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五 (35)
卷之五 (35)
1. 佩蘭
壽頤按:時珍此說,今遍查《綱目》芳草一卷,未見有此,不知石頑所本,或傳寫有誤耶?石頑所說蘭香子治目翳及塵物入目一則,今《醫學辭典》又收入草蘭子條中。按草蘭固有子,然石頑固言蘭香,其非草蘭之子固明甚,且石頑明言世有誤認幽蘭為蘭香者,大可噴飯,何以編《醫學辭典》之人,又能指鹿為馬如此,移花接木,自欺欺人,獨不慮石頑噴飯耶!此尤其可笑者已。
白話文:
壽頤評論說:李時珍的說法,我現在仔細查閱《本草綱目》芳草那一卷,卻沒有看到相關記載,不知道石頑的說法是根據什麼,或許是傳抄過程中出現錯誤吧?石頑所說的蘭香子可以治療眼睛翳障以及異物入眼的情況,現在《醫學辭典》卻將這則內容收錄在草蘭子條目中。依照常理,草蘭確實有籽,但石頑明確說是蘭香子,它不是草蘭的籽是非常清楚的,而且石頑還明確指出世人有將幽蘭誤認為蘭香的情況,這真是可笑至極。為什麼編纂《醫學辭典》的人,也能這樣指鹿為馬,移花接木,自欺欺人,難道不怕石頑在九泉之下嘲笑嗎!這實在是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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