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徽宗趙佶主持編纂

《聖濟總錄》~ 卷第一百四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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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 (4)

1. 竹木刺傷肌肉不出

論曰竹木刺所傷,若為患淺,然入人肌肉,久不得出。則損動榮衛而作瘡,或中風水,則腫痛成膿,淹留歲月,未易治也,刺傷之初,宜速去之,加以塗敷,無致風水之患。

白話文:

古書上說,被竹木刺刺傷,如果刺傷淺,但是刺入了人體肌肉,很長時間都無法取出。那麼,就會損傷榮衛而形成瘡,或者引發風水,導致腫痛化膿,長期不愈,很難治療。刺傷初期,應該儘快取出刺,並塗抹藥物,以避免風水之患。

治金瘡水毒,及竹籤刺,癰疽熱毒等。方

糯米(三升入瓷盆內於端午前四十九日以冷水浸之一日兩度換水換時輕淘闢去水勿令攪碎浸至端午日取出曝乾生絹袋盛掛通風處)

白話文:

糯米(三升放入瓷盆中,在端午前四十九天以冷水浸泡,每天換水兩次,換水時輕輕洗滌,避免搗碎,浸泡至端午日取出晾乾,用生絹袋盛裝,掛在通風處)

上一味,每用旋取少許,炒令焦為散,冷水調如膏藥,隨大小裹定瘡口,外以絹帛包縛,候瘡愈解去,若金瘡誤犯生水,瘡口作膿漸甚者,急以藥膏裹定,良久其腫處即消,更不作膿,直至瘡合,若癰疽毒瘡初發,才覺焮腫赤熱,急以此膏貼項下,及腫處。若竹木簽刺入肉者,臨臥貼之,明日揭看,其刺出在藥內,若貼腫毒,干即換之,常令濕為妙,惟金瘡及水毒不可換,恐傷動瘡口。

白話文:

上一種藥方,每次用少量,炒至焦黑成粉末,用冷水調勻塗在膏藥上,用於包紮瘡口,外用布帛包紮,等待瘡口癒合再去掉。如果金瘡還流膿水,瘡口化膿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趕緊用藥膏包紮,不久腫脹的地方就會消失,也不再化膿,直到完全痊癒。如果癰疽毒瘡剛開始發作,才發現發紅發熱,趕緊把藥膏貼在患處和腫處。竹木簽刺入肉中,睡覺前貼上,第二天揭開檢查,發現刺已經掉在藥膏裡面。如果貼在腫毒上,要及時更換,讓藥膏保持濕潤,效果最好。只有金瘡和水毒不能更換藥膏,因為擔心會傷及瘡口。

治竹木刺。薔薇灰散方

薔薇(五斤)

上一味,燒灰,細研為散,每服一錢匕,溫酒調下,空腹日午夜臥各一服。

治竹木刺不出。鑿枘灰散方

鑿枘

上一味,燒灰,細研為散,每服一錢匕,溫酒調下。

治竹木刺,久在肉中不出。王不留行散

王不留行(五兩)

上一味,搗羅為散,每服一錢匕,溫酒調下,空腹日午夜臥各一服。

治竹木刺不出。瞿麥散

瞿麥(五兩)

上一味,搗羅為散,每服一錢匕,溫酒調下,空腹日午夜臥各一服。

治竹木針刺,入肉不出,惡瘡。蒜豆膏

大蒜(一顆),巴豆(七枚去皮)

上二味,同研成膏敷之,日一易。

治竹木針刺,入肉不出,敷方

羊糞

上一味為細末,豬脂和敷,日三五上,經宿自出。

治簽刺在爪甲中,痛不可出。梔子套

梔子殼(半個填車脂滿殼中)

上套在指上,如痛處稍癢,刺自然出,以鑷子取之,鉗指亦依此法。

治一切金木竹所傷。牛蒡葉散

牛蒡葉(惡實葉是六七月收者)

上一味,風乾為散,每用量瘡口大小,乾摻貼之,不得犯別藥,如經暑月,蠅蟲下蛆,在瘡上或因肌肉合生成有小竅子者,即用杏仁研成膏,手拈作條子,入在竅內,其蛆蟲自出。

白話文:

將杏仁藥材風乾後研磨成粉末,每次使用時,根據傷口的體積大小,直接將藥粉抹在患處,不可與其他藥物混用。若是在炎熱的夏季,瘡口上有蒼蠅產下蛆蟲,或者瘡口上因為肌肉癒合而生出小孔,可以將杏仁研磨成藥膏,用手捏成細條狀,塞入小孔中,蛆蟲就會自動爬出來。

治針折入肉不出。象牙散

象牙

上一味,以鼠腦和敷之,立出。

治竹木刺作膿。皂莢灰貼方

皂莢(一梃),膽礬(一分)

上二味,燒作灰細研,干貼之。

治竹木刺入肉。鹿角灰塗方

鹿角

上一味,燒灰細研,以豬膏和塗之。

治竹木刺入肉疼悶,百治不瘥。方

松脂

上一味,取流出如稀乳頭香者,敷瘡上,以帛裹,數日當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