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貫》~ 卷六 (24)
卷六 (24)
1. 代脈(陰)
三十動而見止者,是知腎肝二經無氣,期應三年而死。二十動而止者,腎肝脾三臟無氣,期應二年而死。十五動而一止者,腎肝肺心四臟皆無氣,期應一年而亡也。戴同父曰:《脈經》以四臟無氣歲中死,其言幾臟無氣以分別幾歲之死期,予竊疑焉。《內經》曰: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
果此臟氣絕,又安能待四歲三歲乎?王惠源曰:夫戴氏引《內經》而正《脈經》之謬。如某臟之氣衰,尚未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歲月從《脈經》斷之。若某臟之氣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月日從《內經》而斷之。但《內經》原說某臟絕,而《脈經》當作某臟衰弱也。又《脈經》言二十三十動一止,二臟三臟無氣。
亦屬舛謬,豈有三臟、四臟無氣能延過三四歲乎?而吳氏不辨,亦依釋而蹈誤也。當以五十動一止者,腎氣衰;四十動一止者,肝氣衰;三十動一止者,脾氣衰;二十動一止者,心氣衰;十動一止者,肺氣衰也。然其中要分衰與敗,以定歲月之死期,庶謂妥當也。大抵五十動者,脈之大要數,必候五十動,不可不及五十動而遽不候也。
或問候止從何處數起?曰:得止脈後,即從至脈數起也。但今庸醫惟賴口侫,指到腕臂不候五十動,便云瞭然,脈既不明,又安能起沉疴乎?
愚按:《脈經》云:脈五來一止,不復增減,《經》名曰代;七來一止,不復增減,亦名曰代者。止而有常,如四時更代,而不失其常也。後人以脈來,止而難回曰代;本臟氣絕,他臟代之曰代。夫止而難回,即是止耳,何以言代?本臟氣絕,則他臟必相因而病,代之之說亦難通。
學者宜以《脈經》為定論,陰陽驟損之脈也,為氣血虧壞,元氣不續。孕娠三月者多有之,霍亂之候亦有之,此病脈也。他病得此脈者,正死不疑。
白話文:
脈搏跳動三十次才停止一次,代表腎和肝兩經的氣不足,預計三年後死亡。脈搏跳動二十次才停止一次,代表腎、肝、脾三臟的氣不足,預計二年後死亡。脈搏跳動十五次才停止一次,代表腎、肝、肺、心四臟的氣都衰弱,預計一年後死亡。《脈經》說四臟無氣會在一年內死亡,並以幾個臟器無氣來區分幾年後死亡,我對此有所懷疑。《內經》說腎氣耗盡,六天會死;肝氣耗盡,八天會死;心氣耗盡,一天會死。
如果臟腑的氣真的耗盡,又怎麼可能還能活到四、三年呢?王惠源說,戴同父引用《內經》來糾正《脈經》的錯誤。如果某臟的氣衰弱,但尚未完全衰竭就出現間歇性脈搏,那麼死亡的年限就按照《脈經》所說的來判斷;如果某臟的氣已經衰竭耗盡才出現間歇性脈搏,那麼死亡的日期就按照《內經》所說的來判斷。但《內經》原本是說某臟的氣耗盡,而《脈經》應該是指某臟的氣衰弱。另外,《脈經》說脈搏跳動二十、三十次才停止一次,代表二臟或三臟的氣不足,這也是錯誤的。難道有三臟、四臟無氣還可以活過三、四年嗎?而吳氏也沒有分辨,跟著錯誤的說法解釋。應該是脈搏跳動五十次才停止一次,代表腎氣衰弱;四十次停止一次,代表肝氣衰弱;三十次停止一次,代表脾氣衰弱;二十次停止一次,代表心氣衰弱;十次停止一次,代表肺氣衰弱。但其中要分辨衰弱和衰竭的不同,才能確定死亡的年限,這樣才比較妥當。一般來說,脈搏跳動五十次是個重要的觀察點,一定要等到五十次,不可不到五十次就停止觀察。
有人問,間歇脈搏從哪裡開始數?答:在間歇脈搏出現後,就要從下一次的脈搏開始數起。但現在庸醫只靠花言巧語,手指剛碰到手腕就沒有耐心等待五十次脈搏,就說自己已經明白了,脈搏都沒搞清楚,又怎麼能治療重病呢?
我認為,《脈經》說,脈搏跳動五次停止一次,並且沒有增加或減少,這就是《經》中所說的「代脈」;脈搏跳動七次停止一次,並且沒有增加或減少,也叫做「代脈」。這種間歇是有規律的,就像四季更替,不會失去常規。後人把脈搏出現後停頓難以恢復的叫做「代脈」;認為本臟的氣衰竭,其他臟器代替它跳動也叫做「代脈」。停頓難以恢復,那就是停頓而已,為何要說是「代脈」呢?本臟的氣衰竭,其他臟器一定會因此而生病,所以「代脈」這種說法也說不通。
學者應該以《脈經》為準,這種脈象是陰陽迅速衰退的表現,是氣血虧損、元氣不足的徵兆。懷孕三個月的婦女常常有這種脈象,霍亂的患者也有這種脈象,這是一種病態脈象。其他疾病出現這種脈象的,死亡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