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脈學輯要》~ 卷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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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

1. 婦人

卻非也。戴又云。診其尺脈。轉急如切繩轉珠者即產。是或然。今試妊婦屆生產之期。破漿之時。大抵脈一息七八至。既欲分娩之際。脈反徐遲。驗數十人皆然。薛立齋云。欲產之時。覺腹內轉動。即當正身仰臥。待兒轉身向下時作痛。試捏產母手中指。中節或本節跳動。方與臨盆即產矣。

正可心實據也。

白話文:

不一定如此。戴氏又說,診斷孕婦的尺脈,如果脈象轉動急促,像用刀切繩子、珠子轉動一樣,那就是要生產了。這種說法或許有道理。但現在觀察即將臨盆的孕婦,在羊水破裂時,脈搏大多一息七八次。等到真正要分娩的時候,脈搏反而變得緩慢。我驗證過幾十個人都是這樣。薛立齋說,快要生產時,感覺肚子裡有轉動的感覺,就應該正身仰躺,等到胎兒轉頭向下時才會開始疼痛。可以試著捏住產婦手中指的中間指節或根部指節,如果指節跳動,就代表快要臨盆生產了。

這才是可以讓人真正相信的準確依據。

2. 小兒

劉方明曰。保生論。小兒三歲已後。或五百七十六日外。皆可診兩手脈。一指定三關。(幼幼新書○張路玉曰。三關。謂寸關尺三部。)

王宇泰曰。候兒脈。當以大指袞轉尋三部。以關為準。七八歲移指少許。九歲次第依三關部位尋取。十一十二歲亦同。十四十五歲。依大方脈部位診視。(幼科準繩)

案程若水云。初生芽兒一塊血。也無形證也無脈。(醫彀)今試小兒生下。周身無脈動。及乳潼一進。而脈才現。至其現則可診候。亦何必三歲也。

張介賓曰。凡小兒形體既具。經脈已全。所以初脫胞胎。便有脈息可辨。故通評虛實論曰。乳子病熱。脈懸小者。手足溫則生。寒則死。乳子病風熱。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此軒岐之診小兒。未嘗不重在脈。亦未嘗不兼證為言也。故凡診小兒。既其言語不通。

尤當以脈為主。而參以形色聲音。則萬無一失矣。然小兒之脈。非比大人之多端。但察其強弱緩急。四者之脈。是即小兒之肯綮。蓋強弱可以見虛實。緩急可以見邪正。四者既明。則無論諸證。但隨其病。以合其脈。而參此四者之因則左右逢源。所遇皆道矣。再加以聲色之辨。

更自的確無疑。又何遁情之有。此最活最妙之心法也。若單以一脈。鑿言一病。則一病亦能兼諸脈。其中真假疑似。未免膠柱。實有難於確據者矣。

曾世榮曰。宣和御醫戴克臣云。五歲兒。常脈一息六至。作八至者。非也。始順鏤版之際。誤去六字上一點一畫。下與八字相類。致此訛傳。默庵張氏脈訣亦云。小兒常脈一息。只多大人二至為平。即六至也。(活幼口議)

案脈經。脈訣。諸本並作八至。不可斷為鏤版之訛。然以六至為平者似是。後世幼科書。率以六至為中和之脈。五至四至為遲。七至八至為數。蓋宗曾氏之說耳。

陳飛霞曰。小兒三五歲。可以診視。第手腕短促。三部莫分。惟以一指候之。誠非易易。內經診視小兒。以大小緩急四脈為準。予不避僭越。體其意。竟易為浮沉遲散。而以有力無力。定其虛實。似比大小緩急。更為明悉。後賢其體認之。(幼幼集成)

白話文:

劉方明在《保生論》中提到,小兒三歲之後,或是五百七十六天以外,都能診斷兩手的脈搏,用一個手指確定寸、關、尺三關的位置。

王宇泰表示,為小兒診脈,應使用大拇指滾轉的方式尋找寸、關、尺三部脈,以關脈為標準。七八歲時,手指稍微移動,九歲後依照寸、關、尺三關的位置尋脈,十一十二歲相同,十四十五歲,則根據成人脈診的位置來診視。

程若水認為,新生兒就像一塊血液,沒有形體證狀也沒有脈搏。然而,試著檢查剛出生的小孩,全身都沒有脈動,等到他們喝下第一口母乳,脈搏纔出現。一旦脈搏出現就能進行診斷,不一定非要等到三歲。

張介賓說,小兒的形體已經形成,經脈也已經完全發展,因此,他們一出生,就可辨別脈息。通評虛實論提到,哺乳期的小孩生病發燒,如果脈搏微弱,但手腳溫暖,就有機會康復;如果手腳冰冷,可能就會死亡。小孩因風熱而喘鳴、肩膀呼吸困難,脈搏若是實大,緩慢的話就有機會康復,若是急促,可能就會死亡。黃帝內經在診斷小兒疾病時,非常重視脈象,同時也會結合其他症狀。診斷小兒疾病時,由於他們無法清楚表達,更應該以脈象為主,再配合觀察他們的形色、聲音,這樣才能做到萬無一失。

小兒的脈象不如大人複雜,只需觀察脈象的強弱緩急,這四種脈象就是診斷小兒疾病的核心。強弱可以顯示虛實,緩急可以顯示邪正。瞭解了這四種脈象,就可以判斷各種病症,只要將病徵和脈象結合,參考強弱緩急的原因,就能靈活地處理各種情況。再配合聲音和麪色的觀察,診斷結果就會更為確切,不會有遺漏的情況。這是診斷小兒疾病最靈活、最微妙的方法。但如果只根據一種脈象來診斷一種疾病,那麼一種疾病也可能同時出現多種脈象,其中真假難辨,容易陷入困境,很難得到確切的診斷。

宣和御醫戴克臣表示,五歲的小孩,正常的脈象是一息六跳,如果是一息八跳,那就不正常。在刻版時,不小心刪除了「六」上面的一點一畫,導致和「八」相似,因此有了錯誤的傳播。默庵張氏的脈訣也說,小兒正常的脈象是一息多出大人的兩跳,也就是一息六跳。

根據《脈經》和《脈訣》,脈象都寫的是八跳,不能斷定是刻版的錯誤。但是,認為一息六跳為正常似乎比較合理。後世的兒科書籍,通常認為一息六跳是中和的脈象,五跳或四跳為遲,七跳或八跳為數,這是遵循曾氏的說法。

陳飛霞認為,三五歲的小兒可以開始診脈,但因為他們的手腕短小,寸、關、尺三部脈不容易區分,只能用一個手指來診脈,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內經》在診斷小兒疾病時,以大小緩急四種脈象為標準。我雖然有些僭越,但根據這個精神,將它改為浮沉遲散,再以有無力氣來判斷虛實,這樣似乎比大小緩急更明確。希望後學們能夠認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