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海

《脈義簡摩》~ 卷八 兒科診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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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兒科診略 (7)

1. 臟腑外應病證通義

肝,牡臟,陽中之少陽。其竅目。其應在面,為年壽,為左頰,為舌本。在身為筋,為爪,為兩脅,為卵。其動為呼,為語,為握。其情為怒。其變為嘔吐,為脅脹,為少腹兩旁脹,為驚駭瘛瘲。潛初新輯,俱本《內經》。

心,牡臟,陽中之太陽,其竅舌。一曰耳。其應在面,為額中,為山根,額中在眉心之上,經名闕上,本候咽喉也。山根經名下極。為舌本。在身為血,為脈,為缺盆。其動為笑,為噫。其情為喜。其變為擾,為善忘,為譫言,為不語。包絡同。

脾,牝臟,屬於至陰。其竅口。其應在面,為山根,為鼻準,為唇,為舌本。在身為肌肉,為四肢,為腹。其動為歌,為吞。其情為思。其變為恐,為脹滿,為痿,為水腫。

肺,牝臟,陰中之少陰。其竅鼻。其應在面,為眉心,眉心經名闕中。為右頰,為兩頰。在身為皮,為毛,為背。其動為哭,為咳。其情為悲。其變為喘喝,為寒熱。

腎,牝臟,陰中之太陰。其竅耳。一曰口,環口也。其應在面,為齒根,為下頦,為耳輪,為耳前,為兩顴,為發,為舌本。在身為骨,為腰,為二陰。其動為呻,為欠,為嚏。其情為恐。其變為慄,為厥。

膽,其竅舌下。其應在面,為年壽兩旁,年壽兩旁鼻柱兩壁也。為耳中,為眉。在身為爪。其變為嘔苦,為瘛瘲,為叫罵不休,為目不瞑,為恐如人捕之。

小腸,其竅目內眥。其應在面,為目下俠鼻兩傍。在身為皮膚,為臍腹。其變為小腹控睪衝心,為裡急後重。

胃,其竅目下胞。其應在面,為兩頰略下,為鼻準兩傍,兩頰略下,內直下齒處也,鼻準兩傍,即迎香是也。為唇內,為牙床。在身為肉䐃。其變為膈塞不通,為氣逆,為噦,為恐,為不欲食,為嘔吐。

大腸,其竅目外眥。其應在面,為兩顴直下。在身為皮膚,為腹,為後陰。其變為腹中常鳴,為下利不禁,為秘結。

膀胱,其竅目上胞。其應在面,為人中,為額兩角。在身為腠理毫毛,為前陰。其變為癃,為不約。三焦同。經曰:腎合三焦、膀胱,腠理毫毛其應。

臟腑之經,相為表裡,病證多同,可參觀也。大抵太陽、少陰行於背,凡病在身後者屬之;陽明、太陰行於胸腹,凡病在身前者屬之;少陽、厥陰行於兩側,凡病在身側者屬之。

白話文:

[臟腑外應病證通義]

肝:肝是一個陽性器官,屬於陽中的少陽。肝與眼睛相連,影響臉部,特別是年壽(鼻子正中)、左頰和舌根。身體的筋、指甲、兩側肋骨和睪丸都與肝有關。肝的動作表現為呼吸、說話和抓握。情緒上,肝與憤怒相關。肝的病變可能導致嘔吐、脅脹、下腹部兩側脹痛和驚嚇或抽搐。這些都是根據《內經》整理的新輯錄。

心:心是一個陽性器官,屬於陽中的太陽,心與舌頭相連,有說法認為也與耳朵相關。心影響臉部的額中和山根(兩眉之間),額中位於眉毛上方,被稱為闕上,主要影響咽喉。山根則影響舌根。心與血液、脈搏和缺盆(鎖骨上窩)相關。心的動作表現為笑和打嗝。情緒上,心與喜悅相關。心的病變可能導致煩亂、記憶力減退、胡言亂語和無法言語。包絡(心包)的影響與心相同。

脾:脾是一個陰性器官,與至陰相聯。脾與口相連,影響臉部的山根、鼻尖、嘴脣和舌根。脾與身體的肌肉、四肢和腹部相關。脾的動作表現為唱歌和吞嚥。情緒上,脾與思考相關。脾的病變可能導致恐懼、脹滿、萎縮和水腫。

