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微

《證類本草》~ 卷第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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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11)

1. 梁·陶隱居序

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谷秬黍之制,從來均之已久,正爾,依此用之。(臣禹錫等謹按唐本又云:但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晉秤始後漢末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耳。金銀絲綿,並與藥同,無輕重矣。

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故知非復秤,悉用今者耳。)今方家所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爾。先視病之大小,輕重所須,乃以意裁之。凡此之類,皆是丸散;丸散竟依度用之。湯酒之中,無等分也。

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納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爾。

今人分藥,不復用此。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是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

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唐本注云:方寸匕散,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彈丸。一枚若雞子黃者,准四十丸。今彈丸同雞子黃,此甚不等。)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方汝切)咀(子與切)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乃得無末,而又粒片調和也(唐本注云:㕮咀,正謂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精爾。臣禹錫等看詳㕮咀,即上文細切之義,非商量斟酌也。)

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潤濕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逢陰雨,亦以微火烘(火工切)之,既燥,小停,冷,乃搗之。

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稱之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也。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者。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也。

凡湯酒膏中用諸石,皆細搗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篩令調,並以新綿別裹內中。其雄黃、硃砂輩,細末如粉。

白話文:

古時候的秤只有「銖」和「兩」的單位,沒有「分」這個單位。現在則是規定,十個黍米算一銖,六銖算一分,四分算一兩,十六兩算一斤。雖然有子穀和秬黍的制度,但一直以來都是用現在這種單位制,所以就按照這個來使用。(臣子禹錫等人根據唐朝的版本又說:古時候的秤都是往上累加,現在南方用的秤就是這樣。晉朝的秤從後漢末年開始,才把一斤分成兩斤,一兩分成兩兩。金銀絲綿和藥材的計量單位相同,沒有輕重的區別。)

古時候的藥方只有張仲景的,如果現在用古時候的秤,煎藥的時候水就會太少,所以知道現在不是用古秤,而是用現在的秤。現在藥方家所說的「等分」,不是指分兩的「分」,而是指各種藥材的斤兩多少都相同。要先看疾病的大小和輕重,來決定需要的劑量,然後憑自己的判斷來調整。凡是這種類型的藥,都是指藥丸和散劑;藥丸和散劑都按照比例使用。湯藥和藥酒中,沒有等分這種說法。

凡是散劑,有說「刀圭」的,是指十分之一的方寸,大概像梧桐子那麼大。「方寸匕」是指用正方形一寸的勺子來抄散劑,抄到不掉下來為標準。「錢五匕」是指用五銖錢,用有「五」字的那一面來抄,也是抄到不掉下來為標準。「一撮」是指四個刀圭。「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用藥升來分藥,是因為藥材有虛實和輕重的差別,不能用斤兩來計量,所以用藥升來衡量。藥升的做法是,上口直徑一寸,下口直徑六分,深八分,把散劑放入其中,不要壓它,稍微晃動讓它平整就好。

現在的人分藥,已經不用這些方法了。

凡是藥丸,有說像細麻的,就是指胡麻,不必是扁平的,只要大概大小相近就可以。像黍粟也是這樣,十六個黍米算一個大豆。像大麻子,大概是三個細麻那麼大。像胡豆,就是現在的青斑豆,用兩個大麻子來衡量。像小豆,就是現在的赤小豆,顆粒有大有小,用三個大麻子來衡量。像大豆,用兩個小豆來衡量。像梧子,用兩個大豆來衡量。

一方寸匕的散劑,用蜂蜜調和後像梧子,大概可以做成十個藥丸。如果像彈丸或是雞蛋黃,就用十個梧子來衡量。(唐朝版本的註解說:一方寸匕的散劑,做成像梧子的藥丸,可以得十六個,如果像彈丸,一顆像雞蛋黃的藥丸,大概可以做成四十個。現在彈丸的大小和雞蛋黃差不多,這裡說的很不一樣。)

凡是湯藥、藥酒和膏藥,舊的藥方都說要「㕮咀」,意思是把藥秤好之後搗碎,像大豆一樣大小,然後把細末吹掉,這實在是不合理。因為藥材有的容易碎,有的不容易碎,有的粉末多,有的粉末少,如果秤完再弄,就無法均勻。所以現在都把藥材切細,大概像「㕮咀」的樣子就可以了。這樣既沒有粉末,又能讓顆粒或薄片大小均勻。(唐朝版本的註解說:「㕮咀」其實是指商量斟酌,其他的解釋都是過度延伸。臣子禹錫等人仔細考證「㕮咀」,其實就是指上面說的切細的意思,不是指商量斟酌。)

凡是藥丸和散劑,都要先切細,曬乾,然後再搗碎。有的藥材要單獨搗,有的要混合一起搗,都按照藥方上說的做。那些潤濕的藥材,像天門冬、乾地黃之類,都要先切,曬乾,單獨搗碎,再分開剝開,曬乾。如果遇到陰雨天,就用小火烘乾,烘乾之後稍微放涼,再搗碎。

凡是濕藥,乾燥後都會損耗很多,所以要先增加劑量,等到變成碎屑之後再秤才準確。在湯藥和藥酒中,就不需要這樣做了。

凡是過篩藥丸,要用很密的絹布,這樣藥丸容易熟。如果過篩散藥,要用輕薄的絹布,這樣在酒中服用就不會結塊。那些礦物類的藥材,也要用細絹布過篩,讓它們像藥丸一樣細。凡是過篩完的藥丸或散劑,都要再放進臼中,用杵搗數百下,觀察它們的顏色和質地是否均勻一致,這樣才是好的。

凡是在湯藥、藥酒和膏藥中使用的礦物類藥材,都要搗得很細,像粟米一樣,也可以用葛布過篩讓它均勻,並且用新的棉布包裹好放在裡面。像雄黃、硃砂之類的,都要研磨成細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