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燾

《外臺秘要》~ 卷第三十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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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一 (3)

1. 用藥分兩煮湯生熟法則一十六首

千金或曰,古人用藥至少,分兩亦輕,瘥病極多,觀君處方,非不煩重,分兩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答曰,古者日月長遠,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百姓少欲,稟氣中和,感病輕微,易為醫療,今時日月短促,藥力輕虛,人多巧詐,感病厚重,難以為醫,故病輕藥味須少,痾重用藥即多,此則醫之一隅,何足怪也。

白話文:

有位千金方的人說,古人用藥量很少,分量也很輕,但治癒的病很多。我看你開的藥方,用藥繁多,分量也重,卻不如古人治癒的病那麼多,這是為什麼?我回答說,古代日月運行緩慢,藥材在土中生長時間長,氣味純正。百姓慾望少,稟賦中和,患的病相對較輕,容易治療。現在日月運行快,藥材藥性較弱。人們多有心機,患的病較重,難以醫治。因此,病情輕的藥味需要少量,病情重的需要用藥多。這是醫學的一個方面,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又古之醫者,自解採取,陰乾曝乾,皆悉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療十得九,今之醫者,但知診脈處方,不知採藥時節,至於出處土地,新陳虛實,一皆不悉,所以療十不能得愈五六者,實由於此,處方者常須加意,重複用藥,藥乃有力,若學古人,徒自誤耳,將來學者須詳熟之。

白話文:

古時候的醫生,親自採藥、曬乾,一一遵守正確的方法。用藥必定根據產地的土質,所以治療疾病十例能治好九例。現在的醫生,只知道診斷脈象和開藥方,卻不瞭解何時採藥合適,至於產地、藥材的新鮮與否、實際的療效,全都一知半解。因此治療疾病十例中,治好的不到五六例,真正的原因就在於此。開藥方的人,平常就應該留意,重複使用藥材,才能發揮藥效。如果只學古人表面的做法,只會誤導自己。今後學習醫術的人,一定要詳細地瞭解這些道理。

紫石英白石英硃砂雄黃硫黃等,皆須光明映澈,色理鮮淨者為佳,不然,令人身體乾躁發熱,口乾而死。

白話文:

所有紫水晶、白水晶、硃砂、雄黃、硫磺等藥材,都必須質地晶瑩透亮,色澤鮮豔純正的纔好。否則,會讓人體發熱、口乾而致死。

凡草木藥,皆須土地堅實,氣味濃烈,不爾,療病不愈。

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唯須精新也。

白話文:

在中藥材中,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等藥材,宜選擇存放時間較久的陳年藥材,品質會比較好;而其他藥材則宜選擇新鮮、品質好的。

問曰,凡和合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鬚根莖,或須花實,依方煉治,極令淨潔,然後升合秤兩,勿令參差,藥有相生相殺,氣力有強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廣通諸經,即不知有好有惡,或醫自以意加減,不依方分,使諸藥草石強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鬥爭,草石相反,使人迷亂,力甚,刀劍,若調和得所,雖未能治病,猶得利安五藏,於病無所增劇,例曰,諸經方用藥,所有熬煉節度,皆腳下注之,今方不然,此篇具條之,更不煩別注也。

白話文:

問: 配製中藥時,去除各種草藥、礦石、蟲類、獸類的毒副作用,需要用多少水以及如何處理?

答: 各種草藥有根莖、枝葉、皮、骨、花、果實;各種蟲類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等部位。有些需要經過燒煉、炙烤,生熟程度都有規定,具體方法如下:

  • 遵循藥方的人會得到好處,違背藥方的人會受到懲罰。
  • 有些藥材需要祛除皮層而保留肉,有些需要祛除皮層保留肉,有些需要保留根莖,有些需要保留花果。
  • 按照藥方煉製藥材,確保其非常乾淨。
  • 然後按斤兩稱量,不要差錯。
  • 藥材之間存在相生相剋的關係,藥力有強有弱。君臣藥相輔相成,佐使藥互相配合。
  • 如果不廣泛研讀各種醫經,就不會知道哪些藥材是有益的,哪些是有害的。
  • 醫生如果憑藉自己的意願加減藥材,不按照藥方,會導致各種藥材的藥力相剋。進入人體後,不僅不能治病,還會互相爭鬥,使藥材作用相反,讓人神志不清。藥力強的藥材,甚至會像刀劍一樣傷害人體。
  • 如果配製得當,即使不能治病,也能安撫五臟六腑,不會加重病情。
  • 例如:各種醫經中的藥方說明中,都會註明熬煉的步驟和分量。而當前藥方不同,這篇文章會詳細列出,不需要另外註明。

