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簡

《脈學輯要》~ 卷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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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1)

1. 婦人

孫思邈曰。凡婦人脈。常欲濡弱於丈夫。

張路玉曰。古人雖有女子右脈常盛。及女脈在關下之說。要非定論。其病惟經候胎產。異於男子。他無所殊也。

白話文:

孫思邈說,凡是女性的脈象,通常希望比男性來得柔和細弱。

張路玉說,古人雖然有女子右手脈象通常較盛,以及女子脈象主要在手腕下方部位的說法,但這些並不是確定不變的觀點。女性的疾病只有月經、懷孕、生產等方面與男性不同,其他方面並沒有什麼差異。

案何夢瑤曰。古謂男脈左大於右。女脈右大於左。驗之不然。蓋人之右手。比左手略大。脈亦應之。而右大於左。不論男女皆然也。惟男兩尺恆虛。女兩尺恆實。差不同耳。此說亦未必也。

白話文:

何夢瑤說:古代有說法認為男性左手脈搏比右手強,女性右手脈搏比左手強。驗證後發現並非如此。因為人的右手通常比左手稍大,脈搏也會相應地受到影響,所以右手脈搏比左手強,無論男女都是如此。唯獨男性兩尺脈(寸口脈和尺澤脈)通常虛弱,而女性兩尺脈通常強勁,這一點確實不同。但這個說法也不一定準確。

素問腹中論。帝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張景岳注曰。身有病。謂經斷惡阻之類也。身病者脈亦當病。或斷續不調。或弦澀細數。是皆邪脈。則真病也。若六脈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為胎氣無疑矣。

白話文:

《素問·腹中論》

帝問:如何知道懷孕將要生產?

岐伯答:身體有病,但脈象卻沒有異常。

張景嶽註解:

身體有病,是指經絡不通或氣血鬱阻之類的疾病。身患疾病,脈象也應該異常,或斷續不調,或弦急細數,這些都是異常脈象,代表著真正的疾病。如果六部脈象和緩通暢,而身體卻有不適,那麼毫無疑問是胎氣所致。

平人氣象論曰。婦人手少陰動甚者。任子也。王太僕注云。手少陰。謂掌後陷者中。當小指動而應手者也。滑氏抄云。動甚。謂脈來過於滑動也。(全元起。作足少陰。王宇泰準繩。從之。)張景岳曰。凡婦人懷孕者。其血留氣聚。胞宮內實。故脈必滑數倍常。此當然也。然有中年受胎。

白話文:

平人氣象論中提到,女性的手少陰脈動得特別明顯,這表示懷了男孩子。王太僕注釋說,手少陰脈是指手掌後面凹陷處的中間部位,當小指動的時候,這個部位也應該有相應的反應。滑氏注釋說,「動甚」是指脈搏跳動得比平常更加滑動。

張景嶽 說,一般來說,懷孕的女性因為氣血聚集在子宮內,所以脈搏會比平常滑動且跳動次數較多。這是正常的現象。但是,有些女性在中年懷孕,

及血氣羸弱之婦。則脈見細小不數者。亦有之。但於微弱之中。亦必有隱隱滑動之象。此正陰搏陽別之謂。(陰陽別論)是即妊娠之脈。有可辨也。又胎孕之脈數。勞損之脈亦數。大有相似。然損脈之數。多兼弦澀。胎孕之數。必兼和滑。此當於幾微中。辨其邪氣胃氣之異。

而再審以證。自有顯然可見者。

白話文:

針對體質虛弱、氣血不足的婦女,她們的脈象可能表現為細小且跳動次數稀少。然而,即使在微弱的脈象中,也必定會出現隱隱約約、滑動的脈象。這就是古人所說的「陰搏陽別」(陰陽相互作用而脈絡有所差別)。這正是懷孕的脈象,是可以辨別的。

