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一 (3)
卷一 (3)
1. 小兒用藥法
曾省翁曰。凡療小兒。非以一體之謂。不可同常之見。所言投藥者。或用投之於簡。(徑也。)投之於端。(的也。)投之久練。(純熟也。)投之窮研。(精研也。)投之益後。投之勝前。良工用心之至。是謂投藥之專。若以重劑投於雛。(乳小也。)或以峻藥投於貴。(峻。
謂嚴緊藥也。)直不可混淆而設。造次而施。合以通利者。審問扶而下之。當用益補者。察詳按而調之。孰謂恣妄之有耶。所謂不可攻擊者。曰虛。曰幼。曰嬌。曰重。不宜冒致者。曰久。曰閉。(不言所受。)曰冗。(用藥眾多。)曰競。(爭與攻擊。)復加以母之情僻。
(執滯也。)父之性急。(愚憨也。)子之意頑。(不服藥也。)病之候難。(傳過壞證。)母之殢神。父之執祟。如此人事。曷可勉強而與勞心枉究哉。(活幼口議。)
白話文:
曾省翁說:凡是治療小兒,不能用成人的眼光看待,不能用平常的思維來處理。所謂投藥,或用投之於簡(快速、直接),投之於端(精準、明確),投之久練(熟練、經驗豐富),投之窮研(精研、深入研究),投之益後(後續調理),投之勝前(超越前人)。良工用心之至,這就是投藥的專精。
如果用重劑投於雛(年幼、體弱),或者用峻藥(猛烈、嚴緊的藥物)投於貴(病勢危重),絕對不能混淆亂用,草率行事。需要通利者,要仔細詢問,扶持其下行;需要益補者,要仔細觀察,按其症狀調治。哪裡能隨意妄為呢?
所謂不可攻擊者,指虛弱、幼小、嬌弱、重病等;不宜冒致者,指久病、閉塞(未明病因)、冗(用藥過多)、競(爭與攻擊)等。再加上母親的固執偏執,父親的性急愚憨,孩子的意頑(不服藥),病情的難治(傳過壞證),母親的過度焦慮,父親的執著迷信,如此種種人事因素,又怎能勉強施治,勞心枉費呢? (活幼口議)
劉通真曰。經言六歲已下為小兒。然小兒與大人異療者。以有撮口急慢驚忤疳癇等候。當須別為方論。余病與大人不殊。(如吐瀉傷風傷寒之類。受病一同大人。兼聚同用之。)然小兒純陽。病則熱多冷少。其藥宜少冷於大人為得。其有用溫藥處。當以意減損之。(如水瀉白痢胃冷之類。
亦用溫藥也。)若丸散用之。亦在醫者裁酌。(劉方明幼幼新書。引萬全方。)
張戴人曰。夫乳者。血從金化而大寒。小兒食之。肌肉充實。然其體為水。故傷乳過多。反從濕化。濕熱相兼。吐痢之病作矣。醫者不明其本。輒以紫霜進食此金白餅之屬。其中皆巴豆杏仁。其巴豆。大熱有大毒。杏仁小熱有小毒。小兒陽熱。復以熱毒之藥。留毒在內。久必變生。
白話文:
劉通真說,經書上說六歲以下的孩子叫做小兒。但小兒與成人的治療方法有所不同,因為小兒有撮口、急慢、驚忤、疳癇等病症,需要另外開方論述。其他疾病和成人沒有什麼不同(比如吐瀉、傷風、傷寒之類,得病原因和成人相同,可以用相同的藥物治療)。不過,小兒屬於純陽之體,生病時多半是熱症,少見寒症,用藥時應該比成人略微偏冷一些。如果需要使用溫性藥物,也要根據情況減少藥量(比如水瀉、白痢、胃寒之類,雖然也要用溫性藥物,但用量要少)。至於丸散藥物的使用,就需要醫生根據情況來判斷了。(引自劉方明《幼幼新書》,引用自《萬全方》)
