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卷第一 (26)
卷第一 (26)
1. 序例中
嘗讀《唐·方技傳》有云:醫要在視脈,唯用一物攻之,氣純而愈速。一藥偶得,他藥相制,弗能專力,此難愈之驗也。今詳之:病有大小、新久、虛實,豈可只以一藥攻之?若初受病,小則庶幾;若病大多日,或虛或實,豈得不以他藥佐使?如人用硫黃,皆知此物大熱,然石性緩,倉卒之間,下咽不易便作效。故智者又以附子、乾薑、桂之類相佐使以發之,將併力攻疾,庶幾速效。
若單用硫黃,其可得乎?故知許嗣宗之言,未可全信,賢者當審度之。
夫用藥如用刑,刑不可誤,誤即幹人命。用藥亦然,一誤即便隔生死。然刑有鞫司,鞫成然後議定,議定然後書罪;蓋人命一死,不可復生,故須如此詳謹。今醫人才到病家,便以所見用藥。若高醫識病知脈,藥又相當,如此,即應手作效。或庸下之流,孟浪亂投湯劑、逡巡便致困危。
如此殺人,何太容易!世間此事甚多,良由病家不擇醫,平日未嘗留心於醫術也,可不懼哉!
白話文:
我曾經讀過《唐書·方技傳》裡面提到:「醫術的關鍵在於診察脈象,如果只用一種藥物來攻治疾病,藥力純粹就能好得快。如果偶然用到一種藥,卻又用其他藥來牽制它,讓它不能專注發揮藥效,這就是難以治癒的證明。」現在我仔細思考:疾病有大小、新舊、虛實之分,怎麼可以只用一種藥來攻治呢?如果是剛發病的輕微病症,或許可以;但如果是病了很久,而且有虛有實的複雜情況,怎麼能不用其他藥物來輔助呢?例如,人們都知道硫磺這種藥性大熱,但因為它是礦物,藥效較慢,一時之間,吞下去不容易馬上見效。所以有智慧的醫生會用附子、乾薑、肉桂等藥物來輔助,一起發揮藥力攻克疾病,這樣才能比較快見效。
如果單獨使用硫磺,怎麼能達到效果呢?因此,我知道許嗣宗說的話,不能完全相信,聰明的人應該仔細衡量。
用藥就像用刑一樣,刑罰不能用錯,用錯就會害死人命。用藥也是一樣,一旦用錯,就可能生死相隔。但是,判刑有審判官,審判完才能定罪,定罪後才能記錄罪行;因為人死不能復生,所以必須如此詳細謹慎。現在的醫生才到病人家裡,就憑自己看到的病況用藥。如果醫術高明的醫生能了解病情、知道脈象,而且藥物也對症,這樣就能馬上見效。但如果是一般庸醫,草率地亂開藥方,猶豫不決就可能導致病人危險。
這樣殺人,也太容易了吧!世間這種事很多,實在是因為病人家不選擇好醫生,平常也不關心醫術,難道不應該感到害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