肺:肺是一個陰性器官,屬於陰中的少陰。肺與鼻子相連,影響臉部的眉心和兩頰。肺與身體的皮膚、毛髮和背部相關。肺的動作表現為哭泣和咳嗽。情緒上,肺與悲傷相關。肺的病變可能導致喘息、感冒和發燒。

腎:腎是一個陰性器官,屬於陰中的太陰。腎與耳朵相連,有說法認為也與口周圍相關。腎影響臉部的牙齒根部、下頜、耳輪、耳前、兩頰、頭髮和舌根。腎與身體的骨骼、腰部和生殖器相關。腎的動作表現為呻吟、打哈欠和打噴嚏。情緒上,腎與恐懼相關。腎的病變可能導致戰慄和昏厥。

膽:膽與舌下相連,影響臉部的年壽兩旁(鼻樑兩側)、耳中和眉毛。膽與身體的指甲相關。膽的病變可能導致嘔吐、抽搐、不斷的叫罵、失眠和感到被人追捕的恐懼。

小腸:小腸與眼睛的內側眼角相連,影響臉部的鼻子兩側下方。小腸與身體的皮膚和肚臍區域相關。小腸的病變可能導致下腹部疼痛、緊張感和排便困難。

胃:胃與眼睛下方的眼袋相連,影響臉部的兩頰下方、鼻子兩側下方和牙牀。胃與身體的肉和臀部相關。胃的病變可能導致膈肌堵塞、氣逆、呃逆、恐懼、食慾不振和嘔吐。

大腸:大腸與眼睛的外側眼角相連,影響臉部的兩頰下方。大腸與身體的皮膚、腹部和肛門相關。大腸的病變可能導致腹部經常鳴響、下痢不止和便祕。

膀胱:膀胱與眼睛上方的眼袋相連,影響臉部的人中(上脣中央)和額頭兩側。膀胱與身體的毛孔和前陰相關。膀胱的病變可能導致尿瀦留和失禁。三焦(上焦、中焦、下焦)與膀胱的影響相同。經典中提到:腎與三焦和膀胱相合,毛孔和毛髮是其反應部位。

臟腑的經絡互為表裡,許多病證具有相似性,可以互相參考。大致上,太陽和少陰經絡行於背部,所以背部的病證歸屬於它們;陽明和太陰經絡行於胸部和腹部,所以前面的病證歸屬於它們;少陽和厥陰經絡行於身體兩側,所以側面的病證歸屬於它們。

2. 小兒五臟證治

(《萬氏育嬰家秘》五臟證治)

五臟平和,則病不生。或寒暑之違和,或飲食之失節,則風傷肝,暑傷心,寒傷肺,濕傷腎,飲食傷脾,而病生矣。語其色,則肝青心赤肺白腎黑脾黃也。語其脈,則肝弦心洪脾緩肺毛腎沉也。語其證,則肝主風心主驚脾主困肺主喘腎主虛也。語其治,則心脾肺三臟有補有瀉,肝則有瀉無補,腎則有補無瀉也。

色脈證治,本諸五臟,心中了了,謂之上工。「總論」

人皆曰:肝常有餘,脾常不足。予亦曰:心常有餘,肺常不足。有餘為實,不足為虛。此虛實非經所謂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也。蓋肝之有餘者,肝屬木,王於春,春乃少陽之氣,萬物之所資以發生者也。兒之初生,曰芽兒者,謂如草木之芽,受氣初生,其氣方盛,亦少陽之氣,方長未已,故曰肝有餘。有餘者,乃陽氣自然有餘也。

脾常不足者,脾司火氣,兒之初生,所飲食者乳耳,水穀未入,脾未用事,其氣尚弱,故曰不足。不足者,乃穀氣之自然不足也。心亦有餘者,心屬火,王於夏,所謂壯火之氣也。腎主虛者,此父母有生之後,稟氣不足之謂也。肺亦不足者,肺為嬌臟,難調而易傷也。脾肺皆屬太陰,天地之寒熱傷人也,感則肺先受之;水穀之飢飽傷人也,感則脾先受之。

故曰脾肺皆不足。論五臟有餘不足,即吾血多氣少之義也。

肝者,足厥陰風木也。錢氏云:肝主風,實則目直視,大叫,呵欠,煩悶,項急;虛則咬牙,多欠,氣熱則外生風,氣濕則內生風。此肝病之證也。肝開竅於目,故有病,常以目候之。如肝有風則目連劄;肝有熱,則目直視;肝疳,則白膜遮睛之類是也。又肝主筋,肝病則筋急,為項強,為搐搦牽引。