凡藥治擇熬炮訖,然後秤之以充用,不得生秤。

凡石藥及玉,皆碎如米豆,以綿裹內湯酒中煮之。

凡鍾乳及諸石,以玉錘著水研之,三日三夜漂練務令極細,乾研則七日七夜。

凡銀屑,以水銀和成泥。

凡礜石,以黃土泥團之,火燒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過之,不煉,生入藥,使入破心肝。

白話文:

所有礦石(礜石),都用黃土泥巴將其包裹起來,然後用火燒半天才算煮熟可以使用,時間也不可太久。若不煮熟,生的用於藥物,會損傷心肝。

凡朴硝礬石,燒令汁盡,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絞湯訖,乃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令烊盡,乃服。

白話文:

將朴硝和礬石燒製成汁液,然後放入丸劑或散劑中。芒硝和朴硝都要用熱水過濾後,才加入汁液中。再加熱煮沸兩到三次,直到溶解完畢,然後服用。

凡湯中用丹砂雄黃,細熟研如粉,臨服乃投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棗梔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破,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花子物,正爾完用之,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

白話文:

所有的湯藥中,用完的藥物都要弄碎,像是乾棗、梔子這類的藥物是這樣處理的。

使用帶有小核的藥物,也要把它們打破,像是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這類的藥物是這樣處理的。

對於細小種子的藥物,可以直接完整使用,像是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這類的藥物是這樣處理的。

米、麥、豆等類的藥物也是完整使用的。

凡橘皮吳茱萸椒等,入湯不㕮咀。

凡諸果子仁,皆去尖皮及兩仁者,湯揉撻去皮,仍切之,用梔子者,去皮,用蒲黃者,湯成下。

白話文:

所有水果的種仁,都去掉尖端的外皮和兩粒種子,放入熱水中揉搓打碎去除外皮,切成片。如果使用梔子,先去掉外皮。如果使用蒲黃,等到藥湯煮好後,再加入。

凡生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一法薄切用之。

白話文:

凡是將生的麥門冬和生薑放進湯裡面,都要切碎,搗三下,絞三下取汁,湯煮好之後去掉渣滓,煮沸五、六次,按照升數來煮,不能和藥物一起煮,另一種方法是切成薄片使用。

凡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

凡麻黃,去節別煮兩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諸藥煮之,不爾,令人煩寸斬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膏中細切用之。

白話文:

所有麻黃,去掉節後分別煮兩三次,撇去浮沫後再加水,水量與原來的量相同,然後放入其他藥材一起煮。如果不這樣做,會令人煩躁不安。細辛、瞿麥切成五分大小,白前切成三分大小,膏藥中的藥材切碎使用。

凡牛膝石斛等入湯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碪捶極打令碎,乃入臼,不爾搗不熟。

白話文:

凡是牛膝、石斛等藥材加入湯劑或酒中,先拍碎再使用。用石斛製作丸劑或散劑時,必須先用石臼將其搗至極碎,然後再放入研缽中研磨。如果沒有將石斛搗碎,後續的研磨難以充分。

凡用桂厚朴杜仲秦皮木蘭皮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取里有味者秤之,茯苓豬苓,削去黑皮秤,牡丹天門冬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戟干乃秤之,薤白蔥白,除責令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石葦辛夷,拭去毛,又去心,蜀椒去目及閉口者,用大棗烏梅皆去核,用鬼箭削取羽皮。

白話文:

凡是使用桂枝、厚朴、杜仲、秦皮、木蘭皮等藥材,都要削去上面浮軟的皮層,取有味道的部分秤重。

茯苓、豬苓,削去黑皮秤重。牡丹、天門冬、巴戟天、遠志、野葛等,都搗碎除去中心部分。

紫菀洗淨泥土,戟的莖幹才秤重。薤白、蔥白,去掉外皮。

莽草、石南、茵芋、澤蘭,撿取葉子和嫩莖,去掉大枝。

鬼臼、黃連,都去掉根毛。

石葦、辛夷,擦去毛,再除去中心部分。

蜀椒去掉種子和閉合的果實。

使用大棗、烏梅,都去掉果核。

使用鬼箭,削取羽狀的皮。

凡茯芍藥,補藥須白者,瀉藥唯赤者。

凡菟絲子,湯淘汰去土乾漉,暖酒漬經一宿,漉出曝微白搗之,不盡者更以酒漬之,三五日乃出曝,微干搗之,須臾悉盡,極易碎。

白話文:

處理菟絲子的步驟:

  1. 用湯水淘洗乾淨,去除泥土後瀝乾。
  2. 用溫熱的酒浸泡一夜。
  3. 濾出菟絲子,曬至微微發白。
  4. 搗碎菟絲子,如果有未搗碎的,繼續用酒浸泡。
  5. 反覆浸泡和晾曬,持續三到五天。
  6. 曬至稍微乾燥,然後繼續搗碎,很快就能全部搗碎。

甘草厚朴枳實石南茵芋藜蘆皂莢之類,皆炙之,而枳實去欀,藜蘆去頭,皂莢去皮子。

白話文:

所有甘草、厚朴、枳實、石南、茵芋、藜蘆、皁莢等中藥材,在使用前都要經過炙烤處理。其中,枳實要去掉核,藜蘆要去掉頭部,皁莢要去掉外皮。

凡椒雲實微熬令汗出,即有勢力。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煻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之,唯姜附湯及膏酒中,即生用,亦削去皮乃秤之,直理破作七八片,半夏熱湯浸洗去上滑,一云十洗四破乃秤之,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煻灰炮之用。

白話文:

所有湯藥丸散,如果使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等藥材,都必須用灰火燒炮,讓它們微微開裂,然後削去黑皮再稱重使用。

但是,對於姜附湯跟膏酒,可以使用生的藥材,也要削去黑皮再稱重。把藥材切成直條狀,再分成七八片。

半夏要用熱水浸泡、洗滌,去除表面的滑膩。有人說要洗十次、切成四片後再稱重使用。

如果要加入湯藥或作成膏酒丸散,都要用灰火燒炮處理。

巴豆,去心皮膜,熬令紫色,杏仁桃仁葶藶胡麻諸有膏脂藥,皆熬黃,別搗令如膏脂㩢,視之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復都以輕絹篩之𩞄盡,又納臼中,依法研治數百杵也,湯膏中亦有熬者,雖有生用者並搗破。

白話文:

所有巴豆要去掉心、皮和膜,熬煮到變成紫色,杏仁、桃仁、葶藶、胡麻等含有脂肪的藥材,都要熬煮到變成黃色,然後分別搗碎成膏狀,看起來細緻光滑。接著將先前熬好的散劑少量放入研缽中,與膏狀藥材一起研磨搗碎,使其完全溶解。再用細絹篩過,徹底濾淨雜質。然後再放入研缽中,按照上述的方法研磨數百次。還有一些湯劑和膏狀藥,有些需要熬煮,有些可以直接生用,但都需要搗碎。

凡麥蘗曲末,大豆黃卷澤蘭蕪荑,皆微炒,乾漆熬令煙斷,烏梅入丸散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細擘,合和諸藥搗之,今細散不可篩者,納散中和之。

白話文:

當麥芽、豆豉、大豆黃卷、澤蘭葉和柳絮全都微炒後,把乾漆熬煮到冒煙停止,將烏梅加入到藥丸或藥散中熬煮。使用熟艾草時,要先炒過並細細切碎,再與其他藥材混合搗碎。如果現在的細散無法過篩,則將其加入到藥散中混合均勻。

凡用諸毛羽齒牙蹄甲龜鱉鮫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白話文:

所有使用諸如毛髮、羽毛、牙齒、蹄、甲殼、龜鱉、鯊魚、鯉魚等動物的皮肉骨角筋、鹿茸等材料,都應烤炙。但蛇蛻皮只須稍微烤炙即可。

凡用斑蝥諸蟲,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蠣熬令黃色,殭蠶蜂房微熬之。

白話文:

使用斑蝥等昆蟲時,都要去除它們的腿和翅膀,用小火煮一下。然後,將桑螵蛸從中間破開,烤一下;蚵仔煮到變黃;把殭蠶和蜂巢用小火煮一下。

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須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白話文:

如果湯藥中使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都需要研磨成細粉。使用前放入湯中攪拌均勻,然後服用。

凡丸散用膠,先炙,今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斷,下湯直爾用之,勿炙,諸湯中用阿膠,皆絞湯畢,納汁中,更上火令烊盡。

白話文:

如果丸散需要使用膠,先將膠烤炙,當膠體整體都冒泡的時候,表示已經烤乾了,就可以搗碎。如果發現還有沒有冒泡的地方,就繼續烤,然後直接放入湯藥中使用,不用再烤。在各種湯藥中使用阿膠,都要在煎煮完湯藥後,將阿膠放入湯汁中,再加火加熱,直到阿膠完全溶解。

凡用蜜,先以火煎掠沫,令色紫黃,即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遂至大稠,於丸彌佳。

凡丸中用蠟,烊之,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凡湯中用飴糠,皆湯成下,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之。

又云,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為定,方家有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隨病輕重,所須多少,無定銖兩,兩三種或五種,皆悉分兩同等爾。

白話文:

又說,古代的秤子只有銖和兩的單位,沒有分的稱呼。現在則10粒黍米為1銖,6銖為1分,4分為1兩,16兩為1斤。這種稱法是神農時代流傳下來的。吳國人用2兩為1兩,隋朝人用3兩為1兩。現在以4分為1兩為標準。方家所說的「等分」,指的都是丸散類藥物。根據病人的病情輕重,需要多少由醫生決定,沒有固定的銖兩數量。兩三種或五種藥物,都均勻分成兩等份。

凡丸散云若干分兩者,是品諸藥宜多宜少之分兩,非必止於若干之分兩也,假今日服三方寸匕,須瘥止,是三五兩藥爾。

白話文:

當醫方記載「若干分兩」時,指的是各種藥材應多用還是少用的分量,而不是固定於某個特定的分量。例如,今天服三方寸匕的藥物,如果能達到治療效果,那就只需要用三五兩的藥材即可。

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即以昇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納散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今人分藥,不復用此。

白話文:

凡是散裝藥方中提到「刀圭」的,是指十個「方寸匕」之一,大小約如梧桐子。所謂「方寸匕」,是指製作一個一寸見方的匕首,用來舀取散藥,取到不掉落為止。「錢匕」是指用大錢全邊舀取。如果藥方中提到「半錢匕」,則是指用大錢的一邊舀取。這些舀取單位都採用五銖錢。「錢五匕」是指用五銖錢的五個字邊舀取,也取到不掉落為止。「一撮」等於四個「刀圭」。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如果藥方中是用升來計量藥物,這是因為藥物的鬆散程度不同,重量不同,不能用斤兩來計算,所以用升來衡量。藥升為上方口徑一寸,下方口徑六分,深度八分,裝入散藥時不要按壓,只需輕輕晃動,使藥物平整即可。現在人們分藥,不再使用這些單位了。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之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白話文:

所有製成的丸藥,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細麻,指的是胡麻,不必做成扁平形狀,只要讓丸藥的大小大致相同即可。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黍粟,指的是用十六顆黍粟為一顆大豆的大小。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大麻子,指的是現在的大麻子,三顆細麻大小相當於一顆大麻子。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胡豆,指的是現在的青斑豆,兩顆大麻子大小相當於一顆胡豆。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小豆,指的是現在的赤小豆,大小不等,三顆大麻子大小相當於一顆小豆。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大豆,指的是用小豆的大小來衡量。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梧桐子,指的是兩顆大豆大小相當於一顆梧桐子。

一方寸大小的藥粉,加入蜂蜜調和,製成十顆像梧桐子大小的丸藥為準。

有些古書記載說大小如同彈丸或雞子黃,指的是十顆梧桐子大小相當於一顆彈丸或雞子黃。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當先去心皮畢,乃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核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半兩為正,本草云以一兩為正。

白話文:

所有藥方中提到巴豆數量時,應該先去掉種皮後再秤重量,十六枚巴豆等於一分(約 3.75 克)。附子或烏頭的數量,去除外皮後,半兩等於一枚。枳實去除核後,二枚等於一分。橘皮一分等於三枚。棗子大小不一,三枚等於一兩。乾薑一塊的重量,半兩是標準,但《本草綱目》中提到一兩纔是標準。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大小,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為正。

