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炳章

《增訂偽藥條辨》~ 緒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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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言 (2)

1. 緒言

乃今藥肆射利,在小鋪則以偽亂真,以紫亂朱,但求名狀相似,不別效用冰炭,甚則黑明角充犀角,山羊角混羚羊,只求己利,不惜人害。在大鋪則但求形色雅觀,進值高昂,不別性質良窳,如半夏用蜀產,而不用浙產;橘紅用川產,不用建產。大抵川夏顆大,形式雅觀,浙產粒小。

不知川夏質松,落水即胖,且力薄性劣,較之浙夏質堅味厚,功力皆宏者大不相同。橘紅之用川產,亦因平薄無瘢痕,建紅卷小有瘢痕,而形色雖不雅觀,然氣味濃厚,不若川紅之味淡氣薄耳。甚至醫方上書明蒼朮而用茅朮,書明於術而用江西術。以蒼朮、於術價賤,茅朮、江西術價貴,以價貴賤分高下耳,不知效能各有擅長,如蒼朮燥濕,茅朮利濕,用處不同;於術健脾,江西術生津,補法懸殊。諸如此類,亦不勝枚舉。

前數年前,吾紹亦有相沿此惡習,近時則已改良之。然世人茫然不察,致將確能治病之藥,嫌其輕賤而不用,反以重值購求不對病之贗品為神丹,直至不效,亦不自認誤藥之過,而惟委之天命而已。

嗚呼!吾國藥物不改良,醫學無從進步。欲求其改良之道,必須從醫藥共同研究始,如上古神農嘗醫,中古韓康賣藥,皆醫士而兼藥劑師也。自趙宋設立和劑藥局,售藥雖有專肆,而仍有醫師指導售賣者也。不若近世醫自為醫,藥自為藥。行醫者只辨性味處方,不明藥品之真偽;賣藥者只知形色雅觀,不知炮製之精當。

至於產處之道地與否,丸、散、膏、丹之遵古與否,醫師既不調查,藥師亦不報告,分道揚鑣,兩不相謀,執而不變,豈有進步哉?際此中醫藥競爭圖存之時,醫與藥必須共同一氣,將一切沿習積弊,一一設法改良。

炳章自幼嫺藥習醫,至今仍以此為衣食謀,具有切身之關係,常蓄醫藥革命之決心,恨無實行剷除能力。於民國二年春,爰集同志,組織和濟藥局,為改良之創始,訂正丸散膏丹方書,編著膏丸說明,考定傳訛藥品,撰述《規定藥品之商榷》等書,刊印以來,傳誦遐邇,荷蒙海內同志所歡迎,紛紛報告改良者,已有十餘埠之多。

余故友鄭君肖岩,亦夙具此心,著有《偽藥條辨》一書,郵示於余,囑余評註撰序而刊行之。余捧誦一周,其間所採偽藥,計百十一種,能將傳訛作偽等弊,從實驗條辨發明,與余《規定藥品之商榷》可謂無獨有偶。惜門類不分,而藥品產地叢多,質性不齊,未免遺漏。炳章爰將各藥,別其門類,分訂四卷,間有實驗識見,鑑別條下,惟鄭君原文,不敢更動隻字。雖然吾國地大物博,豈能盡我二人所見,無非先創其例,以吾二人著先鞭耳。

凡增補之,訂正之,請質諸海內外醫藥經驗家及博物家,果能相與有感,以臻完美,正不獨吾道藥界之幸甚,而天下蒼生亦幸甚也夫。

白話文:

現在藥材行為了牟取暴利,在小店裡,會用假的混充真的,用紫色的來冒充紅色的,只求外觀相似,不區分藥效的差異,簡直像冰與炭一樣截然不同。更誇張的,會用黑色的明角來充當犀牛角,用山羊角來混淆羚羊角,只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別人的傷害。在大藥行裡,則是只求藥材外觀好看、價值昂貴,不區分品質的優劣。例如,半夏使用四川產的,而不使用浙江產的;橘紅使用四川產的,而不使用福建產的。大概是因為四川半夏個頭大,外觀好看,而浙江產的顆粒小。

他們不知道四川半夏質地鬆軟,遇水就膨脹,而且藥效薄弱,比不上浙江半夏質地堅硬、味道濃郁、藥效強勁。橘紅使用四川產的,也是因為它外表平滑沒有疤痕,而福建橘紅雖然外觀不雅觀,但氣味濃郁,不像四川橘紅味道淡薄。甚至在醫方的處方上,明明寫著蒼朮,卻用茅朮代替;明明寫著於術,卻用江西產的術代替。因為蒼朮、於術價格便宜,茅朮、江西術價格昂貴,他們只是以價格高低來區分好壞,卻不知道藥效各有專長,例如蒼朮燥濕,茅朮利濕,用途不同;於術健脾,江西術生津,補益效果差異很大。像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數也數不清。

幾年前,我們紹興也有這種惡習,但最近已經改進了。然而世人卻茫然不知,導致將真正能治病的藥材,因為價格低賤而不使用,反而花大錢去購買不對症的假藥當成神丹,直到沒有效果,也不承認是用錯藥的過失,只把責任推給天意。

唉!我國的藥材如果不加以改進,醫學就無法進步。想要改進的辦法,必須從醫學與藥學共同研究開始。像上古時代的神農氏親自嚐藥,中古時代的韓康賣藥,都是既是醫生又是藥劑師。自宋朝設立和劑藥局,雖然賣藥有專門的店舖,但仍有醫師指導販賣。不像現在,醫生只管看病,藥材店只管賣藥。醫生只懂得藥的性味、開處方,不了解藥材的真假;賣藥的只知道外觀好看,不知道炮製的精確。

至於藥材產地的道地與否,以及丸、散、膏、丹等製劑是否遵循古法,醫生既不調查,藥師也不報告,各自為政,互不干涉,固執己見,怎麼會有進步呢?在這個中醫藥競爭求生存的時代,醫藥界必須團結一心,將一切沿襲的弊端,逐一設法改進。

我從小就熟悉藥理,學習醫術,至今仍以醫藥為生,與此有切身的關係,常有醫藥改革的決心,只恨沒有能力剷除弊端。所以在民國二年春天,我召集志同道合的朋友,組織了和濟藥局,作為改革的開始,訂正了丸、散、膏、丹的處方,編寫了膏藥丸散的說明,考證了傳說有誤的藥材,撰寫了《規定藥品之商榷》等書,刊印以來,廣為流傳,承蒙海內外同道的歡迎,紛紛報告改進的情況,已經有十多個地方了。

我的老朋友鄭肖岩先生,也早就抱持這種想法,寫了一本《偽藥條辨》,郵寄給我,囑咐我寫序並刊行。我仔細讀完,其中所採集的偽藥,總共有111種,能夠從實驗的角度條理分明地揭示偽藥的弊端,這與我的《規定藥品之商榷》可謂是異曲同工。可惜的是,它沒有分類,而且藥材產地繁多,品質不一,難免有所遺漏。因此,我將各種藥材分門別類,訂成四卷,其中有實驗心得,放在鑑別條目下,但是鄭先生的原文,我不敢改動一個字。雖然我國地大物博,難道能盡我二人所見,但我們只是先創個例子,拋磚引玉而已。

凡是增補的、訂正的,希望請教海內外有醫藥經驗的專家和博物學家,如果能互相產生共鳴,使其臻於完美,不僅是我們醫藥界的幸事,也是天下蒼生的幸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