肝主怒,病則性急,大叫呼,甚則卵腫,俗呼氣卵是也。肝在下焦,熱則大小便難。肝藏魂,肝熱,手尋衣領,胡亂捻物,甚則捉空摸床,此喪魂之病也。肝病。

肝膽之病,從火治者,木中有火。燧人氏傳曰:知空有火麗,木則明,此其驗也。肝膽之火,水不能滅,寒不能勝,又謂之龍雷之火,惟甘溫之劑,如人參、甘草之輩,可以制之。故曰甘能瀉火也。《內經》曰:辛以散之。如川芎、防風之類。又曰:辛甘發散為陽。以辛甘之藥,合而用之,所謂火鬱則發之,當云木鬱則達之。

此治肝病之大略也。肝熱,以瀉青丸、當歸蘆薈丸瀉之。肝實同法。肝虛,以六味地黃丸補之。肝為腎子,虛則補母也。肝寒,以溫膽湯及吳茱萸、生薑之類。肝病,錢氏有瀉青丸一方,而無補者,謂其氣有餘也。然肝乃少陽之氣所以養生者,固不可過瀉,以伐生生之氣也。

肝治。

兒病,目視物不轉睛,或斜視不轉,或目合不開,目開不合,或哭無淚,或不哭淚自出者,皆肝絕也。肝不治。

《內經》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兒之初生,知覺未開,見聞易動,故神怯而易生驚也。錢氏云:心主驚,實則叫哭發熱,飲水而搐;虛則困臥,悸動不安,此心病之證也。心主血脈,色者血之華,脈者心之合也。如色見紅潤,脈來大數者,此心氣有餘之象,其兒易養;如色見昏黯,脈來沉細者,此為不足,其兒多病難養。此觀其形色脈,以知其心中之虛實也。

心惡熱,與風相搏則發搐,故肝生風,得心熱則搐也。心屬火,火盛則津液干而病渴。心藏神,熱則神亂而臥不安。喜合面臥者,心氣熱則胸中亦熱,欲言不能,而有就冷之意,故合面臥。此為虛熱。心氣實則氣上下行澀,合則氣不通,故喜仰臥。有弩其身而直伸者,謂之上竄,亦心熱也。

此為實熱。舌者心之苗,熱則舌破成瘡。又有重舌、木舌、舌長出不收之病。《內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於心火。兒病瘤、丹、癍疹、蛇纏虎帶、蟲疥、瘭瘡,皆心火之病也。心病。按:所謂心火之病者,心主血,血熱而津液灼燥也。

錢氏治心熱病,以導赤散。夫導赤乃瀉小腸之藥也,心為君主,不可犯之,瀉其腑者以避嫌也。心虛則主不安,故以安神丸補其臟也。心為火臟,常苦緩散而不收。孫真人立生脈散夏月服之,以五味子之酸,能收耗散之氣也。此非夏月可通服也。凡勞心苦思,早起宴罷,有虛熱,神不安者,宜之。

治兒心病者,擴而充之可也。故心熱病生於內者,宜導赤散、瀉心湯、東垣安神丸之類;生於外者,如口舌生瘡,洗心散主之。心氣虛者,錢氏安神丸。虛易驚者,琥珀抱龍丸。《內經》曰以苦瀉之,黃連是也;以咸補之,澤瀉、車前子是也。神氣浮越,多驚悸者,宜硃砂、赤石脂、龍骨以鎮之。

心治。

如心病久,汗出發潤,或舌出不收,或暴啞不語,或神昏憒亂,或癍疹變黑,此皆心絕之候也。心不治。

《內經》曰脾胃者,倉廩之官,謂為水穀之所聚也。兒之初生,脾薄而弱,乳食易傷,故曰脾常不足也。錢氏云:脾主困,實則困睡,身熱飲水,虛則吐瀉生風,此脾病之證也。脾屬土,其體靜,故脾病喜困。土主濕,濕傷則為腫,為脹,為黃,為吐瀉不止,則成慢驚風。《內經》曰:土位之下,木氣承之。

土為坤,坤為腹,故脾病則腹中痛,脾疳則肚大青筋也。脾之竅在口唇,脾有風則口喎唇動,熱則口臭唇瘡,寒則口角流涎,謂之滯頤,氣不和則口頻撮。脾主舌本,熱則弄舌吐舌。脾主肉,虛則瘦,大肉折。脾主味,虛則不欲食,熱則食不作肌膚,傷於食則成積聚,久則成癖。

