少陽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四分,針後停留至五次呼吸的時間。
足太陰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三分,針後停留至四次呼吸的時間。
足少陰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二分,針後停留至三次呼吸的時間。
足厥陰經脈的針刺深度應為一分,針後停留至二次呼吸的時間。
手部的陰陽經脈,因其接受氣血的方式,以及氣血運行的速度較快,其針刺深度都不應超過二分,且針後停留的時間都不應超過一次呼吸的時間。
(根據《靈樞》)大體來說,上半身以及靠近骨頭的部位,針刺應淺,且灸療次數應少;下半身以及肌肉較厚的部位,針刺可以較深,灸療次數多也無害。(根據《入門》)
2. 火針法
性畏艾灸者,當用火針。以針置火中令熱,刺之,即火針也。(《資生》)凡諸穴忌灸之處,以針置火中令熱,繆刺之,即效,乃知火不負人之說。(《資生》)《內經》有燔針法,即火針也。(《內經》)
白話文:
對於那些害怕或不適合使用艾灸治療的人,可以採用火針法。具體操作是將針放入火中加熱,然後用這根加熱過的針進行刺穴,這就是所謂的火針法。(出自《資生》)
在所有不適宜進行艾灸的穴位上,同樣可以將針置於火中加熱,然後進行斜向刺穴,效果同樣顯著,由此可見「火不會辜負人」的說法是有道理的。(出自《資生》)
在《內經》中記載的燔針法,其實質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火針法。(出自《內經》)
3. 點穴法
凡點穴時,須得身體平直,四肢無令拳縮,坐點無令俯仰,立點無令傾側。孔穴不正,則徒燒其肌肉,虛忍痛楚,無益於事。(《千金》)凡點穴,坐點則坐灸,立點則立灸,臥點則臥灸。坐立皆宜端直,若一動,則不得真穴。(《入門》)古者用繩度量,繩多出縮,取穴不準。
今以薄竹片點量分寸,療病準的,亦有用蠟紙條量者,但薄篾易折,蠟紙亦黏手,惟取稻稈心量卻易,尤勝於用紙之伸縮也。(《資生》)人有老少,體有長短,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准而折之。又以肌肉、紋理、節解、縫會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用心者,乃得真穴耳。
(《千金》)吳蜀多行灸法,有阿是穴之法,言人有病即令捏其上,若果當其處,不問孔穴,下手即得便快,即云阿是,灸刺皆驗。(《入門》)云「天應」穴是也。(《資生》)
白話文:
在進行點穴時,必須保持身體平直,四肢不能蜷縮,如果坐着點穴,身體不可前後晃動,站立點穴時,身體也不能側斜。如果穴位找不準,只會白白讓肌肉受熱,忍受無謂的痛苦,對於病情沒有任何幫助。(《千金》)
一般來說,點穴時,坐着就坐着灸,站着就站着灸,躺着就躺着灸。無論是坐著或站着,都應該保持端正,一旦身體移動,就無法找到正確的穴位。(《入門》)古代的人使用繩子來測量穴位,但是繩子容易鬆緊不一,導致取穴不夠精確。
現在使用薄竹片來測量穴位的距離,治療疾病更為精確,也有用蠟紙條來測量的,但是薄竹片容易折斷,蠟紙條又會黏手,相比之下,用稻草芯來量取,既方便又比紙張的伸縮性好。(《資生》)人的年齡不同,身材高矮不一,皮膚的肥瘦也各異,都需要精心思考,精確折算。
再者,要以肌肉、紋理、關節、縫隙、凹陷處,以及用手按壓時患者感覺舒適的地方,細緻且謹慎地判斷,這樣才能找到真正的穴位。(《千金》)在吳蜀地區,人們常用灸法,有一種叫做"阿是穴"的方法,意思是說,當人患病時,讓人捏住該部位,如果確實是對的穴位,不管是不是常規的穴位,只要一按下去,患者就會感到舒服,這就是所謂的"阿是穴",用針灸或灸法都會有效。(《入門》)這就是所謂的"天應穴"。(《資生》)
4. 量分寸法
取病人男左女右,中指第二節內,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應取穴及作炷分寸,並依此法。(《局方》)取男左女右,中指第二節內庭兩橫紋相去為一寸,是謂同身寸,療病多愈。今以為準的。《銅人》曰:取中指內紋為一寸。《內經》曰:同身寸是也。(《資生》)竇漢卿同身寸法,以中指、大指相屈如環,取內側交兩角為一寸。
取中指內側為同身寸者,大法也。若取頭部、膺腧部、背部、腹部,同身寸外,又各有活法,不可執一也。(《綱目》)手足部並用同身寸取之。(《神應》)
