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海

《脈義簡摩》~ 卷八 兒科診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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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兒科診略 (4)

1. 診指爪法

五指梢冷,是驚風也;中指獨熱,是傷寒也;中指獨冷,是麻疹也。五指尖常冷者,脾陽不足也。卒冷者,有氣厥,有急痛。

凡三歲以下,病深重危急者,指甲口鼻多作黑色。此脈絕神困,良醫莫保。

久病,爪甲青者,肝絕也;爪甲黑者,血死脈絕也;爪甲白者,血脫也。俱死。淡紅者,血虛也;淡紫者,血痹也;紅而成點不勻者,血少而氣滯也。層層如浪紋者,有水氣,將為水腫、泄瀉也。甲後近肉有白暈者,氣虛也。深黃如染者,黃疸也。淡黃者,飲食停滯,脾胃弱也。卒病,爪甲青而腹急痛者,有中寒,有中毒,有心包絡或胃絡中有死血所致也。

關紋、魚絡、唇口、爪甲之色,皆血之所見也。變則俱變,故主病多同。

2. 診齒法(並出《內經》、《脈經》)

久病,爪甲焦黃,憔悴自折,與齒如熟豆者,謂之大骨枯槁,死不治。

久病,唇腫齒焦者死,齒光無垢者死,齒忽變黑者死。

熱病,陰陽俱竭,齒如熟豆,其脈駛者死。陰陽俱竭,謂汗便並閉也。

骨蒸,齒槁者死。

3. 診大肉捷法

久病,形氣相得者生,皮膚著者死。脫肉,身不去者死。形肉已脫,九候難調,猶死。急病,形肉雖不脫,猶死。「三部九候論」

趙晴初曰:病人大肉已脫,為不可救。蓋周身肌肉瘦削殆盡,脾主肌肉,此為脾絕也。余每以兩手大指次指後,驗大肉之落與不落,以斷病之生死,百不失一。病人雖骨瘦如柴,其大指次指後有肉隆起者,病雖重可治;若他處肉尚豐而此處無肉,轉見平陷者,便不可治。魚絡本候胃氣,而次指又大腸脈所過也。

此法前人未道,實不可易。周慎齋先生所謂久病形瘦,若長肌肉,須從目內眥下胞長起,亦此義也。說已見前。

4. 診尺膚寒熱法

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邪氣病形篇」

尺脈緩澀,謂之解㑊。尺與脈俱緩澀也,解,懈也,㑊,食㑊也。尺澀脈滑,謂之多汗。尺寒脈細,謂之後泄。脈尺粗常熱者,謂之熱中。粗者臂上鼠肉也。「脈」下似當有脫字,又似當作「脈粗尺常熱者」。《內經》有云: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見「平人氣象論」。

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視其人目窠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窅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尺膚滑以淖澤者,風也;尺肉弱者,解㑊;安臥脫肉者,寒熱不治;尺膚澀者,風痹也;尺膚粗如粗魚之鱗者,水溢飲也;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

其脈盛而滑者,汗且出也;尺膚寒,其脈小者,泄而少氣也;尺膚炬然,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臂中獨熱者,腰腹熱;肘後粗,即鼠肉也。一作廉非。

以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掌中熱者,腹中熱;掌中寒者,腹中寒。尺炬然熱,人迎大者,當奪血。尺堅大,脈小甚,少氣,悗,有加者死。「論疾診尺篇」

5. 診腸胃寒熱法

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以下皮寒。當作「熱」。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胃中熱,腸中寒,則病飢,小腹病脹。「師傳」

面熱者,足陽明病。魚絡血者,手陽明病。兩跗之上,脈豎當是「堅」字。陷者,足陽明病,此胃熱也。「邪氣病形篇」

下利者,濕也,有寒有熱,有在腸有在胃。腸胃濕而俱寒者,泄如注下而無禁也;腸胃濕而俱熱者,胸中嘈雜無奈,肛門逼迫,重墜不堪,時時登圊而少所出也;胃中寒而腸熱者,腹痛重墜,久而便出,便出即快然而衰也;胃中熱而腸寒者,略一腹痛,或不腹痛,即已便出,便出復見重墜,不欲起也。

6. 診五臟骨蒸法(小兒疳疾同此)

五痿者,生於大熱也。何以別之?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痿論」。骨蒸者,風寒飲食,失治而成者也。

7. 東垣內外傷辨證

傷於七情六慾,飲食作勞,為內傷,宜養正;傷於風寒暑濕燥火,為外感,宜祛邪。如發熱證,外感則發熱無間,內傷則時作時止。惡寒證,外感雖絮火不除,內傷則得暖便減。頭痛證,外感則常痛不休,內傷則時痛時已。外感則手背熱於手心,內傷則手心熱於手背。外感則鼻塞不通,內傷則口淡無味。

按:小兒無嗜欲勞倦,而內傷更有甚者,或稟賦不足也,或飲食不和也,或久病失治也,或病後失調也。稟賦之傷多在腎,因病之傷多在脾。

8. 切脈法

凡診小兒,既其言語不通,尤當以脈為主,而參以形色聲音,則萬無一失。小兒之脈,非比大人之多端,但察其強弱緩急四者之脈,是即小兒之肯綮。蓋強弱可以見虛實,緩急可以見邪正,四者既明,則無論諸病,但隨其證,以合其脈,而參此四者之因,再加以聲色之辨,更自的確無疑,又何遁情之有?此最活最妙之心法也。若單以一脈鑿言一病,則一病亦兼數脈,其中真假疑似,實有難於確據者,張景岳

小兒脈一息八至者平,九至者傷,十至者困。《脈經》

五歲以上,以一指取寸關尺三部,六至為和平,七八至為熱,四五至為寒。《正眼》

小兒脈多雀鬥,要以三部為主。若緊為風癇,沉者乳不消,弦急者客忤氣,沉而數者骨間有熱欲以腹按清冷也。《脈經》

小兒是其日數應蒸變之期,身熱,脈亂,汗不出,不欲食,食輒吐哯者,脈亂,無苦也。《脈經》

《脈經》論小兒脈,止此三條,而余不言者,余與大人同也。後世既有專家,遂為之條分縷析矣。

小兒之脈,氣不和則弦急,傷食則沉緩,虛驚則促急,風則浮,冷則沉細。脈亂者不治。仲陽

凡看脈,先定浮沉遲數,陰陽冷熱。沉遲為陰,浮數為陽。浮主風,沉遲主虛冷,緊主癲癇,浮緩主虛瀉,微遲有積、有蟲,遲澀胃不和。沉主乳食難化,緊弦主腹痛,牢實主大便秘。沉數而細,骨中有熱。弦緊而數,驚風。浮洪胃熱,沉緊寒痛。虛濡者有氣,又主慢驚。芤主大便利血。薛立齋

小兒之脈,其主病與大人同,但部位甚狹,難於分辨。然小兒病因無多,脈象當無多變,正不必多立名色,以自炫奇。又小兒六七歲以下,腎氣未至,脈氣止在中候,無論脈體素浮素沉,重按總不能見脈。若重按見脈,即與大人牢、實、動、結同論,但亦不可太浮無根耳。

小兒肝氣有餘,腎氣不足,脈體似宜見長,止因稚陽氣弱,經絡柔脆,不能如大人之充暢,首尾齊動也,故其脈來累累如電之掣,如珠之躍。又因乳食血液有餘,故滑利如不可執也。雀鬥者,數中一止,止而又數,頻並也。血多氣少,氣之力弱,未能鼓盪,血又壅盛,故其行易躓。

八至為平者,三歲以下也;六至為平者,五歲以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