脾主津液,熱則口乾引飲,虛則津液不生而成疳也。脾病。

脾胃不同,蓋胃受谷,脾消穀者也。調其脾胃者,當適其寒溫,節其飲食也。故飽則傷胃,飢則傷脾,當云:飢則傷胃,飽則傷脾。熱則傷胃,寒則傷脾,又燥則傷胃,濕則傷脾也。脾喜溫而惡寒,胃喜清涼而惡熱。喜惡不同,故難拘一法也。脾胃屬土,居中以應四傍。其立法也,必四氣俱備,五味調和而後可。

四氣者,謂寒熱溫涼也。五味者,謂酸苦甘辛鹹也。辛甘溫熱為陽,酸苦鹹寒為陰。氣味合而服之,是謂陰陽相濟,得中和之法也。如偏熱則傷胃,偏寒則傷脾,非中道也。錢氏立方,以益黃散補脾。東垣老人謂其偏熱,而以異功散代之,其慮深矣。祖訓錢氏諸方,法當遵守。

惟脾胃一條,吾於脾熱者瀉黃散,胃熱者人參白虎湯。脾胃寒者,理中湯丸。脾胃虛者,調元湯、人參白朮散、養脾丸。傷食者,消積丸、保和丸。宿食成積者,枳樸大黃丸。濕勝者,胃苓丸。欲成疳者,肥兒丸。已成疳者,集聖丸。此吾家秘之法也,不可輕泄。脾治。

如脾病久,大肉消削,肚大青筋,或口噤不開,或唇口開張,或偏身虛腫,或腳背腫,眼下胞腫,或吐瀉不止,飲食不入,或睡則露睛,口開不合,或多食而瘦,口饞喜啖甜物,或蟲出於口,或唇騫而縮,此皆脾絕也。脾不治。

肺居最上,為臟腑之華蓋。口鼻相通,息之出入,氣之升降,必由於此,故肺主氣。錢氏云:肺主喘,實則悶亂喘促,有飲水者,有不飲水者,虛則哽氣長出氣,此肺病之證也。《難經》曰形寒則傷肺,兒衣太薄則傷寒。《內經》曰熱傷肺,兒衣太厚則傷熱。寒熱傷肺,則氣逆,為喘為咳。

鼻為肺竅,肺受風則噴嚏,流清涕;受寒則鼻塞,呼吸不利;受熱則鼻乾,或為衄血。肺疳,則鼻下赤爛。肺主皮毛,肺虛則皮乾毛焦。病喘咳者,喘不止則面腫,咳不止則胸骨高,謂之龜胸。兼驚者,死證也。肺屬金,其體燥,病則渴不止,好飲水,謂之鬲消。肺病。

《內經》曰:天氣通於肺。輕清為天,清陽出上竅。本乎天者親上也。故治肺病者,宜用辛甘升浮之藥。如苦酸,必用酒炒,使上升也。錢氏立方,肺實者以瀉白散、葶藶丸,虛者以阿膠散。祖訓云:其法太簡。肺主喘嗽,因於寒者,以麻黃湯主之,因於熱者,以瀉白散。熱在胸者,以東垣涼膈散。

渴飲水者,人參白虎湯。咽喉痛者,甘桔牛蒡子湯。咳有痰者,玉液丸。肺虛甚者,調元湯。肺為脾子,虛則補其母也。或單以生脈散。其法始備。肺治。

如肺久病,咳嗽連綿,喘息不休,或肩息,或龜胸,或咳血不止,或咳而驚,或鼻乾黑燥,或鼻孔張開而喘,或瀉利不休,大孔如筒,或面目虛浮,上喘氣逆,此肺絕也。肺不治。

腎屬水,乃天一真精之所生也。人之有腎,猶木之有根。其脈在尺,腎之虛實,以尺脈候之。命門在兩腎之間,為元氣聚會之所。兒之強弱壽夭,尤繫於斯,全宜實不宜虛也。腎氣不足則下竄,蓋骨重惟欲下墜而縮身也。腎水陰也,腎虛則目畏明。兒本虛怯,由胎氣不成,則神不足,目中白睛多,其顱即解,色晃白,此皆難養。

或有因病而致,非腎虛也。此腎病之證也。腎主骨,腎虛者,骨髓不滿也,兒必畏寒,多為五軟之病。尻骨不成,則不能坐。髖骨不成,則不能行。齒為骨之餘,骨不余則齒生遲。腎之液為血,血之餘為發,腎虛則發稀不黑。腎之竅為耳,腎虛則耳薄,熱則耳中出膿。腎主齒,熱則生牙疳。

