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徵續編》~ 卷上 (8)
卷上 (8)
1. 辨誤
《本草》曰:蜜和百藥。李時珍曰:調和百藥,而與甘草同功。此二說,俱以味之甘,故云有調和之功。蓋甘草者,諸方多用之,蜜則不然。由是觀之,蜜調和百藥之說,最可笑矣。
雖然,若謂之治結毒疼痛急迫,則謂之與甘草同功亦可也。然則蜜有能緩病之急之功也,大抵與甘草相似矣。彼不知之而謂之調和者,所謂隔靴搔癢之類乎哉?或曰:大烏頭煎、烏頭湯、烏頭桂枝湯,功何在於蜜乎?蜜有調和烏頭之意。余曰:此不知治療之法者言也。嘗造此三方,去蜜用之,未嘗見奏其功。
如法者,況有服之如醉狀者乎?故此三方,蜜之立功最居多矣。
蜜煎導之方。李時珍曰:張仲景治陽明結燥,大便不通,誠千古神方也。本論云: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也。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杶按:此為以下七字,蓋王叔和所攙入也。本論多有此句法,豈仲景之意乎?夫津液內竭與不竭,非治之所急也,宜隨其證治之。
故此證本有不可施大黃、芒硝者矣!今作此方以解大便初頭硬者,則當須大便易而燥結之屎與蜜煎導俱烊解必下,豈謂之潤燥可乎?宜謂之解燥結之屎矣!此非蜜之緩病之急之一切乎?時珍不知,而謂之潤臟腑,通三焦、調脾胃者,最非也。凡仲景之為方,隨證治之,則無一不神方者。
豈唯此方特千古神方乎哉?又按此章,當作小便自利者,大便必硬,不可攻之。於是文字穩,法證備,始得其義。
白話文:
【辨誤】
《本草》提到:蜂蜜能夠和諧各種藥物。李時珍說:蜂蜜能調和各種藥物,其功效與甘草相同。這兩種說法,都因為蜂蜜味道甘甜,所以認為它有調和的功效。但甘草在許多處方中經常被使用,而蜂蜜卻不是這樣。由此可見,說蜂蜜能調和各種藥物的說法,實在有些好笑。
然而,如果說蜂蜜能治療劇烈的疼痛和緊迫感,那稱它與甘草有相同功效也無不可。因為蜂蜜確實能緩解疾病的急迫感,這點與甘草頗為相似。那些不知道蜂蜜真實作用,卻說它能調和藥物的人,就像在靴子外面抓癢一樣,毫無效果。
有人問:大烏頭煎、烏頭湯、烏頭桂枝湯這些方子,蜂蜜的作用在哪裡呢?他們認為蜂蜜能調和烏頭的毒性。我回答:這是不懂治療方法的人所說的話。我曾經嘗試過這三個方子,去掉蜂蜜使用,從未見到有什麼效果。
按照正確的方法,甚至會出現服用後像喝醉一樣的情況。因此,這三個方子中,蜂蜜發揮的作用最大。
對於蜂蜜煎導的方子。李時珍說:張仲景用來治療陽明經結燥,大便不通,這的確是千古的神奇方子。原著上說:陽明經的病,如果出汗,且小便自然排泄,這表明體內的津液已經耗盡。即使大便乾硬,也不能強行攻下。應該等待病人自己想要排大便,適合用蜂蜜煎導的方式疏通腸道。然而,這七個字“當須自欲大便”,可能是王叔和後加進去的。原著中有多次這種句式,難道真是張仲景的原意嗎?津液是否耗盡,並不是治療的急務,應該根據症狀進行治療。
因此,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使用大黃、芒硝等藥物!現在使用這個方子來解決大便開始部分硬化的情況,應該是在大便變得容易排出,且燥結的大便和蜂蜜煎導一同融化排出,我們怎能只說它是滋潤燥熱呢?應該說它是溶解了燥結的大便!這難道不是蜂蜜在疾病急迫時的全面作用嗎?李時珍不瞭解,卻說蜂蜜能滋潤臟腑,通暢三焦,調理脾胃,這是最錯誤的觀點。凡是張仲景的方子,都是根據症狀進行治療,無一不是神方。
難道只有這個方子是千古的神方嗎?再看這一章,應該寫作:小便自然排泄的人,大便必定會硬化,不能強行攻下。這樣文字穩妥,法則和證據齊全,才能理解其真正的含義。
2. 品考
蜜者,本邦關東北國不產,但南海鎮西諸州多產之。我們不擇崖石土木諸蜜,皆生用之,不用煉法,唯宜漉過。王充曰:蜜為蜂液,食多則令人毒,不可不知,煉過則無毒矣。是王之說,為餌食言之。若為藥材,則平人食之有毒,毒乃蜜之能也。煉過無毒,則同於不用。無毒,豈得治病毒乎?
