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梓

《本草徵要》~ 第一卷·通治部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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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通治部分 (3)

1. 草果

味辛,性溫。入胃經。

破瘴癘之瘧,消痰食之愆。

氣猛而濁,故前人以仲由未見孔子時氣象比之。

瘧不由於嵐瘴,氣不實,邪不盛者並忌。

2. 常山

味辛、苦,性寒,有毒。入肝經。酒炒透。

療痰飲有靈,截瘧疾必效。

常山去老痰積飲,為瘧家要藥。必須好酒久炒令透,不爾使人吐也。

常山猛烈,施之強壯者多效。若稍稍挾虛,不可輕入。

3. 金銀花

味甘,性平,無毒。入脾經。

清熱除瘟,消癰解毒。淨咽喉,治齦舌。風溫溫毒,火丹瘡癤。可寬膨脹,能療痢血。取用其藤,通經入絡。飲用其葉,祛暑止渴。

稟春氣以生,性極中和,故無禁忌。乃清解熱毒之良藥也。藤名忍冬、另有專條。

4. 連翹

味苦,性寒,無毒。入心、胃、膽、腎、大腸五經。

清熱解毒,消腫涼血。除胸中火焰,散諸經血結。

手少陰主藥也。諸瘡痛癢,皆屬心火,故為瘡家要藥。

連翹苦寒,多服即減食,謹之。

5. 黃芩

味辛,性寒,無毒。入肺,大腸二經。山茱萸、龍骨為使。畏丹砂、牡丹、藜蘆。酒浸蒸熟,曝之。

中枯而大者,清肺部而止嗽化痰,並理目赤疔癰。堅實而細者,瀉大腸,而除濕治痢,兼可安胎利水。

苦能燥濕,苦能泄熱,苦能下氣,故治療如下:經飄者上行,堅重者下降,不可不別也。楊仁齋謂:柴胡退熱,不及黃芩,不知柴胡苦以發之,出火之標,黃芩寒以勝熱,折火之本。又黃芩所清為腑熱,柴胡所解為經熱。

苦寒傷胃,證挾虛寒者均戒,女人虛胎亦不宜與。

6. 梔子

味苦,性寒,無毒。入肺、三焦二經。炒透。

治胸中懊憹,而眠臥不寧。疏臍下血滯,而小便不利。清太陰肺,輕飄而上達。瀉三焦火,屈曲而下行。

梔子本非吐藥,仲景謂邪氣在上,得吐則邪出,所謂高者因而越之也。亦非利小便藥,蓋肺清則化行,而膀胱津液之腑,奉氣化而出矣。

大苦大寒,能損胃伐氣,虛者忌之。心腹痛,不因火者,尤為大戒。世人每用治血,不知血寒則凝,反為敗證。治實火之吐血,順氣為先,氣行則血自歸經。治虛火之吐血,,養正為先,氣壯則能攝血,此治療之大法,不可少違者也。

梔子花:另有專條。見咽喉用藥。

7. 青蒿

味苦,性寒,無毒。入肝、腎二經。童便浸一宿,曝。

清熱、涼血。解暑熱,退潮熱,清虛熱,治癆熱。溫瘧癉瘧,早涼暮熱,熱自陰來,用之多捷。

苦寒之藥,多與胃家不利。惟青蒿芬芳襲脾,宜於血虛有熱之人,取其不犯沖和之氣耳。

寒而泄瀉者,仍當避之。

8. 知母

味苦,性寒,無毒。入肺、腎二經。忌鐵器。肥白者佳。去毛,鹽酒炒透。

清肺熱而消痰捐咳,瀉腎火而利水滑腸。肢體腫浮為上劑,傷寒煩熱號神良。補寒水於不充,益五臟之陰氣。

瀉腎家有餘之火,是其本功,至夫清金治腫諸效,良由相火不炎,自當馴致也。

知母陰寒,不宜多服,近世理癆,尊為上品,往往致泄瀉而斃,故腎虛陽痿,脾虛溏泄,不思食,不化食者,皆不可用。

9. 地骨皮

味甘,性寒,無毒。入腎經。

治在表無定之風邪,主傳屍有汗之骨蒸。清血熱,退低燒。

熱淫於內,瀉以甘寒,退熱除蒸,目宜爾也。又去風邪者,肝腎同治也。肝有熱則風自內生,熱退則風息,此與外感之風不同耳。春日飲其湯,可防皮膚病。

地骨皮乃除熱之劑,中寒者勿服。

10. 牡丹皮

味辛,性微寒,無毒。入心、心胞、肝、腎四經。畏貝母、大黃、菟絲子。忌蒜、胡荽與鐵器。紅花單瓣者佳。

酒拌蒸,曬用。

去血中之伏火,退無汗之骨蒸,消瘀通經,排膿生血,更散諸痛,能療諸風。

潔古云:牡丹為群花之首,其色赤而其性寒,故能去血中之伏火,因入手厥陰與足少陰,故能退無汗之骨蒸。消瘀通經,乃其辛散之用,排膿生血,皆其去熱之功,且能入厥陰風木,而善消瘀滯、又何諸風諸痛之患哉。李瀕湖云:「血中伏火,即陰火也,陰火即相火也。古方以此治相火,故仲景腎氣丸用之。

後人乃專尚黃柏。不知牡丹皮之功更勝也。此乃千載秘奧,特為拈出。」

牡丹皮性寒而辛散,若久病血虛發熱、及產婦虛熱而無瘀者,宜斟酌用之。

紅牡丹花瓣,另列專條,見咽喉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