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學輯要》~ 卷下 (2)
卷下 (2)
1. 婦人
卻非也。戴又云:診其尺脈,轉急如切繩轉珠者,即產。是或然。今試妊婦屆生產之期,破漿之時,大抵脈一息七八至。既欲分娩之際,脈反徐遲。驗數十人皆然。薛立齋云:欲產之時,覺腹內轉動,即當正身仰臥,待兒轉身向下時作痛。試捏產母手中指,中節或本節跳動,方與臨盆即產矣。
正可心實據也。
白話文:
不一定如此。戴氏又說,診斷孕婦的尺脈,如果脈象轉動急促,像用刀切繩子、珠子轉動一樣,那就是要生產了。這種說法或許有道理。但現在觀察即將臨盆的孕婦,在羊水破裂時,脈搏大多一息七八次。等到真正要分娩的時候,脈搏反而變得緩慢。我驗證過幾十個人都是這樣。薛立齋說,快要生產時,感覺肚子裡有轉動的感覺,就應該正身仰躺,等到胎兒轉頭向下時才會開始疼痛。可以試著捏住產婦手中指的中間指節或根部指節,如果指節跳動,就代表快要臨盆生產了。
這才是可以讓人真正相信的準確依據。
2. 小兒
劉方明曰:《保生論》。小兒三歲已後,或五百七十六日外,皆可診兩手脈,一指定三關。(幼幼新書○張路玉曰:三關,謂寸關尺三部。)
王宇泰曰:候兒脈,當以大指袞轉尋三部,以關為準。七八歲移指少許;九歲次第依三關部位尋取。十一十二歲亦同。十四十五歲,依大方脈部位診視。(幼科準繩)
案程若水云:初生芽兒一塊血,也無形證,也無脈。(醫彀)今試小兒生下,周身無脈動;及乳潼一進,而脈才現。至其現則可診候;亦何必三歲也?
張介賓曰:凡小兒形體既具,經脈已全,所以初脫胞胎,便有脈息可辨。故《通評虛實論》曰:「乳子病熱,脈懸小者,手足溫則生,寒則死。」乳子病風熱,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此軒岐之診小兒,未嘗不重在脈,亦未嘗不兼證為言也。故凡診小兒,既其言語不通,尤當以脈為主,而參以形色聲音,則萬無一失矣。
然小兒之脈,非比大人之多端;但察其強弱緩急四者之脈,是即小兒之肯綮。蓋強弱可以見虛實,緩急可以見邪正;四者既明,則無論諸證,但隨其病,以合其脈,而參此四者之因,則左右逢源,所遇皆道矣。再加以聲色之辨,更自的確無疑,又何遁情之有?此最活最妙之心法也。若單以一脈鑿言一病,則一病亦能兼諸脈;其中真假疑似,未免膠柱,實有難於確據者矣。
曾世榮曰:宣和御醫戴克臣云:五歲兒常脈一息六至。作八至者,非也。始順鏤版之際,誤去「六」字上一點一畫,下與「八」字相類,致此訛傳。默庵張氏《脈訣》亦云:小兒常脈一息,只多大人二至為平,即六至也。(活幼口議)
案:《脈經》、《脈訣》諸本,並作八至,不可斷為鏤版之訛。然以六至為平者似是。後世幼科書,率以六至為中和之脈;五至四至為遲,七至八至為數。蓋宗曾氏之說耳。
陳飛霞曰:小兒三五歲,可以診視;第手腕短促,三部莫分;惟以一指候之,誠非易易。《內經》診視小兒,以大小緩急四脈為準。予不避僭越,體其意,竟易為浮沉遲散;而以有力無力,定其虛實。似比大小緩急,更為明悉。後賢其體認之。(幼幼集成)
白話文:
劉方明在《保生論》中提到,小兒三歲之後,或是五百七十六天以外,都能診斷兩手的脈搏,用一個手指確定寸、關、尺三關的位置。
王宇泰表示,為小兒診脈,應使用大拇指滾轉的方式尋找寸、關、尺三部脈,以關脈為標準。七八歲時,手指稍微移動,九歲後依照寸、關、尺三關的位置尋脈,十一十二歲相同,十四十五歲,則根據成人脈診的位置來診視。
程若水認為,新生兒就像一塊血液,沒有形體證狀也沒有脈搏。然而,試著檢查剛出生的小孩,全身都沒有脈動,等到他們喝下第一口母乳,脈搏纔出現。一旦脈搏出現就能進行診斷,不一定非要等到三歲。
張介賓說,小兒的形體已經形成,經脈也已經完全發展,因此,他們一出生,就可辨別脈息。通評虛實論提到,哺乳期的小孩生病發燒,如果脈搏微弱,但手腳溫暖,就有機會康復;如果手腳冰冷,可能就會死亡。小孩因風熱而喘鳴、肩膀呼吸困難,脈搏若是實大,緩慢的話就有機會康復,若是急促,可能就會死亡。黃帝內經在診斷小兒疾病時,非常重視脈象,同時也會結合其他症狀。診斷小兒疾病時,由於他們無法清楚表達,更應該以脈象為主,再配合觀察他們的形色、聲音,這樣才能做到萬無一失。
小兒的脈象不如大人複雜,只需觀察脈象的強弱緩急,這四種脈象就是診斷小兒疾病的核心。強弱可以顯示虛實,緩急可以顯示邪正。瞭解了這四種脈象,就可以判斷各種病症,只要將病徵和脈象結合,參考強弱緩急的原因,就能靈活地處理各種情況。再配合聲音和麪色的觀察,診斷結果就會更為確切,不會有遺漏的情況。這是診斷小兒疾病最靈活、最微妙的方法。但如果只根據一種脈象來診斷一種疾病,那麼一種疾病也可能同時出現多種脈象,其中真假難辨,容易陷入困境,很難得到確切的診斷。
宣和御醫戴克臣表示,五歲的小孩,正常的脈象是一息六跳,如果是一息八跳,那就不正常。在刻版時,不小心刪除了「六」上面的一點一畫,導致和「八」相似,因此有了錯誤的傳播。默庵張氏的脈訣也說,小兒正常的脈象是一息多出大人的兩跳,也就是一息六跳。
根據《脈經》和《脈訣》,脈象都寫的是八跳,不能斷定是刻版的錯誤。但是,認為一息六跳為正常似乎比較合理。後世的兒科書籍,通常認為一息六跳是中和的脈象,五跳或四跳為遲,七跳或八跳為數,這是遵循曾氏的說法。
陳飛霞認為,三五歲的小兒可以開始診脈,但因為他們的手腕短小,寸、關、尺三部脈不容易區分,只能用一個手指來診脈,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內經》在診斷小兒疾病時,以大小緩急四種脈象為標準。我雖然有些僭越,但根據這個精神,將它改為浮沉遲散,再以有無力氣來判斷虛實,這樣似乎比大小緩急更明確。希望後學們能夠認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