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藥研究綱要》~ 第二章、中國曆代本草之概觀 (3)
第二章、中國曆代本草之概觀 (3)
1. 二、魏晉南北朝時代
隱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嶺之上,以吐納餘暇,頗遊意方技;覽本草藥性,以為盡聖人之心,故撰而論之。舊說皆稱神農本經,余以為信。(中略)
軒轅以前,文字未傳;如六爻指垂畫象,稼穡即事成跡。至於藥性所主,當以識識相因;不爾,何由得聞?至於桐雷,乃著在於編簡;此書應與素問同類,但後人多更修飾之爾。
秦皇不焚醫方卜術,故猶得全錄;而遭漢獻遷移、晉懷奔迸,文籍焚靡,千不遺一。今之所存有此四卷,是其本經所出郡縣,乃後漢時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記。又有桐君採藥錄,說其花葉形色;藥對四卷,論其佐使相須。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等,更復損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四十一,或三百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熱舛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醫家不能備見,則識智有深淺。
今輒苞綜諸經、研括煩省;以神農本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為主,又進名醫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種,精粗皆取,無復遺落。分別科條、區畛物類,兼注銘時用土地所出,及仙經道術所須,並此序錄,合為七捲雲云。
即陶弘景慨當時神農本草經之內容甚不統一,醫家不便考究;乃參照諸書於一定方式之下整理之,為神農本草經之三百六十五品,更撰漢晉以下諸名醫所用之神農本草經以外之藥品三百六十五種,合為七百三十種,解說序錄為七卷。
然自敦煌發掘之唐開元六年九月十一日之神農本草經序錄,有前記序文之最後,並記「並此序錄合為七卷」云云。或謂其七捲起初為三卷;故弘景最初將神農本草經之本文,與別錄之本文,共為三卷付梓,其後加以註釋,而成七捲雲。然前記敦煌發掘之序錄既屬七卷,本唐之新修本草亦據七卷本而作,故一般以七卷本為則。
若夫陶弘景校定以前之神農本草經,張華、郭璞、葛洪等晉代諸家著書,曾引用其斷片的記事,差可窺其一部。弘景校定本,現在又無傳;是以明之盧復、清之孫星衍、日本之森立之等,雖圖改復原本,結局是否真正照原本,尚疑問也。然證類本草,依新修本草較得本來面目;依此不但可知弘景校正本內容及體裁之大概,本草發達之經路,亦大約可窺也。
即據證類本草引用之處,前述序文之次,記有: 「本草經卷上」:序藥性之源本、論病名之形診、題記品錄詳覺施用。 「本草經卷中」:玉石本草三品。 「本草經卷下」:獸蟲果菜米食三品、有名未用三品。
上三卷,其中下二卷藥合七百三十種,各別有目錄,並朱墨雜書並子注;今大書分為七捲雲云。其「」中者為白字,諒所謂朱書之部分也。即古本神農本草經之部分,乃以朱書之;別錄以墨書之;弘景自身之注,則以細字分行書之。此諒為七卷本之形式也;此事據法人百里胡氏。
白話文:
隱居先生住在茅山的山嶺上,他利用吐納調息的閒暇時間,頗有興趣地研究醫術。他閱讀了《本草》的藥性,認為這能體現聖人的心意,所以撰寫文章論述。舊的說法都稱《神農本草經》,我認為可信。(中間省略)在軒轅黃帝以前,文字還沒有傳播,就像六爻用畫象來表示,農業耕作也只是依據事實留下痕跡。至於藥性的主治,應該是靠著經驗互相傳授,不然,又怎麼能聽聞呢?等到桐雷才把這些寫在竹簡上,這本書應該和《素問》是同類的。
但後人多有修改潤飾。秦始皇沒有焚燒醫方和卜術,所以還能完整保存下來,但後來遇到漢獻帝遷都、晉懷帝逃亡,文獻書籍被焚毀殆盡,一千本裡可能連一本都沒留下。現在所存在的這四卷,是其《本經》所記載的產地,乃是後漢時期的制度。我懷疑是張仲景、元化等人所記載。另外還有《桐君採藥錄》,描述了花葉的形狀顏色,還有《藥對四卷》,論述了藥物配伍的相互作用。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等人又加以增補刪減,
有的說五百九十五種,有的說四百四十一種,有的說三百一十九種,或者將上、中、下三品藥混在一起,冷熱藥性錯亂,草石藥物不分,蟲獸藥物難辨,而且所主治的疾病也各有優劣,醫生不能全部了解,所以見識智慧有深淺。現在我總結各家經典,研究整理,簡化繁瑣,以《神農本草經》的三品三百六十五種藥為主,又加入名醫常用的副品,也是三百六十五種,總共七百三十種,精細或粗略的藥都收錄,不再有遺漏。
分別列出科條,區分種類,並註解藥名,記錄時令、產地,以及修仙道術所需要的藥物,並將這些記錄彙集成序,總共七卷等等。
這就是陶弘景感慨當時《神農本草經》的內容很不統一,醫家不方便考究,於是參照各種書籍,在一定的框架下整理,保留了《神農本草經》原有的三百六十五種藥,又撰寫了漢晉以來,各名醫常用的《神農本草經》以外的藥品三百六十五種,合計七百三十種,並撰寫序言和記錄,總共七卷。然而,從敦煌發掘的唐開元六年九月十一日的《神農本草經序錄》來看,
有記載前述序文的最後,並記錄著「並將這些記錄彙集成七卷」等等。有人說這七卷原本是三卷,所以陶弘景最初將《神農本草經》的原文和別錄的原文,共編為三卷付梓,之後再加以註釋,才形成七卷。然而,前述敦煌發掘的序錄,既然是七卷,而且唐朝新修的《本草》也是根據七卷本編撰,所以一般都以七卷本為標準。
至於陶弘景校訂之前的《神農本草經》,張華、郭璞、葛洪等晉代學者,在他們的著作中曾引用一些片段,可以讓我們稍微了解其原貌。陶弘景校訂的版本,現在也沒有流傳下來。因此,明朝的盧復、清朝的孫星衍、日本的森立之等人,雖然試圖恢復原本的面貌,但結果是否真正恢復了原貌,還是個疑問。然而,《證類本草》依據新修的《本草》,比較接近原來的面貌。
根據這些,不但可以了解陶弘景校正本的內容和體裁的大概,也可以大致了解本草發展的歷程。也就是根據《證類本草》所引用的部分,在前述序文的後面,記載著:
「《本草經卷上》」序述藥性的根源,論述病名的外在表現,詳細記載藥品的分類和使用方法。
「《本草經卷中》」玉石類藥物分為上、中、下三品。
「《本草經卷下》」獸類、蟲類、水果、蔬菜、米糧類藥物分為上、中、下三品。還有一些藥物有名但還沒有使用過,也分為上、中、下三品。
以上三卷,其中下二卷,藥物總共七百三十種,各有目錄,並用朱墨兩種顏色書寫,並有小字注釋。現在將大字部分分為七卷等等。其中「」內的是白字,應該是所謂朱書的部分,也就是古本《神農本草經》的部分,是用朱砂寫的。別錄的部分用墨書寫,陶弘景自己的註釋,則用小字分行寫。這應該就是七卷本的形式。這件事是根據法國學者百里胡先生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