張戴人說,母乳是由血液轉化而來,性質寒涼。小兒吃母乳,肌肉就會充實。但小兒體質偏於水性,如果吃太多母乳,反而會導致濕氣過盛,濕熱交加,就會引起嘔吐腹瀉。有些醫生不了解其根本原因,就給孩子吃紫霜、金白餅之類的食物,這些食物中都含有巴豆和杏仁。巴豆性大熱有毒,杏仁性小熱有小毒。小兒本來就陽熱,再用熱毒的藥物,毒素就會留在體內,時間久了就會發生其他病變。
故劉河間先生以通聖涼膈神芎益元治之。皆無毒之藥。或曰。此大人所服之藥。非小兒所宜也。余聞笑曰。大人小兒。雖年狀不同。其五藏六府豈復殊耶。大人服多。小兒服少。其實一也。(儒門事親。)
梁逢堯曰。調治小兒之法。當須慎護腎胃氣也。緣小兒未有天癸之旺。而常依四時胃氣為本。故不病之治。不可容易損其胃氣也。胃氣一虛。病皆滋長。輕者至重。重者必死。此決然之理也。觀今醫者。不深念慮。而云小兒純陽之氣。凡有疾病。須當疏下。是以世之為醫者。
執此而妄恣疏泄。因此而死斃者。不可勝紀。良可嘆也。雖然疏下在乎審諦。而不可過。調理小兒之要也。(幼幼新書。引惠眼觀證。)
白話文:
因此,劉河間先生用通聖涼膈神芎益元來治療,這些藥物都無毒。有人說,這是大人服用的藥,不適合小孩。我聽了就笑著說,大人和小孩,雖然年紀不同,但五臟六腑都一樣。大人服用的劑量多,小孩服用的劑量少,其實道理是一樣的。
梁逢堯說,治療小孩,一定要注意保護腎胃之氣。因為小孩還沒到天癸旺盛的年齡,一直依靠四時胃氣作為根本,所以平常的保養,不能輕易損傷胃氣。胃氣一旦虛弱,病就會滋長,輕則轉重,重則必死,這是必然的道理。現在有些醫生,沒有深入思考,就說小孩是純陽之氣,有病就應該疏泄。因此,世上的醫生們,執著於這個觀點,胡亂疏泄,因此而死的人數不勝數,實在令人嘆息。雖然疏泄要謹慎,但不能過度,這是調理小孩的關鍵。
張景岳曰。有謂小兒為純陽之體。故多宜清涼之治者。此說尤為誤人。按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男子二八。而後天癸至。夫天癸者。陰氣也。小兒之陰氣未至。故曰純陽。原非陽氣有餘之謂。特稚陽耳。稚陽之陽。其陽幾何。使陽本非實。而誤認為火。則必用寒涼。妄攻其熱。
陰既不足。又伐其陽。多致陰陽俱敗。脾腎俱傷。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又王節齋曰。小兒無補腎法。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既滿之後。妄用虧損。則可用藥補之。若受胎之時。稟之不足。則無可補。稟之原足。又何待於補也。嗚呼。此何說耶。夫小兒之陰氣未成。
白話文:
張景岳說:有人說小孩子是純陽之體,所以多半適合清涼的治療方法。這種說法非常錯誤,容易誤導人。
根據《上古天真論》的說法,女子到二十七歲,男子到二十八歲,才開始有天癸出現。而天癸是陰氣。小孩子還沒有陰氣,所以才說他是純陽之體。這並不是說陽氣過剩,只是陽氣還未成熟,稱為稚陽。稚陽的陽氣,其陽氣究竟有多少呢?如果把稚陽誤認為火,就必然用寒涼的藥物去攻伐其熱。
陰氣本就不足,又去攻伐其陽氣,很容易造成陰陽俱敗,脾腎俱傷。這樣一來,身體將會失去依賴,怎麼能期望他存活呢?
王節齋也說過:小孩子沒有補腎的方法。男子要等到十六歲,腎臟才會充滿。如果腎臟已經充滿,再過度使用,才可以用藥物補腎。但如果是從受胎時就先天不足,那就沒有辦法補救了;如果是先天充足,又何必需要補呢?