白話文:

所有方劑中提到「半夏一升」時,洗淨後秤量為五兩纔算正確。

「椒一升」為三兩,「吳茱萸一升」為五兩,「菟絲子一升」為九兩,「菴䕡子一升」為四兩,「蛇牀子一升」為三兩半,「地膚子一升」為四兩。這些藥材的量不同於其他藥材。

當方劑中提到「某某子一升」,這些種子各有不同的體積大小、輕重程度,無法用秤重的方式來衡量。應取一平升的量作為正確用量。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白話文:

在中醫藥方中,記載的藥材分量單位如下:

  • 桂一尺:去皮後,重半兩為標準。
  • 甘草一尺:重二兩為標準。
  • 某草一束:重三兩為標準。
  • 一把:重二兩為標準。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乃得無末而片粒調和也,凡云末之者,謂搗篩如法也。

白話文:

不論是湯劑、酒劑還是膏藥,舊藥方中都說要搗碎成顆粒,這是指稱重後,將藥材搗碎成像大豆般大小,再用嘴吹掉細小的藥粉。這種做法實際上並不恰當,因為不同的藥材有易碎和不易碎之別,碎末的數量也會不同,如果稱重後再搗碎,劑量就不會均勻。因此,現在都採用細切的方法,切成略微類似於搗碎成顆粒的大小,這樣才能做到沒有細末,且藥片和藥粒都能均勻調配。凡是提到要研磨成細末的,是指按照正規方法搗碎過篩。

凡丸散,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濕潤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乾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值陰雨,可微火烘之,小停冷乃搗之。

白話文:

對於所有的丸散藥物,首先要將藥材切得細碎,晾曬乾燥後再搗碎。有的藥材需要分開搗碎,有的需要混合搗碎。按照藥方說明去做。

對於那些濕潤的藥材,比如天門冬和乾地黃一類,都需要先切碎,晾曬乾燥後再單獨搗碎,搗得更碎一些。再拿出來切得更碎,然後再晾曬乾燥。如果遇到陰雨天,可以用小火烘烤,稍涼後再搗碎。

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之為正,其湯酒不須如此。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藥者,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文:

篩製丸藥時,使用密實的絲絹濾過,可以讓藥粉更細緻,用於蜜丸製作時容易熟透。如果是要篩製散劑,使用疏鬆的絲絹,並在酒中服用,可以避免產生泥狀。對於礦物類藥材,也需要用細絹篩過,讓其細緻程度與丸藥相同。所有藥粉篩過後,都要重新放入研缽中,用藥杵研磨數百次,觀察顏色和質地是否均勻一致,這樣纔算合格。

凡煮湯,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皆絞去滓,而後酌量也,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為病須快利,所以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為病須補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詳視之,不得令水數多少,湯熟,可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去滓,澄去垽濁,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紙覆令密,勿令泄氣欲服以銅器於熱湯上暖之,若於鐺中,勿令器中有水氣,方云再服三服者,要令力勢相及,並視人之暴羸,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之,不必悉依方說也。

白話文:

凡是煮湯藥,都要用小火慢慢煮沸。藥水的比例可以依據藥方調整。一般來說,20兩藥材用水一斗,熬煮出四升藥湯,以此為標準。煮好後都將藥渣過濾乾淨,再根據實際情況酌量服用。

如果需要生發藥力的湯藥,就用少量的水多取汁液,適用於需要快速見效的疾病。如果需要補益的湯藥,就用大量的水少取汁液,適用於需要補益的疾病。這些都要仔細查看,不能讓水分過多或過少。

湯藥煮好後,可以用兩塊新布包裹在尺木上,將藥渣過濾乾淨。過濾後再澄清沉澱物,分兩次或三次服用。後面兩次或三次的藥湯要用紙封好,防止散發藥氣。服用時可以用銅器將藥湯放在熱水上加熱,如果是在鍋中,一定要確定沒有水氣才能加入藥湯。

之所以要分兩次或三次服用,是為了讓藥力持續發揮。同時也要根據病人的體質強弱和疾病的輕重,調整藥湯的濃度和服用次數。不一定完全按照藥方記載的服用,需要靈活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