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微

《證類本草》~ 卷第十九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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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九 (13)

1. 鷹屎白

主傷撻滅瘢。

陶隱居云,止單用,白亦不能滅瘢。復應合諸藥殭蠶、衣魚之屬,以為膏也。唐本注云:鷹屎灰,酒服方寸匕,主惡酒。勿使飲人知。今按陳藏器本草云:鷹肉,食之主邪魅、野狐魅。嘴及爪主五痔,狐魅,燒為末服之。臣禹錫等謹按滅瘢通用藥云:鷹屎白,平。藥性論云:鷹屎,臣,微寒,有小毒。

主中惡。又,頭燒灰,和米飲服之,治五痔。又,眼睛和乳汁研之,夜三注眼中,三日見碧霄中物。忌菸熏。

外臺秘要主食哽。雁、鷹屎燒末,服方寸匕。虎、狼、雕屎亦得。

衍義曰:鷹屎白兼他藥用之,作潰虛積藥。治小兒奶癖黃,鷹糞白一錢,密佗僧一兩,舶上硫黃一分,丁香二十一個。上為末,每服一字。三歲以上半錢,用乳汁或白麵湯調下,並不轉瀉。一復時取下青黑物後,服補藥,醋石榴皮半兩,炙黑色,伊祁一分,木香一分,麝香半錢,同為末。每服一字,溫薄酒調下,並吃二服。

凡小兒脅下硬如有物,乃是癖氣,俗謂之奶脾,只服溫脾化積氣丸,子、藥不可取,轉無不愈也。取之多失。

白話文:

鷹屎白能治療外傷和消除瘢痕。

陶弘景說,單獨使用鷹屎白,並不能消除瘢痕,應該與殭蠶、衣魚等藥材混合製成膏藥。唐代注釋說:鷹屎灰,用酒送服一小匙,可治療嗜酒成癮。服用時要偷偷進行,不要讓別人知道。陳藏器《本草》記載:鷹肉能治療邪魅和野狐精附身;鷹的嘴和爪,能治療五痔和狐魅,燒成灰末服用。據考證,鷹屎白性平。藥性論中記載:鷹屎味辛,微寒,有小毒,能治療中惡(食物中毒)。鷹屎頭燒成灰,加米湯服用,可治療五痔;用鷹屎和人乳研磨,每晚滴入眼中三次,三日後可見空中有碧藍之物。忌諱煙燻。

《外臺秘要》記載,鷹屎能治療食物哽塞。將雁、鷹的糞便燒成灰,服用一小匙,虎、狼、雕的糞便也可使用。

鷹屎白與其他藥物合用,具有潰瘍、消除積聚的功效。治療小兒奶癖黃疸,可用鷹屎白一錢,密陀僧一兩,硫磺一分,丁香二十一粒,研磨成粉末,每次服用一字(約0.3克),三歲以上兒童每次服用半錢(約1.5克),用人乳或白麵湯送服,不會導致腹瀉。等到排出青黑色物質後,再服用補藥:醋石榴皮半兩(炙烤至黑色),益智仁一分,木香一分,麝香半錢,研磨成粉末,每次服用一字,用溫酒送服,共服用兩次。

凡小兒脅下硬塊,是癖氣,俗稱奶脾,只要服用溫脾化積氣丸,切勿服用其他藥物,否則不會痊癒,而且容易出錯。

2. 雉肉

味酸,微寒,無毒。主補中益氣力,止泄痢,除蟻瘻。

陶隱居云:雉雖非辰屬,而正是離禽,丙午日不可食者,明王於火也。唐本注云:雉,溫。主諸瘻瘡。臣禹錫等謹按孟詵云:山雞,主五臟氣,喘不得息者,食之發五痔。和蕎麥麵食之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蟲。又野雞,久食令人瘦。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稍有補。