唉呀,這些說法都是錯的!小孩子陰氣尚未成熟。
即腎虛也。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亦腎虛也。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陰絕則孤陽亦減矣。何謂無可補耶。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類經○按錢仲陽既有地黃丸方。薛氏實祖其意。非獨得之也。)
馮楚瞻曰。治小兒疾病。較之男子婦人。其難尤甚。但小兒易怒傷肝。恣食傷脾。大人窮欲傷腎。多思傷心。郁思傷脾。惱怒傷肝。悲哀傷肺。故書治小兒之法。猶浣衣之去垢者居多。以其所犯多屬標證也。治大人之法。猶植樹之培根者居多。以其所犯多屬本證也。然小兒亦有因先天怯弱致疾。
白話文:
這是腎虛的表現。或者父母縱慾,導致孩子先天稟受的水分不足,也屬於腎虛。陰氣不足,卻不知補充,陰氣耗盡,陽氣也會衰減。怎麼說沒有辦法補充呢?薛立齋獨自領悟了這個道理。
馮楚瞻說,治療小兒疾病比治療成人更難。因為小兒容易生氣傷肝,貪吃傷脾,而大人則因為縱慾傷腎,多思傷心,鬱悶傷脾,惱怒傷肝,悲傷傷肺。所以說,治療小兒的方法,就像洗衣服去除污垢一樣,多針對表面的症狀。而治療成人的方法,就像種樹培育根基一樣,多針對根本的病因。不過,小兒也會因為先天體質虛弱而生病。
大人亦有因倍食傷胃抱疴。小兒而犯不足。大人而犯有餘。於此並可互參。況氣血有偏而成病。病則怪變百端。大人而犯小兒之病。小兒而犯大人之病。病既雷同。治何可執。(錦囊秘錄。)
徐洄溪曰。小兒之與成人。即病相同者。治亦迥異。如傷食之證。反有用巴豆硃砂。其餘諸證。多用金石峻厲之藥。特分兩極少耳。此古人真傳也。後世不敢用。而以草木和平之藥治之。往往遷延而死。此醫者失傳之故。(醫學源流論。)
按千金小兒門云。治其時行節度。故如大人法。但用藥分劑少異。藥小冷耳。此通真所本也。蓋嬌嫩之體。腸胃綿脆。虛實寒熱。皆易更變。古人所論當矣。惟稟厚壯實。其病屬熱者。苦寒克伐。固所不妨。稟薄羸弱。其病屬寒者。辛溫補益。是其主對。金石之藥。亦或有可施。
白話文:
成年人因為過度飲食而傷胃生病,是小兒因不足而生病的相反情况。成年人因過多而生病,和小兒因不足而生病的情况,可以互相參照。更何况气血偏颇而生病,病症變化無常。成年人患上小兒的病,小兒患上成人的病,病症相似,治療方法卻不能一概而論。
徐洄溪說,小兒和成人,即使病症相同,治疗方法也截然不同。比如伤食的病症,反而是要用巴豆和硃砂。其他病症,大多要用金石类的峻猛药物。只是分两极情况较少而已。这是古人的真传。后世人不敢用金石类药物,而用草木类温和药物治疗,往往病情迁延而致死。这就是医者失传的原因。
《千金方》小儿门中说,治疗小兒要根据当时的病情和节气进行调整。所以,治疗方法和成人一样,只是用药的剂量和种类略有不同,药物偏向于小剂量和偏寒。这就是“通真”的根本。因为小兒身体娇嫩,肠胃脆弱,虚实寒热变化很快,古人的论述是正确的。只有体质强壮的小兒,生病属热的,用苦寒药物治疗是没问题的。体质虚弱的小兒,生病属寒的,用辛温药物补益才是主要的。金石类的药物,有时也可以使用。
但云之多用則謬矣。要之諸家之見。俱不能無失。今駢舉之。以備學者酌中焉。又聖惠方診豆瘡論曰。凡食乳嬰孩。湯藥不可與童兒同療。則藥過劑必有損也。又曰。若用湯藥。宜療於乳母也。二說俱是。如服藥多少。其說載第十二卷中。宜並參。
白話文:
