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壽
《十四經發揮》~ 凡例
凡例
1. 凡例
一、十二經所列次第,並以流注之序為之先後,附以任督二奇者,以其有專穴也。總之為十四經云。
一,注者,所以釋經也。其訓釋之義,凡有三焉,訓字一義也,釋身體府臟名物一義也,解經一義也。其載穴法分寸,則圈以別之。
一、各經既於本經詳註處所,其有他經交會處,但云見某經,不必復贅。
一、經脈流注,本經曰歷、曰循、曰至、曰抵;其交會者曰會、曰過、曰行。其或經行之處;既非本穴,又非交會,則不以右例統之。
一、奇經八脈,雖不若十二經之有常道,亦非若諸絡脈之微妙也。任督二脈之直行者,既以列之十四經,其陰陽維蹺、沖、帶六脈,則別具編,以參考。
白話文:
十二經脈的排列順序,以流注的次序定先後,加上任督二脈,因為它們有專門的穴位。總共有十四經脈。
「注」的意思是解釋經脈,其解釋的意思有三個:解釋字義,解釋身體、府臟、名物,解釋經脈本身。記載穴位的部位和尺寸,則用圓圈來區分。
每條經脈在原本的註解中已詳述了其位置,如果與其他經脈交會,就只寫「見某經」,不必再贅述。
經脈流注,本經就用「歷」、「循」、「至」、「抵」來描述;與其他經脈交會的地方,就用「會」、「過」、「行」來描述。如果經脈經過的地方,既非本穴,也非交會點,則不以上述的描述方式來統稱。
奇經八脈,雖然不像十二經脈有固定的路線,但也不像諸絡脈那樣微妙。任督二脈直行,所以列在十四經脈中;而陰陽維蹺、沖、帶六脈則另行編寫,以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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