頭部寸,前髮際至後髮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前髮際不明者,取眉心上行三寸。後髮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前後髮際不明者,共折作一尺八寸。(《神應》)頭部橫寸,以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並同此法。神庭至曲差、曲差至本神、本神至頭維,各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神應》)
膺腧部寸,兩乳橫折作八寸,並用此法取之。自天突至膻中,直折作六寸八分。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上取天突、下至中庭,共折作八寸四分。(《神應》)
背部寸,大椎穴下至尾骶骨,共二十一椎,通折作三尺。上七椎,每椎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十四椎,前與臍平,共二尺一寸一分四釐。下七椎,每一寸二分六釐。背第二行,挾脊各一寸半。除脊一寸,共折作四寸,分兩旁。背第三行,挾脊各三寸。除脊一寸,共折作七寸,分兩旁。(《神應》)
腹部寸,自中行心蔽骨下至臍,共折作八寸。人若無心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臍心,共折作九寸。臍中至毛際橫骨,折作五寸取之。膺部、腹部橫寸,並用乳間八寸法取之。(《神應》)
人身尺寸,人有長七尺五寸者,發以下至頤,一尺。結喉至𩩲骭(鳩尾骨也),一尺三寸。𩩲骭至天樞,八寸。天樞(穴名)至橫骨,六寸半。橫骨至內輔上廉,一尺八寸。內輔骨上廉至下廉,三寸半。內輔下廉至內踝,一尺三寸。內踝至地,三寸。又膝膕至跗屬,一尺六寸。胕屬至地,三寸。又肩至肘,一尺七寸。肘至腕,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節,四寸。本節至末,四寸半。(《靈樞》)
一夫法,凡量一夫之法,覆手並舒四指,對度四指上下節橫過為一夫也。(《資生》)
白話文:
[量分寸法]
在量度患者穴位距離時,我們會採用「同身寸」的方法,即以患者的中指第二節內側的兩條橫紋之間的距離作為一寸,這也是選擇穴位和定義艾灸炷大小的依據。
在定位穴位時,男性使用左手,女性使用右手的中指,其第二節內側兩橫紋間的距離被定義為一寸,這個方法被稱為「同身寸」,在治療疾病時,常見效果良好,因此我們將其作為標準。
《銅人》一書中提到,中指內側的橫紋可以被視為一寸;《內經》中也有「同身寸」的說法。
竇漢卿的「同身寸」法則,是以中指和大拇指彎曲成環狀,內側兩角之間的距離作為一寸。
一般來說,使用中指內側來定義「同身寸」是通用的原則。然而,在量度頭部、胸背、腹部的穴位時,除了「同身寸」外,還需考慮到其它靈活的規則,不能單一地應用。
對於手腳部位的穴位,一律使用「同身寸」來量度。
頭部的長度,從前額髮線到後腦髮線,可被劃分成十二段,總計為一尺二寸。如果前額髮線不明顯,可以從眉心向上量三寸;如果後腦髮線不明顯,可以從大椎穴向上量三寸;如果前後髮線均不明顯,總計為一尺八寸。
頭部橫向的尺寸,從眼睛內側眼角到外側眼角的距離為一寸,同樣遵循這個原則。從神庭穴到曲差穴、曲差穴到本神穴、本神穴到頭維穴,各為一寸半,從神庭穴到頭維穴總計為四寸半。
在胸背部分,兩乳間的水平線可被劃分成八寸。從天突穴到膻中穴,垂直方向上可被劃分成六寸八分。向下再量一寸六分,即為中庭穴。從天突穴向上至中庭穴,總計為八寸四分。
背部的尺寸,從大椎穴到尾骶骨共有二十一個椎節,總計為三尺。上七椎,每椎為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椎,每椎為一寸六分一釐。第十四椎,與肚臍水平。下七椎,每椎為一寸二分六釐。背部第二列,離脊椎各一寸半。除去脊椎的一寸,總計為四寸,分兩側。背部第三列,離脊椎各三寸。除去脊椎的一寸,總計為七寸,分兩側。
腹部的尺寸,從正中線的心蔽骨下緣到肚臍,總計為八寸。如果人體沒有心蔽骨,可以從歧骨下緣到肚臍中心,總計為九寸。從肚臍中心到恥骨上緣,總計為五寸。胸部和腹部的橫向尺寸,都使用兩乳之間的八寸法則。
人體的尺寸,對於身高七尺五寸的人,從頭髮以下到下巴為一尺。從喉結到鳩尾骨為一尺三寸。從鳩尾骨到天樞穴為八寸。從天樞穴到恥骨為六寸半。從恥骨到大腿內側上緣為一尺八寸。從大腿內側上緣到下緣為三寸半。從大腿內側下緣到腳踝內側為一尺三寸。從腳踝內側到地面為三寸。另外,從膝蓋後方到腳背為一尺六寸。從腳背到地面為三寸。此外,從肩膀到肘部為一尺七寸。從肘部到手腕為一尺二寸半。從手腕到中指根節為四寸。從中指根節到指尖為四寸半。
「一夫法」,在測量「一夫」的尺寸時,將手掌覆蓋,同時伸展四指,對比四指關節橫向的距離即為「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