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梓

《本草徵要》~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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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 序言

李中梓(字仕材)先生,系明末江南醫學教育家。籍貫松江府南匯縣。生於萬曆十五年丁亥(1587),卒於順治十二年乙未(1655),終年六十八歲。

先生精於醫,復精於文,臨症經驗甚豐。授徒眾多,其中頗有傑出者,如馬元儀、尤生州等皆是傳其法乳者。

李氏生平,著作甚豐,均著眼於培養後進與臨症切用。且文辭綺麗,使深於醫者與初學之士,兩皆適用。當其中年,曾草《頤生微論》,自視猶覺不足,乃改寫為《刪補頤生微論》,其中談藥之作,多編為韻語。崇禎十年(1637)又重著《醫宗必讀》十卷。鑑於學醫者必先有文學水平,故卷一為〈醫論、圖說〉首列論文十三篇,以骨度、藏象等圖附於後。

卷二為《四言脈訣》,補原著之缺略,正傳本之差訛,仍舊者十之二三,新改者十之七八,並以〈脈法心參〉附於後,記臨症之得乎心而應乎手者與得乎心而不能喻諸口者,一一詳加記載,而以色診附焉。卷三、卷四,為《本草徵要》(詳見後述)。卷五為傷寒。卷六至卷十為雜病。

於論述一病之後,多附有自己之醫案,內容均切實用,便於學習。嘉惠後學匪淺,乃傳世之傑作,故在清代,大江南北之習醫者,每以之作為範本。

此冊乃《徵要》之刪補單行本,姑就發展源流及變化情況,詳加敘述,以弁其端。

藥學書之用韻語或賦體,蓋冀後學者之便於誦習也。自金、元以來,傳本甚多,如《藥性賦》為四言四句等。然作賦須對比,每拈兩藥,湊為一聯,常有言而未透之感。四言者,限於十六字,有因內容較多,不盡其意者。有因主治單純,尚覺字多者,後者,雖關係不大,然從整體觀之,則藥之突出主次與使用面之寬窄,又難一目瞭然。

李氏有鑑於此,故略仿賦體而採用長短偶句,使其繁簡適宜,修短合度,初學之士,受惠實多。著者於卷端題云:

「本草太多,令人有望洋之苦,藥性太少,令人有遺珠之憂,茲以綱目為主,刪繁去復,獨存精要,採集名論,竊附管窺,詳加註釋,比之珍珠囊,極其詳備,且字句整嚴,便於誦讀。」

徵要內容,首列藥名,藥名之下,以小字標出味、性、歸經及為使之藥。並記畏、忌、惡、反。與炮製之要求,間加必要之別名。次入正文,多以對比之句,述其主治,文辭典雅,表達透切,須長則長,可短則短,視作用之多少而著筆,能恰如其分。且詞藻美妙,如阿膠、石膏等藥之敘述,皆鏗鏘堪誦。

正文之後又加必要之註解,並指出忌用之點,使患者蒙其利而不受其害,用心良苦。書成,遂風行一時。

問世不久,上洋蔡嵋、眉山氏仿其體例,續作《本草徵要補遺》計五十八種。清同治年間,先六伯祖光奇公(諱廷瑾)又為重新分類,意在便於翻檢,且酌刪其劇毒之品,以防初學之士掌握不善,易出偏差。並依臨症需要,增入便用而易得之品若干,顏曰《刪補本草徵要》供門徒抄讀。

光緒年間,先君蕉麓公,又續有增補。晚清,吳興凌奐(字曉五),著《本草害利》內容多采李氏原文。民國初,丁甘仁先生,創上海中醫專門學校,採此書作藥物之課本,對李氏原文,有為刪節者,有作補充者,易其名曰《本草輯要》。丁氏又於其原書之後,補撰《本草續編》增入八十餘種。

此外,尚見許多無名之傳抄本,有節略者,有摘抄者,有易書名者,有改內容者,因無刻本,姑不詳述。其足取者,亦予採入。

此次整理,以李氏明刊原本為主,更採入蔡氏、與先伯祖、先君及丁氏所補,切於實用者,凡若干種,並略插拙續於其中。仍依光奇公原意,釐為四卷,第一卷為通治部分,亦即多數為作用於全身者。第二卷為形體部分與專科,即分頭、面、七竅、四肢、百骸以及外科、傷科、女科、兒科等。第三卷依臟腑區分,各從其類,便於臨症時之參考。

第四卷為外治、食療等等。末附拙作《澱粉類食療品》、《談中藥的變通使用》與《煎藥用之水火》,備倉猝時之選擇。

本書羅列前人一脈相承之精粹,言皆有徵,雖有一定特點,但由於匆促屬筆,直行改橫行,繁體改簡體,難免有訛誤之處,幸讀者加以指正,繼續修訂,當竢諸異日。書名原依先伯祖意仍題《刪補本草徵要》,乃遵李氏《刪補頤生微論》之例,今易為「重訂」二字,似更允當。

癸亥初冬揚州耿鑑庭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