白話文:
[品考]這段文字談到蜂蜜,在我們的國家裡,關東北地區並不產蜂蜜,但是南海鎮西邊的各個地方卻產量豐富。我們對於蜂蜜的使用,無論是來自岩石、土壤或樹木的蜂蜜,都直接生用,不採用煉製的方法,僅僅會過濾一下。古時候的學者王充曾經說過,蜂蜜是蜜蜂的分泌物,如果吃多了會對人體造成毒性,這點我們不能不知道,但如果經過煉製,毒性就會消失。這裡王充所說的,主要是從食物的角度來講的。然而,若是作為藥材來看,對於一般健康的人來說,食用蜂蜜確實可能產生毒性,這種毒性正是蜂蜜的功效所在。如果蜂蜜經過煉製後失去了毒性,那麼它的效果也就等同於沒有使用。如果沒有毒性,又如何能治療帶有病毒的疾病呢?
3. 䗪蟲
主治乾血。故兼治少腹滿痛,及婦人經水不利。
白話文:
「[䗪蟲]主要治療血液瘀滯的情況。因此,也能同時治療下腹部的脹滿與疼痛,以及婦女月經不順或排出不暢的問題。」
4. 考證
下瘀血湯證曰:產婦腹痛。又曰:經水不利。
上一方,䗪蟲二十枚。
土瓜根散證曰: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經一月再見者。又曰:陰㿗腫。
上一方,䗪蟲三兩。
大䗪蟲丸證曰:羸瘦、腹滿不能飲食、內有乾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
上一方,䗪蟲一升。
據此三方,則䗪蟲能下乾血,利經水明矣。臍下若有乾血必痛,故兼治少腹滿痛也。夫經水不利或一月再見者,亦以臍下有乾血也。乾血者,久瘀血也。是少腹結毒也,可按候之。此三方之外,仲景無用䗪蟲者。大鱉甲煎丸方內,雖有䗪蟲,其方駁雜,無所徵焉,今不取。
白話文:
考據顯示,以下為相關的醫方說明:
第一個處方是「下瘀血湯」,適用於產婦腹痛,以及月經不順的情況。處方內容包含二十隻水蛭。
第二個處方為「土瓜根散」,針對的是帶下症狀、月經不順、小腹滿痛,或是月經一個月出現兩次的情況,以及陰部腫脹。這個處方中,水蛭的用量是三兩。
第三個處方名為「大水蛭丸」,適用於身體消瘦、腹部脹滿、無法進食、體內有陳舊瘀血、皮膚乾燥起鱗、雙眼顏色偏暗的情況。這個處方中的水蛭用量是一升。
從以上三個處方可以看出,水蛭具有清除陳舊瘀血和調節月經的作用。若小腹部位有陳舊瘀血,肯定會感到疼痛,因此這些處方也能緩解小腹滿痛的問題。如果月經不順或一個月來兩次,這也是因為小腹部位有陳舊瘀血。所謂的陳舊瘀血,就是長期積存的瘀血,這種情況等同於小腹部位有毒素堆積,可以透過診斷確認。除此之外,張仲景並未在其他處方中使用水蛭。雖然「大鱉甲煎丸」的處方中也有水蛭,但該處方成分複雜,難以確切判斷,所以不在這裡討論。
5. 互考
下瘀血湯證曰:產婦腹痛。土瓜根散證曰: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又曰:經一月再見者,上二方。皆以䗪蟲為主藥,似為婦人血毒設之。雖然,或云治㿗、或云內有乾血、肌膚甲錯,何必婦人血毒之治乎?由此觀之,則䗪蟲及此三方,不啻治婦人血毒矣。雖男子亦可用之,但臍下有血毒者,婦人最多。
故仲景嘗立此方法,以治婦人之病,是其遺法耳。凡一身之內,有血毒所著者,必見肌膚甲錯證。若著臍下,則有兩目黯黑,羸瘦,腹滿,不能飲食證,後世不知此證,名曰五勞。為爾申約,其審聽之。
曰七傷、曰虛勞、曰勞瘵,皆屬空談理義,我們所不取也。是以如下瘀血湯,亦治男子少腹滿痛,小便不利,及淋瀝或血自下者,此人當必有肌膚甲錯等證。又按此方服法曰:頓服之。新血下如豚肝,然亦謂腹中有乾血著臍下,則似言相矛盾。此方本為乾血而設之。今服此方而其血下,謂之新血可乎?凡用䗪蟲三方,皆為治乾血之方。
蓋乾血,乃久瘀血也。若治新血不下證,則別有桃仁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大黃甘遂湯。若治畜血,則有抵當湯及丸。故治乾血,則有此方,及土瓜根散、大䗪蟲丸。是皆以䗪蟲為主藥,此為䗪蟲能破久瘀血之用也。由此觀之,則新血下如豚肝者,是蓋畜結之血,新下如豚肝色之謂乎?