此外,胎孕之脈跳動次數較多,而勞損之脈也跳動次數較多。兩者頗為相似。然而,勞損之脈的跳動次數更多地兼有弦脈和澀脈,而胎孕之脈的跳動次數則必定兼有和緩與滑動的特徵。這時,我們應該仔細辨別,才能區分是邪氣還是胎氣所致。

又曰。啟蒙云。欲產之婦脈離經。離經之脈認分明。其來小大不調勻。或如雀啄屋漏應。腰疼腹痛眼生花。產在須臾卻非病。

白話文:

古籍中又說:啟蒙書中記載,即將臨產的婦女脈象會偏離平常。偏離平常的脈象特徵很明顯,脈搏時強時弱,節奏不均勻。有的像小鳥啄屋頂那樣輕快的脈象,伴隨著腰痛、腹痛、眼花。臨產前的這些症狀很快就會消失,不是疾病。

何夢瑤曰。脈經云。尺脈按之不絕。妊娠也。(羸弱之婦。不必脈皆滑實。但按尺中應指源源不絕。便是。滑伯仁謂三部浮沉正等。無他病而不月。為胎妊。亦此意。)其脈離經。(經。常也。與常日脈異者。是。一說離經。謂歇至及大小不勻。如雀啄者是。)而腹痛引腰背。為欲生也。(腹不痛。痛不引腰背。俱未產。當靜待之。)

白話文:

何夢瑤說:脈經中記載,尺脈按壓後一直有脈跳,這是懷孕的徵兆。(體質瘦弱的婦女,脈象未必都很滑實。但只要按壓尺脈部位,感覺到有脈跳一直不斷,那就是懷孕了。滑伯仁認為,三部脈(寸關尺)浮沉脈象基本相等,沒有其他疾病,但月經不來,則是懷孕了。這也是這個意思。)脈象與常日不同(經,指常。與平時脈象不同的,就是離經。一種說法認為離經是指脈搏時斷時續,或者大小不均勻,就像鳥啄一樣的脈象)。如果同時出現腹痛並牽引腰背,這是將要生產的徵兆。(如果腹不痛,疼痛也不牽引腰背,都還沒有臨產。應靜待生產。)

董西園曰。凡素有積氣瘕氣之體。每於懷娠之後。多見腹痛。其脈皆數急。則積瘕與胎胚。分別甚難。宜考其素來情狀。然後酌治。庶不致誤。更有虛損陰虛之候。脈亦動數滑疾。經閉不行。狀類懷娠。凡此之候。與妊娠幾微之別耳。但妊娠之脈。滑數中自有和氣可觀。虛損之數急。

白話文:

董西園說:凡是原本就有積氣或瘕氣體質的人,在懷孕後,經常會出現腹痛。她們的脈象都比較數急。這時,要把積瘕和胎胚分辨清楚是很困難的。應該根據她們平時的狀況來推斷。然後再酌情治療,這樣纔不會誤診誤治。還有一些虛損或陰虛的症狀,脈象也會出現動數、滑疾的情況。月經閉而不來,表現類似懷孕。所有這些症狀,與懷孕之間的差別很微小。但是,懷孕的脈象在滑數之中,自己有一種和氣可以觀察得出。而虛損的脈象,數急的程度會更厲害。

非空小而急。或細勁而弦。皆屬無神之診。柔和氣象。斷不可見。若積聚挾實之候。脈多沉著。其起居飲食。自與勞損妊娠之愛憎動靜不同。其形色精神。亦迥然各別。獨是虛損之體。復有懷娠者。誠幾微之別。不可不留心討論者也。

白話文:

虛證的脈象不會空洞、細小而急促,或細弱而緊繃。這些都是沒有精神力的脈象。柔和的氣象,是絕對不能見到的。如果有積聚或實證的情況,脈象通常沉著。起居飲食的習慣,與勞損、妊娠的飲食喜好和作息不同。其面色神情,也完全不一樣。只有虛弱身體懷孕了,纔是細微的差別。切不可不留心探討。

