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一 (7)
卷第三十一 (7)
1. 用藥分兩煮湯生熟法則一十六首
凡丸散云若干分兩者,是品諸藥宜多宜少之分兩,非必止於若干之分兩也,假今日服三方寸匕,須瘥止,是三五兩藥爾。
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即以昇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納散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今人分藥,不復用此。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之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當先去心皮畢,乃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核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半兩為正,本草云以一兩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大小,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乃得無末而片粒調和也,凡云末之者,謂搗篩如法也。
凡丸散,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濕潤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乾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值陰雨,可微火烘之,小停冷乃搗之。
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之為正,其湯酒不須如此。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藥者,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文:
關於藥丸和散劑,藥方上寫的「若干分量」,指的是各種藥材適合多用或少用的參考量,並非必須嚴格按照那個分量。好比今天你吃了三「方寸匕」的藥粉,病就好了,這可能就相當於三、五兩的藥材。
關於散劑,藥方上說的「刀圭」,是指十分之一「方寸匕」的量,大概像梧桐子那麼大。「方寸匕」是指做成一個正方形邊長一寸的勺子,用它舀散劑,以不掉落為標準。「錢匕」是指用大錢幣滿滿抄起一勺,如果說是「半錢匕」,就是用錢幣抄一半。以上都使用五銖錢。「錢五匕」是用刻有「五銖」字樣的五銖錢邊緣來抄取,同樣以不掉落為標準。「一撮」是四「刀圭」的量,「十撮」是一「勺」,「十勺」是一「合」。藥材的用量用「升」來計算,是因為藥材有虛實輕重之分,不能用斤兩來衡量,所以要用「升」來衡量。藥「升」的標準是:上方直徑一寸,下方直徑六分,深八分,放入散劑時不要按壓,稍微晃動讓它平整就好。現在的人分藥,已經不用這種方法了。
關於藥丸,藥方上說的「如細麻」,指的是胡麻(芝麻),不必是扁的,只要大小相近就好。「如黍粟」也是一樣,十六粒黍米等於一粒大豆。「如大麻子」指的是現在的大麻子,一粒大概等於三粒芝麻。「如胡豆」指的是現在的青斑豆,一粒大概等於兩粒大麻子。「如小豆」指的是現在的赤小豆,因為顆粒有大有小,一粒大概等於三粒大麻子。「如大豆」用小豆來衡量。「如梧桐子」用兩粒大豆來衡量。一「方寸匕」散劑,用蜂蜜調和後做成大約十顆梧桐子大小的藥丸。如果是「彈丸」或「雞子黃」大小的藥丸,大概等於十顆梧桐子大小。
藥方上說的巴豆「若干枚」,應該先去除心和外皮,再稱重,一分大概等於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去除外皮後,半兩大概等於一枚。枳實「若干枚」,去除核後,一分大概等於兩枚。橘皮一分大概等於三枚。棗的大小不一,三枚大約等於一兩。乾薑一「累」,大概等於半兩,但是本草書上說一兩為準。
藥方上說的半夏一升,洗乾淨後稱重,五兩為準。花椒一升三兩為準,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準,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準,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準,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準,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準。這是它們的不同之處。藥方上說的某某子一升,因為各種種子大小、虛實、輕重不同,不能都用稱重來衡量,都要用「平升」來計算。
藥方上說的桂枝一尺,削去外皮後,半兩為準。甘草一尺,二兩為準。某種草一束,三兩為準。一把,二兩為準。
藥方上說的蜂蜜一斤,約有七合,豬油一斤,約有一升二合。
古方中關於湯、酒、膏藥的製作方法,常常提到「㕮咀」,是指把藥材稱重後,搗成大豆大小的顆粒,還要吹去細末。但是這樣做並不合理,因為藥材有容易碎和不容易碎的區別,產生的細末有多有少,稱量時就無法公平。現在的做法是把藥材切細,盡量切成像「㕮咀」那樣,這樣就能沒有細末,而且藥片的大小也比較均勻。藥方上說的「末之」,是指搗碎過篩。
製作丸藥和散劑,應該先把藥材切細,曬乾後再搗。有的藥材要單獨搗,有的藥材要混合搗,都要按照藥方的要求。對於像天門冬、乾地黃這類濕潤的藥材,要先切片,曬乾後單獨搗碎,再掰開曬乾。如果遇到陰雨天,可以用小火烘乾,稍冷卻後再搗。
濕潤的藥材,乾燥後會大量損耗,所以應該先增加分量,等到乾燥成粉末後再稱重。湯劑和酒劑不需要這樣做。
篩選丸藥時,要用細密厚實的絹布,這樣丸藥容易成熟。篩選散劑時,草藥要用輕薄的絹布,這樣在酒中服用就不會結塊。礦物藥也要用細絹篩,讓它們像丸藥一樣細。篩選丸藥和散劑後,都要放回臼中用杵搗幾百下,直到顏色和質地均勻才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