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敬等20餘人編寫

《新修本草》~ 卷第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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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3)

1. 梁·陶隱居序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療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本說如此。今案上品藥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勢力和厚,不為倉卒之效,然而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應天。獨用百廿種者,當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生榮時也。

中品藥性,療病之辭漸深,輕身之說稍薄,於服之者,祛患當速,而延齡為緩。人懷性情,故云應人。一百二十種者,當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熟成時也。

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恆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云應地。獨用一百廿五種者,當謂戍、亥、子、醜之月,兼以閏之,盈數加之,法萬物枯藏時也。今合和之體,不必偏用,自隨人患苦,參而共行。但君臣配隸,應依後所說,若單服之者,所不論耳。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本說如此。案今用藥,猶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勢力不周故也。而檢仙經俗道諸方,亦不必皆爾。大抵養命之藥,則多君;養性之藥、則多臣;療病之藥、則多佐;猶依本性所主,而兼復斟酌,詳用此者,益當為善。又恐上品君中,復各有貴賤,譬如列國諸侯,雖並得稱君制,而猶歸宗周;臣佐之中,亦當如此。所以門冬、遠志,別有君臣;甘草國老,大黃將軍,明其優劣,不皆同秩。

自非農岐之徒,孰敢詮正,正應領略輕重,為其分劑也。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葉華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當視之,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不爾,勿合用也。

本說如此。案其主療雖同,而性理不和,更以成患。今檢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服之不乃為忤。或能復有制持之者,猶如寇、賈輔漢,程、周佐吳,大體既正,不得以私情為害。雖爾,恐不如不用。今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細辛;俗方玉石散,有栝蔞、乾薑,略舉大者如此。

其餘復有數十餘條,別注在後。半夏有毒,用之必須生薑,此是取其所畏,以相制耳。其相須、相使,不必同類,猶如和羹、調食魚肉,蔥、豉各有所宜,共相宣發也。

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曝乾,採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白話文:

梁陶隱居序所述藥物分類及運用:

中藥分為上品、中品、下品三類。上品藥一百二十種,性質平和,無毒或毒性輕微,主要作用是滋養身體,增強體質,適合長期服用,功效緩慢但持久,能延年益壽,此類藥物運用在春天萬物生長的時節。

中品藥一百二十五種,療效較快,但作用不如上品藥持久,適用於治療疾病,適合一般人,此類藥物運用在夏天萬物成熟的時節。

下品藥一百二十五種,藥性峻猛,毒性較強,主要用於攻治急症,需謹慎使用,療效迅速但不可久服,此類藥物運用在秋天和冬天萬物枯萎的時節。

三類藥物共三百六十五種,對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藥物使用需遵循君臣佐使的原則,一般用一味君藥,二至三味臣藥,三至九味佐使藥。君藥為主藥,臣藥輔佐君藥,佐使藥協同君臣藥發揮作用。用藥時需考慮藥物之間的相互關係,例如相須、相使(互相促進作用)、相畏(互相抑制作用)、相惡、相反、相殺(互相克制作用)等,避免使用相惡、相反、相殺的藥物組合。如有毒藥,需用相畏或相殺的藥物解毒。

藥物還有陰陽、寒熱、五味(酸、鹹、甘、苦、辛)等屬性,以及採集、炮製方法等因素都需要考慮。用藥需根據病情、季節及藥物特性綜合考慮,切勿單獨使用,更要避免濫用下品藥。 即使是古方,也需仔細斟酌,不可照搬,要理解藥物的特性及相互作用,才能安全有效地運用中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