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醫略抄》~ 二七、竹木壯刺在肉中不出方

回本書目錄

二七、竹木壯刺在肉中不出方

1. 二七、竹木壯刺在肉中不出方

(簡案楊雄方言云。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壯。郭璞注今惟南人亦呼□□□也。此言壯刺蓋其義也。)

葛氏方云。取根莖合搗。以篩薄之創口。雖合自出。

又方。取鹿角□□水和塗之。立出。遠久者。不過一□。

又方。搗烏梅水和塗上立出。(「原注」今案集驗方白梅。)

錄驗方云。末王不留行。服即出。

白話文:

楊雄在《方言》中提到,凡是草木刺入人體,在北燕朝鮮之間,人們稱之為「壯」。郭璞注釋說,現在南方人也稱之為「壯」。由此可知,「壯刺」指的是刺入人體的草木。

葛洪在《葛氏方》中記載,取刺入部位的根莖搗碎,過篩,敷於創口,即使刺已經合攏,也能自行取出。

另一種方法是用鹿角研磨成粉末,用水調和後塗抹於創口,刺就能立刻取出。如果刺入時間較長,最多只需一天即可取出。

還有一種方法是用烏梅搗碎,用水調和後塗抹於創口,刺就能立刻取出。

《錄驗方》中記載,將王不留行研磨成粉末服用,刺就能立刻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