案離經之脈。脈訣云。欲產之婦脈離經。沉細而滑也同名。臨產之脈。豈盡沉細而滑乎。劉元賓。李晞範。張世賢輩。皆引難經一呼三至。一吸三至。驗之率如其言矣。(陳自明婦人良方。亦引難經。)戴同甫。以離其尋常之脈。昨小今大。昨浮今沉之類。為離經之脈。而排劉李二氏之說。

白話文:

討論脈象異常的情況。脈訣中說,即將臨產的婦女脈象會偏離正常軌道,呈現細沉滑潤的狀態。難道臨產時的脈象都是如此細沉滑潤嗎?劉元賓、李晞範、張世賢等人均引用《難經》中「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的說法,驗證後通常符合這個描述。(陳自明的《婦人良方》也引用了《難經》中的說法。)

戴同甫認為,所謂脈象異常是指其偏離了尋常的脈象狀態,例如昨天偏小今天偏大,昨天偏浮今天偏沉等情況。他反對劉、李兩位的說法。

卻非也。戴又云。診其尺脈。轉急如切繩轉珠者即產。是或然。今試妊婦屆生產之期。破漿之時。大抵脈一息七八至。既欲分娩之際。脈反徐遲。驗數十人皆然。薛立齋云。欲產之時。覺腹內轉動。即當正身仰臥。待兒轉身向下時作痛。試捏產母手中指。中節或本節跳動。方與臨盆即產矣。

正可心實據也。

白話文:

不對。戴復禮又說,診脈的時候,如果尺脈像切斷繩子滾動珠子一樣急速轉動的話,那就是要生產了。這是可能會有的情況。現在試探臨產的孕婦,羊水破的時候,脈象通常一息跳動七八次。生產的時候,脈象反而變緩變慢。驗證了幾十個人都是這樣。薛立齋說,臨產的時候,感覺腹中轉動,這時就應該端正身體仰臥。等到胎兒轉身向下時會感到疼痛。試著捏產婦的中指,中指中部或基部跳動,這時就是臨盆要生產了。

2. 小兒

劉方明曰。保生論。小兒三歲已後。或五百七十六日外。皆可診兩手脈。一指定三關。(幼幼新書○張路玉曰。三關。謂寸關尺三部。)

白話文:

劉方明說:在《保生論》中提到,小兒三歲以後,或者出生後五百七十六天以後,就可以診斷兩手的脈搏。手指按壓三關。(《幼幼新書》中張路玉說:三關是指寸關尺三部分。)

王宇泰曰。候兒脈。當以大指袞轉尋三部。以關為準。七八歲移指少許。九歲次第依三關部位尋取。十一十二歲亦同。十四十五歲。依大方脈部位診視。(幼科準繩)

白話文:

王宇泰說:診斷小孩子的脈象時,要用大拇指上下滾動探尋三部脈位,以關脈為準。七八歲時,將手指稍微移動一些。九歲時,按三關脈位的順序逐次尋取。十一二歲時,也按此方法。十四十五歲時,按成人的脈位部位進行診斷。(出自《幼科準繩》)

案程若水云。初生芽兒一塊血。也無形證也無脈。(醫彀)今試小兒生下。周身無脈動。及乳潼一進。而脈才現。至其現則可診候。亦何必三歲也。

白話文:

程若水大夫說:初生嬰兒就像一塊血,沒有明顯的形體特徵,也無脈搏。(《醫彀》)現在我們檢查剛出生的小孩,周身都沒有脈搏。等到餵了乳汁,脈搏才會顯現。等到脈搏顯現出來,就可以診斷了。又何必要等到三歲呢?