腎又開竅於二陰,熱則二便不通,冷則小便下如米泔。腎病。

經言二火者,君火相火也。又曰:一水不勝二火。水為陰,火為陽,一水不勝二火,此丹溪所謂陽常有餘,陰常不足,腎之本虛也,明矣。故錢氏只用補腎地黃丸一方。不敢瀉者,因無實證也。或謂痘疹,腎不可實,當瀉之,此言甚謬。蓋腎主液,痘中之血化為水,水化為膿,皆腎之津液所化也。

若無腎水,則瘡枯黑而死矣。豈可瀉耶?痘疹曰歸腎者,瘡疹之毒,內發於骨髓,外達於皮毛者為順。變黑復陷入骨髓者,乃火旺水虧,非水盛為害也。錢氏以百祥丸、牛李膏治黑陷者,乃急瀉腎中之火毒以救水,非瀉腎中之真陰也。腎熱大便不通者,宜以豬膽蜜導法導之。

小便不利者,宜五苓散以瀉膀胱,東垣滋陰丸以瀉腎火。腎治。滋陰丸疑是滋腎丸,黃柏知母桂。

如腎久病,身下竄,目中如見鬼狀,或骨委弱,不能起立,或二便遺失不知,此腎絕也。腎不治。

《難經》有五邪之論,本臟自病為正邪,自前來為實邪,自後來為虛邪,自所勝來為微邪,自所不勝來為賊邪,此以五行之生克論也。錢氏所論,肝主風,心主驚,脾主困,肺主喘,腎主虛,此皆本臟自病,所謂正邪者也。故立五補六瀉之方以主之。潔古先生乃取《難經》之言,以明五臟傳變之證,補錢氏之所未及,而其法始大略矣。

故風傷肝,熱傷心,寒傷肺,濕傷腎,又曰濕傷肺,燥傷腎,飲食勞倦傷脾。此五臟自受之邪,為本病也。如肝主風,其中風者,本病也,謂之正邪。由傷熱得之,乃心乘肝,自前來者為實邪。由傷濕得之,乃腎乘肝,自後來者為虛邪。由飲食勞倦得之,乃脾乘肝,自所勝來者為微邪。

由傷寒得之,乃肺乘肝,自所不勝者為賊邪。餘臟仿此。詳見「四十九難」。潔古論五臟治法,如肝自病,只治其肝,宜瀉青丸。心乘肝者,宜導赤丸瀉心,實則瀉其子也。腎乘肝者,宜姜附四逆湯補腎,虛則補其母也。肺乘肝者,宜瀉白散瀉肺、地黃丸補肝,先補而後瀉也。

脾乘肝者,宜調元湯以益脾制肝。非也。脾乘肝者,飲食之濕熱,壅滯肝中生氣,脾實肝虛,宜清脾氣以達肝氣也。餘臟仿此。至於方法,不必定拘,會而通之可也。是皆治其初得之病也。又有一臟之病,傳延別臟者,謂之兼證。當視標本之緩急而治之。先見病為本,緩;後見病為標,急。

如二便不通,吐瀉不止,咽喉腫痛,飲食不入,或心腹厥痛之類,雖後得之,當先治之。故曰急則治其標也。如無急證,只從先得之病治之,以後病之藥,隨其證而加佐之,所謂緩則治其本也。五臟相乘證治。

胃主納穀,脾主消穀。小兒之病,所以多由脾胃者,或過於飽,或飢飽不時,或母有氣實形壯者,其乳必多,求兒不哭,縱飲乳之,乃傷於乳也。母有氣弱形瘦者,其乳必少,恐兒之哭,必取穀肉糕果以嚼而哺之,乃傷於食也。五臟以胃氣為本。中和之氣,五臟所賴以滋養者也。

如五臟有病,或補或瀉,慎勿犯其胃氣。胃氣若傷,則不食而瘦,或善食而瘦,疳病成矣。經曰:全谷則昌,失谷則亡。誠醫林之金鑑也。申論脾胃,小兒傷乳,或乳食夾滯,最難治,久則成疳。古人多用硇砂、巴豆攻之。以乳屬血質,沾滯腸胃,非此不化。今人不敢用,每致虛寒者泄瀉臌脹,實熱者腸胃癰腐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