但是說它使用過多就錯了。總之,各家之說,都難免有失誤。現在將它們並列舉出,以便學習者斟酌取捨。又《聖惠方》中診治豆瘡論說:凡是吃母乳的嬰兒,湯藥不可與小孩一起治療。因為藥物劑量過大,必定會有損害。又說,如果要用湯藥,應該治療乳母。這兩種說法都對。至於服藥多少,其說法載於第十二卷中,應該同時參閱。
2. 婦人用藥法
孫真人曰。夫婦人之別有方者。以其胎妊生產崩傷之異故也。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經言婦人者眾陰所集。常與濕居。十四以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內傷二藏。(按玉函經。作五藏。)外損姿顏。月水去留。前後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斷絕。其中傷墮。不可具論。
生熟(按生熟。外臺秘要引。作矣然。)五藏虛實交錯。惡血內漏。氣脈損竭。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瘡痍(按玉函。作胎瘡。)未愈。強合陰陽。或便利於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所以婦人別立方也。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
白話文:
孫真人說:夫妻二人的疾病治療方法有所不同,是因為婦女懷胎、妊養、生產、崩傷等方面與男子有所差異。所以,婦女的病症比男子的難治十倍。經書上說,婦女是眾陰所聚之地,常與濕氣相處。十四歲以後,陰氣浮溢,百般思緒縈繞於心,內傷臟腑(按:玉函經中寫作五臟),外損容顏。月經來去不定,前後交替,瘀血停滯,甚至中斷或流產,其病症繁多,不可一一列舉。
婦女因懷孕生產,五臟虛實交錯,惡血內漏,氣脈受損,或飲食不節制,損傷多種,或瘡痍(按:玉函經中寫作胎瘡)未癒,強行合合陰陽,或在懸廁上方便時,風氣從下而入,容易患上十二種頑疾。所以婦女要另立方治療。若是因四時節氣變化或虛實寒熱而生病的,則與男子相同。
惟懷胎妊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然而女人嗜欲。多於丈夫。感病倍於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姤憂恚。染著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瘥。(千金方○按婦人之病。至成十二痼疾。本出玉函經。玉函又曰。男子病者。
眾陽所歸。常居於燥。陽氣遊動。強力施泄。便成勞損。)葛仙翁曰。凡婦人諸病。兼治憂恚。令寬其思慮。則病無不愈。(張季明醫說引。)
按陶隱居本草序例曰。褚澄療寡婦尼僧。異乎妻妾。此是達其性懷之所致也。即與上說同趣矣。嚴子禮濟生方云。治療之法。女子當養血抑氣。以減喜怒。釋澹寮集驗方云。治婦人之疾。當先為抑陽助陰。兼理七情。使無鬱抑之懷。當自安養也。(按許學士本事方云。大率婦人妊娠。
白話文:
懷孕婦女如果生病,要避免服用毒藥,其他雜病則與男性相同,可以參考相關書籍了解。然而,女性的慾望比男性多,更容易生病,再加上她們的慈愛、憎恨、嫉妒、憂慮、憤怒等情緒容易影響身體,讓病根更深,更難痊癒。
唯在抑陽助陰。)孫允賢醫方集成云。婦人宜耗其氣。以調其經。男子息養其氣。以全其神。蓋皆本於真人也。又按陳良甫婦人良方。引產寶方序論曰。大率治病。先論其所主。男子調其氣。女子調其血。氣血人之神也。不可不謹調護。活人書亦舉此語。以謂此大略之詞。婦人傷寒。
皆可於男子藥中選用。豈必調血而後行湯耶。王海藏醫壘元戎。更有詳辨。當閱。