張介賓曰。凡小兒形體既具。經脈已全。所以初脫胞胎。便有脈息可辨。故通評虛實論曰。乳子病熱。脈懸小者。手足溫則生。寒則死。乳子病風熱。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此軒岐之診小兒。未嘗不重在脈。亦未嘗不兼證為言也。故凡診小兒。既其言語不通。

白話文:

張介賓說:一般小兒出生後,身體各部分已經形成,經脈也已經完整。所以剛出生時,就可以辨別脈象。因此《通評虛實論》中說:嬰兒發燒,脈象細小時,手腳溫和則能活,寒冷則會死。嬰兒患風熱病,喘鳴且肩部起伏的,脈象實大。脈緩則能活,脈急則會死。可見軒轅黃帝和岐伯在診斷嬰兒時,極其重視脈象,但也不會忽略其他症狀。因此,診斷嬰兒時,由於他們不會說話,

尤當以脈為主。而參以形色聲音。則萬無一失矣。然小兒之脈。非比大人之多端。但察其強弱緩急。四者之脈。是即小兒之肯綮。蓋強弱可以見虛實。緩急可以見邪正。四者既明。則無論諸證。但隨其病。以合其脈。而參此四者之因則左右逢源。所遇皆道矣。再加以聲色之辨。

白話文:

尤以脈象為主,並參考形狀、顏色、聲音,這樣就能萬無一失了。然而小兒的脈象,不像成人的那樣多種多樣。只需觀察它的強弱、緩急,這四種脈象,就是小兒疾病診斷的線索。強弱可以看出虛實,緩急可以看出邪正。這四者搞清楚了,那麼無論什麼症狀,只要根據其病情,與脈象相結合,並參照這四者的關係,就能從容應對,遇到什麼都能明白。再加上聲音和顏色的辨別。

更自的確無疑。又何遁情之有。此最活最妙之心法也。若單以一脈。鑿言一病。則一病亦能兼諸脈。其中真假疑似。未免膠柱。實有難於確據者矣。

白話文:

更能確實無誤。還有什麼好逃避的呢?這是最靈活最精妙的心法。如果僅憑一條脈象,斷定為一種疾病,那麼一種疾病也能同時涉及多條脈象。其中真假疑似,難免有偏差。確實很難確定。

曾世榮曰。宣和御醫戴克臣云。五歲兒。常脈一息六至。作八至者。非也。始順鏤版之際。誤去六字上一點一畫。下與八字相類。致此訛傳。默庵張氏脈訣亦云。小兒常脈一息。只多大人二至為平。即六至也。(活幼口議)

白話文:

曾世榮說:宣和時期的御醫戴克臣說,五歲的孩子,正常脈搏是一息六次。而有些書上寫的是八次,這是錯誤的。起初在刻印時,不小心把六字的左上角一點一橫去掉,結果和八字很像,因此造成了這個錯誤的傳播。默庵張氏所著的《脈訣》中也說,小孩子的正常脈搏比成人的多兩次,也就是六次。

案脈經。脈訣。諸本並作八至。不可斷為鏤版之訛。然以六至為平者似是。後世幼科書。率以六至為中和之脈。五至四至為遲。七至八至為數。蓋宗曾氏之說耳。

白話文:

依據《脈經》的脈訣,各個版本都記載為「八至」。不能把它斷定為刊版錯誤。然而,認為「六至」是正常脈象的說法似乎比較可信。後世的兒科書籍,通常將「六至」視為中和的脈象,而「五至」和「四至」為較慢的脈象,「七至」和「八至」為較快的脈象。這大概追溯到曾氏學派的說法。

陳飛霞曰。小兒三五歲。可以診視。第手腕短促。三部莫分。惟以一指候之。誠非易易。內經診視小兒。以大小緩急四脈為準。予不避僭越。體其意。竟易為浮沉遲散。而以有力無力。定其虛實。似比大小緩急。更為明悉。後賢其體認之。(幼幼集成)

白話文:

陳飛霞說:三五歲以下的小孩可以診脈,不過手腕短小,三部脈位不明顯。只用一個手指診脈,確實不容易。內經診察小兒,是以脈象的大小、緩急四種脈象為標準。我不怕僭越,體會它的意思,把標準修改為浮沉遲散四種脈象。而用脈象有力無力來判斷虛實,貌似比大小緩急更為明確。後輩可以領會並體認。(出自《幼幼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