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敬等20餘人編寫

《新修本草》~ 卷第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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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4)

1. 梁·陶隱居序

本說如此。又有分劑秤兩,輕重多少,皆須甄別。若用得其宜,與病相會,入口必愈,身安壽延,若冷熱乖衷,真假非類,分兩違舛,湯丸失度,當瘥反劇,以至殆命。醫者意也,古之所謂良醫,蓋善以意量得其節也。諺言俗無良醫,枉死者半;拙醫療病,不若不療。喻如宰夫,以鱔鱉為蓴羹,食之更足成病,豈充飢之可望乎?故仲景每云:「如此死者,愚醫殺之也。」

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本說如此。又疾有宜服丸者,宜服散者,宜服湯者,宜服酒者,宜服羔煎者,亦兼參用,察病之源,以為其制耳。

凡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食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本說如此。案今自非明醫,聽聲察色,至乎診脈,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無肯自療。故桓侯怠於皮膚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識悟之為難,亦乃信受之弗易。倉公有言:「病不肯服藥,一死也;信巫不信醫,二死也;輕身薄命,不能將慎,三死也。」夫病之所由來雖多,而皆關於邪。

邪者不正之因,謂非人身之常理,風、寒、暑、濕、飢、飽、勞、佚,皆各是邪,非獨鬼氣疫癘者矣。人生氣中,如魚在水,水濁則魚瘦,氣昏則人疾。邪氣之傷人,最為深重,經絡既受此氣傳入臟腑,隨其虛實冷熱,結以成病,病又相生,故流變遂廣。精神者,本宅身為用。

身既受邪,精神亦亂。神既亂矣,則鬼靈斯入,鬼力漸強,神守稍弱,豈得不致於死乎?古人譬之植楊,斯理當矣。但病亦別有先從鬼神來者,則宜以祈禱祛之,雖曰可祛,猶因藥療致益,李子豫有赤丸之例是也。其藥療無益者,是則不可祛,晉景公膏肓之例是也。大都鬼神之害人多端,疾病之源惟一種,蓋有輕重者耳。

《真誥》言:「常不能慎事上者,自致百疴,而怨咎於神靈;當風臥濕,反責佗人於失福,皆是癡人也。」云慎事上者,謂舉動之事,必皆慎思;飲食男女,最為百疴之本。致使虛損內起,風濕外侵,所以共成其害,如此豈得關於神明乎?惟當勤藥療為理耳。

若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本說如此。案蓋謂單行一兩種毒物,如巴豆、甘遂輩,不可便令至劑耳。依如經言: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小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大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兔矢;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如梧子,以數為丸。而毒中又有輕重,如狼毒、鉤吻,豈同附子、芫花輩耶?凡此之類,皆須量宜。

白話文:

這篇文本主要闡述了古代中醫治療疾病的觀點和方法。

文中首先強調用藥的準確性,劑量和藥性必須謹慎甄別,否則可能適得其反,甚至危及性命。好的醫生善於根據病情調整藥量,把握治療的節度。用藥不當就像用鱔魚鱉肉做蓴菜湯,非但不能充飢,反而加重病情。

接著,文中指出藥物有多種劑型,如丸劑、散劑、湯劑、酒劑、膏劑等,選擇需根據藥物特性而定。同樣,疾病的治療也應根據病情選擇不同的藥物劑型。

治病前必須先了解病因和病情發展階段。如果五臟六腑功能正常,氣血運行順暢,精神飽滿,服用藥物就能痊癒。如果病情已發展到一定程度,即使治療也只能治好一半;如果病情已十分嚴重,則難以挽回。

文中提到,只有經驗豐富的醫生才能通過觀察、診脈等方式,判斷潛在的疾病。很多人不會主動尋求治療,等到病入膏肓才後悔莫及。文中引用倉公的觀點,指出輕忽病情、不信任醫生、不注重養生都是導致死亡的原因。

疾病的產生大多是因為外邪入侵,如風寒暑濕、飢飽勞逸等,這些都會導致人體氣機紊亂。邪氣入侵後,會沿著經絡傳到臟腑,根據人體虛實寒熱的不同,形成各種疾病。精神是維持生命活動的重要因素,邪氣入侵會導致精神紊亂,進而引發更嚴重的疾病,甚至危及生命。

有些疾病可能是由鬼神作祟引起,需要通過祈禱等方式治療,但藥物治療仍然重要。有些疾病則藥石無效。總而言之,疾病的本源只有一個,只是輕重程度不同而已。

文中批評了那些不注重養生,卻把疾病歸咎於神明的人,強調飲食起居的規律和飲食衛生是預防疾病的關鍵。

最後,文中談到毒藥的應用,必須謹慎控制劑量,不可過量。文中還列舉了不同毒藥的用量參考,強調用藥需根據藥物的毒性進行精確的劑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