或者以妊娠母治。有傷胎破血之論。夫豈知邪氣暴戾。正氣衰微。苟執方無權。縱而勿藥。則母將羸弱。子安能保。上古聖人。謂重身毒之。有故無殞。衰其大半而止。蓋藥之性味。本以療疾。誠能處以中庸。與疾適當。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又況胞胎所繫。本於生氣之原。
白話文:
治療婦女疾病,要以抑制陽氣、幫助陰氣為原則。孫允賢的《醫方集成》說,婦女應該耗散體內的氣,以調節經期;男人則要養護自身的氣,以保持精神。這都是基於「真人」的道理。
陳良甫的《婦人良方》中也提到,治療疾病首先要了解其病因。男性要調養氣,女性要調節血。氣血是人體的根本,不可不謹慎地調養。活人書也引用了這句話,認為這是治療男女疾病的大原則。
婦女患傷寒,可以從男性的藥方中選用,不必非要調血才用藥。王海藏的《醫壘元戎》對此有更詳細的論述,可以參考。
有些人認為,懷孕婦女治療疾病可能會傷胎破血。但其實,如果邪氣侵襲、正氣衰弱,一味固守方劑、不予治療,反而會讓母親虛弱,孩子也無法保全。古聖人說,寧可冒著重病的風險,也要採取治療措施,不要等到病入膏肓才後悔。藥物的性味本來就是為了治療疾病,只要能運用中庸之道,與病症相適應,並且懂得適可而止,就不必擔心會因為治療而造成傷害。況且,胎兒的生長依靠生氣,治療疾病也不必過於畏懼。
而食飲與藥。入於口而聚於胃。胃分氣味。散於五藏。苟非大毒駃劑。豈能遽達於胞胎耶。所謂母治則過矣。(聖濟經。)
王海藏曰。安胎之法有二。如母病以致動胎者。但療母則胎自安。或胎氣不固。或有觸動。以致母病者。宜安胎則母自愈。(蕭慎齋女科經綸引。)
按聖濟經。本於六元正紀大論。極為切實。考本草序例。舉墮胎藥數十種。孫真人亦有避毒藥之語。然仲景有桂枝茯苓丸。附子湯等方。今遇母有病。則不問何藥。對證施用。無有半產及動胎之憂。特腦麝之類。香竄利竅。實在所畏己。張茂之究原方云。僕屢醫妊婦。患傷寒結胸並雜病。
白話文:
食物和藥物進入口中,匯集在胃裡,胃將其分開氣味,散佈到五臟。如果不是劇毒的藥物,怎麼可能立刻到達胎兒呢?所謂母體治療就過分了。
王海藏說,安胎的方法有兩種:如果母親生病導致胎兒不安,只要治療母親,胎兒自然就會安穩。或者胎氣不穩,或者受到觸動,導致母親生病,就應該安胎,母親自然就會痊癒。
《聖濟經》根據《六元正紀大論》,論述非常切實。考查《本草序例》,列舉了數十種墮胎藥,孫真人也說過避毒藥的用法。然而張仲景的《桂枝茯苓丸》、《附子湯》等方劑,現在遇到母親生病,就不用管是什麼藥,根據證狀使用,沒有半途而廢或胎兒不安的憂慮。只是腦麝等香竄利竅的藥物,確實要謹慎使用。張茂之在《究原方》中說,我多次醫治懷孕婦女,她們患傷寒結胸或其他疾病,
所合用藥。皆尋常孕婦之所忌者。投之病痊。至產初無所犯。(梶原性全萬安方引。)吳又可溫疫論。論妊娠時疫。用三承氣。有曰。若腹痛如錐。腰痛如折。此時未墮欲墮之侯。服藥亦無及矣。雖投承氣。但可愈疾而全母。又曰。結糞瘀穢。腸胃間事也。胎附於脊。腸胃之外。
子宮內事也。藥先到胃。瘀熱才通。胎氣便得舒養。是以興利除害於頃刻之間。何慮之有。皆篤論也。如安胎之藥。則當察其人素稟與宿疾。而溫涼適宜。仲景有當歸散白朮散二方。其意可見也。諸家所說。蕭慎齋經綸一書。纖悉具載。茲不繁錄。
白話文:
孕婦忌用的藥物,反而能治病,而且產婦也不會有任何問題。吳又可的《溫疫論》中提到,懷孕期間患上時疫,可以用三承氣湯。如果腹痛如錐刺,腰痛如折斷,這表示胎兒即將流產,即使服藥也無濟於事。但服用承氣湯可以治癒疾病,保全母體。因為結糞瘀穢是腸胃的問題,而胎兒附著在脊柱上,屬於子宮內的事情,藥物先到達胃部,清除瘀熱後,胎氣就能得到舒養。所以藥物能在短時間內去除病患,不必過於擔憂。這些都是非常有道理的論述。安胎藥則需要根據孕婦的體質和舊病,選擇溫涼適宜的藥物。張仲景的《當歸散》和《白朮散》就体现了这样的原则。其他医家的论述,蕭慎齋的《經綸》一書中都有详细记载,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葉以潛曰。良方云。產後以去敗血為先。血滯不快。乃成諸病。夫產後元既虧。運行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者必先逐瘀。瘀消然後方可行補。此第一義也。今人一見產後有內虛證。遽用參耆甘溫之劑。以致瘀血攻心而死。慎之。(士林餘業醫學全書。)
徐洄溪曰。至如世俗相傳之邪說。如胎前宜涼。產後宜溫等論。夫胎前宜涼。理或有之。若產後宜溫。則脫血之後。陰氣大傷。孤陽獨熾。又瘀血未淨。結為蘊熱。乃反用薑桂等藥。我見時醫以此殺人無數。或云。產後瘀血。得寒則凝。得熱則行。此大謬也。凡瘀血凝結。因熱而凝者。
得寒降而解。因寒而凝者。得熱降而解。如桃仁承氣湯。非寒散而何。未聞此湯能凝血也。蓋產後瘀血。熱結為多。熱瘀成塊。更益以熱。則煉成乾血。永無解散之日。其重者陰涸而即死。輕者成堅痞褥勞等疾。惟實見其真屬寒氣所結之瘀。則宜用溫散。故凡治病之法。不本於古聖。
白話文:
葉以潛說:好的醫方說,產後要以去除敗血為首要。血脈不通暢,就會導致各種疾病。產後,身體元氣虧損,氣血運行失衡,很容易形成瘀血停滯。治療時,必須先驅散瘀血,瘀血消散後才能補益。這是最重要的原則。現在有些人看到產後有虛弱的症狀,就立即使用人參、黃芪、甘草等溫補藥物,結果導致瘀血攻心而死。要謹慎!
徐洄溪說:世俗傳言中有很多錯誤的觀點,例如胎前宜涼,產後宜溫之類。胎前宜涼,道理也許存在,但產後宜溫就大錯特錯了。產後失血,陰氣大傷,陽氣過盛,再加上瘀血未淨,形成熱結,反而用生薑、桂皮等溫熱藥物,我親眼看到很多醫生用這種方法殺人。有人說產後瘀血遇寒會凝結,遇熱會運行,這是非常錯誤的。凡是瘀血凝結,因熱而凝結的,用寒涼藥物就能消除;因寒而凝結的,用溫熱藥物就能消除。比如桃仁承氣湯,它就是寒涼的藥物,並沒有凝血的作用。其實,產後瘀血,大多數是熱結造成的。熱瘀成塊,再用溫熱藥物,就會變成乾血,永遠無法消散。嚴重的會陰虛而死,輕的會變成堅痞、褥勞等疾病。只有確實見到是寒氣凝結的瘀血,才應該使用溫散藥物。所以,治療疾病的方法,一定要遵循古聖先賢的醫學理論,不可偏離。
而反宗後人之邪說。皆足以害人。諸科皆然。不獨婦科也。(醫學源流論。)
按產後禁溫藥。張戴人儒門事親。既有其說。前哲或曰。產後大補氣血為主。或曰。地黃性滯。白芍酸寒伐生氣。俱非產後所宜。其他諸說不一。亦載在蕭氏書中。要之惡露未盡。卻忌戀泥之品。而壞瘀行滯。實為其主。如脫血過多。陽氣虛乏。則大劑參附。始可挽回。學者宜審諦虛實。勿拘一格焉。
白話文:
然而反對古人的正確觀點,這些邪說都足以傷害人,各種醫科都一樣,不只是婦科。
產後禁止溫熱藥物,張戴儒家主張孝敬父母,也持有這種觀點。前輩們有的說,產後要以大補氣血為主;有的說,地黃性寒滞,白芍酸寒會損傷生機,都不適合產後使用。其他各种说法也很多,都在萧氏著作中記載。总而言之,惡露未尽時,就忌讳粘腻的食物,而化瘀行滯才是关键。如果失血过多,陽氣虛乏,就要用大量人参附子来挽回。学习者應該仔細判断虛实,不要拘泥于一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