他月即發五痔及諸瘡疥。不與胡桃同食,菌子、木耳同食發五痔,立下血。日華子云:雉雞,平,微毒。有痼疾人不宜食。秋冬益,春夏毒。

圖經曰:雉,《本經》不載所出州土,今南北皆有之。多取以充庖廚。《周禮·庖人》共六禽,雉是其一,亦食品之貴,然有小毒,不宜常食。九月以後至十一月以前食之,即有補,它月則發五痔及諸瘡疥。又不可與胡桃、菌蕈、木耳之類同食,亦發痔疾,立下血,須禁之。

《爾雅》所載雉名尤眾,今人鮮能盡識。江淮、伊洛間有三種尾長而小者,為山雞,人多畜之,樊中則所謂翟山雉者也。江南又有一種白而背有細黑紋,名白鷳亦堪畜養,彼人食其肉,亦雉之類也,其餘不復用之。

食療云:不與胡桃同食,即令人發頭風,如在船車內,兼發心痛。亦不與豉同食。自死足爪不伸,食之殺人。食醫心鏡主消渴,飲水無度,小便多,口乾渴。雉一隻,細切,和鹽、豉作羹食。又云:主脾胃氣虛下痢,日夜不止,腸滑不下食。野雞一隻,如食法,細研,著桔皮、椒、蔥、鹽、醬,調和作餛飩熟煮。

空心食之。又云:治消渴,舌焦口乾,小便數。野雞一隻,以五味煮令極熟,取二升半以來,去肉取汁,渴飲之,肉亦可食。又云:治產後下痢,腰腹痛。野雞一隻,作餛飩食之。

衍義曰:雉,其飛若矢,一往而墮,故今人取其尾置船車上,意欲如此快速也。漢·呂太后名雉,高祖字之曰野雞,其實即雞屬也。食之,所損多,所益少。

白話文:

雉肉味酸性微寒,無毒。主要功效是滋補身體、增強體力、止瀉痢、治療蟻瘻(一種皮膚病)。

古籍記載,雉雖然不是辰時(7-9點)的動物,但屬離禽(五行屬火),丙午日(丙午日即干支紀年中的一個日子,丙屬火,午也屬火,故為火日)不宜食用,因為與火相衝。雉肉性溫,可治療各種瘻瘡。山雞能補益五臟,但喘不過氣的人吃了會加重病情,甚至會長痔瘡;和蕎麥麵一起吃會生蟲;雞蛋不能和蔥一起吃,否則會生寸白蟲;長期食用野雞會讓人消瘦;九月到十二月食用野雞有補益作用,其他月份食用則可能導致痔瘡和皮膚病。還記載雉肉性平微毒,有痼疾的人不宜食用,秋冬食用有益,春夏食用則有害。

古籍也記載,雉雞的產地遍佈南北各地,多被用作食物。《周禮》中將雉列為六種禽類之一,是珍貴的食品,但略帶小毒,不宜常吃。九月到十一月食用有補益作用,其他月份則可能導致痔瘡和皮膚病,也不可與胡桃、菌類、木耳等一起食用,否則會引起痔瘡和出血。

古籍中記載的雉有很多種類,現代人很少能全部辨認。江淮、伊洛地區有三種尾長而小的雉,稱為山雞,人們常養殖;江南有一種白色、背部有細黑紋的雉,稱為白鷳,也可以養殖食用。

食療方面,雉肉不能與胡桃一起食用,否則會引起頭痛,尤其是在船車上更甚,還會引起心痛;也不能與豉(豆豉)一起食用。雉肉如果死後爪子不能伸直,食用則有致命危險。雉肉可以治療消渴症(糖尿病),症狀包括飲水過多、尿多、口乾渴。治療方法是將雉肉切碎,加鹽、豉做成羹食用。雉肉還可治療脾胃虛弱引起的腹瀉,以及產後腹瀉、腰腹疼痛。治療方法是將野雞做成餛飩食用。

古人認為雉鳥飛行迅速,所以將雉尾放在船車上,希望藉此加快速度。呂太后名雉,高祖稱她為野雞,實際上雉屬於雞類。總體而言,食用雉肉的害處多於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