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微

《證類本草》~ 卷第十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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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五 (4)

1. 人髭

唐·李績嘗疾。醫診之云:得須灰服之,方止。太宗遂自剪髭,燒灰賜服之,復令敷癰瘡,立愈。故白樂天云:剪須燒藥賜功臣。仁宗皇帝賜呂夷簡。古人有語,髭可治疾,今朕剪髭與之合藥,表朕意。

一十種陳藏器余

2. 人血

主羸病人皮肉乾枯,身上麩片起。又狂犬咬,寒熱欲發者,並刺熱血飲之。

3. 人肉

治瘵疾。

4. 人胞

主血氣羸瘦,婦人勞損,面䵟皮黑,腹內諸病漸瘦悴者,以五味和之,如𩚲䭔(音甲餅也)法,與食之,勿令知。婦人胞衣變成水,味辛,無毒。主小兒丹毒,諸熱毒,發寒熱不歇,狂言妄語,頭上無辜發立,虛痞等。此人產後時,衣埋地下,七、八年化為水,清澄如真水。南方人以甘草升麻和諸藥物,盛埋之,三、五年後撥去,取為藥。主天行熱病,立效。

梅師方:治草蠱,其狀入咽刺痛欲死者。取胞衣一具切,曝乾為末。熟水調一錢匕,最療蛇蠱、蜣螂、草毒等。

5. 婦人褌襠

主陰易病。當陰上割取,燒末服方寸匕。童女褌益佳。若女患陰易,即須男子褌也。陰易病者,人患時行,病起後合陰陽,便即相著,甚於本病,其候小便赤澀,寒熱甚者是,服此便通利。不爾,灸陰二七壯。又婦人褌,主胞衣不出,覆井口立下,取本婦人者即佳。

6. 人膽

主鬼氣,屍疰,伏連。

7. 男子陰毛

主蛇咬,口含二十條,咽其汁,蛇毒不入腹內。

8. 死人枕及席

患疣拭之二七遍,令爛去疣。嘗有嫗人患滯冷,積年不瘥。徐嗣伯為診曰:此屍疰也,當以死人枕煮服之乃愈。於是往古塚中取枕,枕已一邊腐缺,嫗服之即瘥。張景年十五歲,患腹脹面黃,眾藥不能治。以問徐嗣伯,嗣伯曰:此石蛔耳,極難療,當取死人枕煮服之。得大蛔蟲,頭堅如石者五、六升,病即瘥。

沈僧翼患眼痛,又多見鬼物。嗣伯曰:邪氣入肝,可覓死人枕煮服之。竟可埋枕於故處,如其言,又愈。王晏問曰:三病不同,皆用死人枕而俱瘥,何也?答曰:屍疰者,鬼氣也,伏而未起,故令人沉滯,得死人枕治之,魂氣飛越,不復附體,故屍疰自瘥。石蛔者,醫療既癖,蛔蟲轉堅,世間藥不能遣,所以須鬼物馳之,然後乃散,故令煮死人枕服。

夫邪氣入肝,故使眼痛而見魍魎,須邪物以鉤之,故用死人枕之氣,因不去之,故令埋於塚間也。

9. 夫衣帶

主難產。臨時取五寸,燒為末,酒下。褌帶最佳。

孫真人治金瘡未愈而交接,血出不止。取與交婦人衣帶二寸。燒研末,水服之。

10. 衣中故綿絮

主卒下血,及金瘡出血不止。取一握,煮汁溫服之。新綿一兩,燒為黑末,酒下,主五野雞病。

11. 新生小兒臍中屎

主惡瘡,食息肉,除面印字盡。候初生,取胎中屎也。初生臍,主瘧。燒為灰,飲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