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一 (4)
卷一 (4)
1. 用藥有貴賤之別
而陽者固死於陽。不可救也。此言本出譬喻。而真理到之言矣。又前輩有謂治平擾攘。用藥有分者。然從未見精論。仍不登載。
白話文:
陽性體質的人如果因陽氣過盛而導致死亡,那是無法救治的。這句話本來是個比喻,但實際上卻是真理。另外,前輩們曾說過,在太平盛世和動亂時期用藥有所區別,然而從未見過精闢的論述,所以就不在這裡記錄了。
2. 老人用藥法
陳令尹曰。常見世人。治高年之人疾患。將同年小。亂投湯藥。妄行針灸。以攻其疾。務欲速愈。殊不知上壽之人。血氣已衰。精神減耗。危若風燭。百疾易攻。至於視聽不至聰明。手足舉動。不隨其志。身體勞倦。頭目昏眩。風氣不順。宿疾時發。或秘或泄。或冷或熱。此皆老人之常態也。
不順治之。緊用湯藥。(按醫說引。作不須緊用湯藥。)務求痊瘥。往往因此。別緻危殆。且攻病之藥。或汗或吐。或解或利。緣衰老之人。不同年少真氣壯盛。雖汗吐轉利。未至危困。其老弱之人。若汗之則陽氣泄。吐之則胃氣逆。下之則元氣脫。立致不虞。此養老之大忌也。
大體老人藥餌。止是扶持之法。只可溫平順氣進食補虛中和之劑治之。不可用市肆贖賣。他人惠送。不知方味。及狼虎之藥。與之服餌。切須審詳。若身有宿疾。或時發動。則隨其疾狀。用中和湯藥調順。三朝五日。自然無事。然後惟是調停飲食。依食醫之法。隨食性變饌治之。
此最為良也。(奉親養老書。)
吳又可曰。三春旱草。得雨滋榮。殘臘枯枝。雖灌弗澤。凡年高之人。最忌剝削。設投承氣。以一當十。設用參朮。十不抵一。蓋老年營衛。枯澀。幾微之元氣。易耗而難復也。不比少年氣血生機甚捷。其勢浡然。但得邪氣一除。正氣隨復。所以老年慎瀉。少年慎補。何況誤用耶。萬有年高稟厚。年少賦薄者。又當從權。勿以常論。(溫疫論。)
按朱丹溪格致餘論。論老人血少。不宜烏附燥藥。
又按寇宗奭本草衍義曰。凡人少長老。其氣血有盛壯衰三等。故治法亦當分三等。其少日服餌之藥。於壯老之時。皆須別處之。決不可忽也。世有不留心於此者。往往不信。遂致困危。哀哉。斯說為當。而劉河間保命集。載珞琭子說。辨人之幼壯老有四等。其治各不同。文繁不錄也。
白話文:
陳令尹說,常見到世人治療老年人的疾病時,會把他們當成年輕人一樣,隨便給予湯藥,胡亂針灸,想快速治好疾病。殊不知年長的人,氣血已經衰弱,精神也減退,身體像風中的蠟燭般脆弱,各種疾病容易侵襲。他們的視力聽力都不如以往,手腳的活動也不靈活,身體容易疲勞,頭昏眼花,氣血不順暢,舊病容易復發,可能便秘或腹瀉,身體忽冷忽熱,這些都是老年人的正常狀態。
如果不順著老年人的身體狀況來治療,而是急著使用湯藥,想求得痊癒,往往會因此導致更危險的狀況。而且,攻病的藥物,不外乎是發汗、催吐、清熱或瀉下等作用。因為老年人的身體衰弱,不同於年輕人真氣旺盛,即使發汗、催吐或瀉下,也不至於有危險。但老年人如果發汗,會耗損陽氣;催吐,會使胃氣逆亂;瀉下,則會使元氣脫失,立即會有危險,這是養老的大忌。
大體來說,老年人的用藥,應該以扶助正氣為原則,只能使用溫和、平和、順氣、促進食慾、補虛的中和藥劑來治療。不可使用市面上購買、他人贈送,不清楚藥方成分的藥物,或是猛烈的藥物。必須謹慎詳細地了解藥物。如果身體有舊疾,或舊病復發,就應根據疾病的狀況,使用中和的湯藥來調理,幾天後自然會好轉。然後,只要調整飲食,依照食療的方法,根據食物的屬性來變化烹調即可。
這才是最好的方法。(引自《奉親養老書》)
吳又可說,春天乾枯的草,得到雨水就會茂盛;冬天殘枯的樹枝,即使澆水也無法滋潤。老年人最怕的是損耗元氣,如果使用瀉下的承氣湯,可能會有以一當十的損耗;如果使用補氣的參朮,效果可能只有十分之一。因為老年人的營衛之氣已經枯竭,微弱的元氣容易耗損且難以恢復,不像年輕人氣血生機旺盛,只要除去邪氣,正氣就會恢復。所以,老年人要謹慎使用瀉藥,年輕人要謹慎使用補藥,更何況是誤用藥物呢?但若有年紀大卻體質強健,或是年輕卻體質虛弱的人,就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不要一概而論。(引自《溫疫論》)
根據朱丹溪《格致餘論》的說法,認為老年人血氣不足,不宜使用烏頭、附子等燥熱的藥物。
又根據寇宗奭《本草衍義》的說法,認為人的氣血有盛、壯、衰三個階段,因此治療方法也應分為三個階段。年輕時服用的藥物,在壯年和老年時都應該另外考慮,絕不可忽視。世人常常不注意這些,往往不相信這些道理,導致陷入困境。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劉河間《保命集》中記載了珞琭子的說法,辨別人的幼年、壯年、老年有四個階段,各自的治療方法不同,因為內容繁多就不在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