土瓜根散證曰:經水不利、少腹痛、經一月再見者。下瘀血湯證曰:乾血著臍下,經水不利者。然則經水不利者,是乾血所為明矣。又曰:主陰㿗腫、按丈夫陰器連少腹,急痛謂之㿗也。此證亦瘀血所為也。此雖其證不具,然據少腹急痛證,則自有此方證具矣。
大䗪蟲丸證曰:羸瘦、腹滿不能飲食、內有乾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此證者,乃後世所謂勞瘵、五勞七傷是也。皆是世醫常談,其說屬臆度也。但羸瘦腹滿、至兩目黯黑、其證不可廢也。其證不可廢,則此方亦不可廢也。是必仲景遺方,而有所可徵者。至五勞虛極,及七傷,及緩中補虛數證,則後人妄添,不俟余言矣。
李時珍本草,䗪蟲附方有之。大黃䗪蟲丸,治產婦腹痛,有乾血者,用䗪蟲二十枚,去足,桃仁二十枚,大黃二兩,為末,煉蜜杵和,分為四丸,每以一丸,酒一升,煮取二合,溫服,當下血也。張仲景方云云:按是下瘀血湯之方,而非大黃䗪蟲丸之方也。時珍何以稱此方,而謂大黃䗪蟲丸乎?其文亦大同小異。
蓋時珍所見《金匱要略》有別所傳之本乎?又本草傳寫之謬誤乎?若夫本草之謬,則大黃䗪蟲丸下,必脫《金匱要略》五勞以下法語,而本草治產婦腹痛條上,脫下瘀血湯四字矣乎?《大觀本草》所引蘇頌《圖經》蠐螬條曰:張仲景治雜病方,大䗪蟲丸中,用蠐螬,以其主脅下堅滿也。由此觀之,則十二味方者,名大䗪蟲丸,而大字之下無黃字,此非大黃䗪蟲丸也。
又䗪蟲條曰:張仲景治雜病方,主久瘕積結。有大黃蟲䗪丸,乃今下瘀血湯也。然則本是二方,而《金匱要略》十二味方者,蓋古名大䗪蟲丸,猶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大青龍湯、大半夏湯、大建中湯、大陷胸湯之大也,當須別有小䗪蟲丸之方矣。疑今下瘀血湯,蓋名大黃䗪蟲丸,故以大黃䗪蟲為主藥也。
且今名下瘀血湯者,疑非方之名,而當須以下此瘀血之湯主之之意矣乎?後之錄方者,誤脫大黃䗪蟲丸五字,而稱之曰下瘀血湯乎?又後之揖《金匱要略》者,遂謂之下瘀血湯,而名此方者矣,猶抵當、烏頭桂枝湯、救逆湯、新加湯類乎?況此方是丸方,猶抵當丸,以水煮之。然則此方,亦不可名湯也。
由此觀之,下瘀血湯,宜稱大黃䗪蟲丸,而十二味大黃䗪蟲丸,宜稱大䗪蟲丸矣。東洞翁嘗謂大黃䗪蟲丸(乃十二味之方),說非疾醫之言。杶謹按:翁蓋指五勞虛極,及七傷緩中補虛之語乎!夫羸瘦腹滿、不能飲食、內有乾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數語,可謂此方之證具矣!若按其腹狀,而內外諸證,診察相應,則此方當須奏其功耳。明者其謂之何矣?
鱉甲煎丸方,《千金方》,《外臺秘要》皆作大鱉甲煎丸。蘇頌《圖經》,作大鱉甲丸。張仲景方云云:方內有䗪蟲,然非仲景之意。疑仲景之時,別有鱉甲煎者,後世失其方。蓋蘇頌所見別方矣。東洞翁曰:此方唐朝以降之方,而非古方,故不取焉。杶謹按:《千金方》《外臺秘要》已載之,取決非唐朝以降之方矣,恐翁未深考之。
唯䗪蟲之功,於此方無所徵矣,故不贅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