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一 (8)
卷第三十一 (8)
1. 用藥分兩煮湯生熟法則一十六首
凡煮湯,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皆絞去滓,而後酌量也,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為病須快利,所以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為病須補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詳視之,不得令水數多少,湯熟,可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去滓,澄去垽濁,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紙覆令密,勿令泄氣欲服以銅器於熱湯上暖之,若於鐺中,勿令器中有水氣,方云再服三服者,要令力勢相及,並視人之暴羸,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之,不必悉依方說也。
白話文:
凡是煮湯藥,要用小火讓它稍微沸騰,水量要依照藥方上的指示。大致上,二十兩藥材用一斗水,煮到剩下四升,以此為標準。煮好後,都要濾掉藥渣,然後再依照情況服用。
通常,需要藥效快速的瀉藥,就要用水少一點、多取藥汁,因為疾病需要快速緩解,所以要少水多取汁;需要滋補的補藥,就要用水多一點、少取藥汁,因為疾病需要慢慢調理,所以要多水少取汁。要仔細觀察,水的用量不能隨意增減。湯藥煮好後,可以用乾淨的新布,兩人合作,用尺木絞壓濾去藥渣,並沉澱去除雜質。
需要分兩次或三次服用的藥,第二次或第三次要用紙蓋好,密封,不要讓藥氣散失。要喝的時候,用銅器隔著熱水加熱,如果用鍋子加熱,要避免鍋內有水蒸氣。
藥方上說分兩次或三次服用,目的是要讓藥效能持續發揮,並且要觀察病人的虛弱或強壯程度、疾病的輕重,來調整服用的次數、份量。不必完全依照藥方上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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