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本昌

《脈訣新編》~ 卷二 (2)

回本書目錄

卷二 (2)

1. 四言脈訣

四言脈訣始自漢張仲景平脈法,宋崔嘉彥衍之,明李時珍刪補,及李中梓又補其缺略刪其差訛,復加註釋,固已文簡義賅矣,然猶有與經義不合者,今皆刪去,其未備者補之。

脈為血脈,百骸貫通。大會之地,寸口朝宗。

脈者血脈也。血脈之中氣道行焉,五臟六腑以及奇經,各有經脈氣血流行,周而復始,循環無端。百骸之間,莫不貫通,而總會之處則在寸口。夫寸口左右手六部皆肺之經脈也,何以各經之脈,皆於此取乎?肺如華蓋,居於至高,而諸藏府皆處其下,各經之氣無不上黛於肺,故曰肺朝百脈,而寸口為脈之大會也。

診人之脈,令仰其掌,掌後高骨,是名關上。

凡診脈者,令病人仰手,醫者覆手診之,掌後有高骨隆起,是即關部也。先將中指取定關部,方下前後二指於尺寸之上也。病人長則下指宜疏,病人短則下指宜密。

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寸陰尺,先後推尋。

從魚際至高骨卻有一寸,因名曰寸;從尺澤至高骨有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間名曰關。關前寸為陽,關後尺為陰。寸候上焦,關候中焦,尺候下焦。經曰: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也。先後者,為先候寸部,次候關部,又次候尺部也。推者推其理,尋者尋其象,各察其得何脈也。

小腸與心,左寸之應。惟膽與肝,左關所認。膀胱及腎,左尺為定。大腸及肺,右寸昭彰。胃與脾脈,屬在右關。胞絡三焦,右尺班班。

此遵《內經》脈法分配臟腑於兩手也。小腸與心脈皆在左手寸上,膽與肝脈皆在左手關上,膀胱及腎脈皆在左手尺上。大腸與肺脈皆在右手寸上,胃與脾脈皆在右手關上,胞絡與三焦脈皆在右手尺上。

男子之脈,左大為順。女子之脈,右大為順。男尺恆虛,女尺恆盛。

左為陽,故男子宜左脈大也;右為陰,故女人宜右脈大也。寸為陽尺為陰,故男子尺虛,象離中虛也;女人尺盛,象坎中滿也。

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關前一分者,寸關尺各有三分共得九分。今曰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但在前之一分也。故左為人迎,辨外因之風。以左關乃肝膽脈,肝為風藏,故曰人迎緊盛傷於風。右為氣口,辨內因之食以右關,乃脾胃脈。胃為水穀之海,脾為倉廩之官,故曰氣口緊盛傷於食。勿以外因兼求六氣,勿以內因兼求七情也。

或以前一分為寸上,豈有左寸之心可以辨風,右寸之肺可以辨食乎?

命門寄腎,在右關後。人無此脈,必死不救。

《難經》曰: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夫脈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蓋右尺屬少火,為生命之源,故為根本之脈而稱命門也。若無此脈,則根本絕,決無生理。

脈有七診,曰浮中沉,上下左右,七法推尋。

浮者輕下指於皮毛之間,探其府脈也,表也。中者略重指於肌肉之間候其胃氣也,半表半裡也。沉者重下指於筋骨之間,察其藏脈也,里也。上者,即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即於寸內前一分取之。下者,即下竟下者,少腹、腹股、膝脛、足中事也,即於尺內後一分取之。左右者,即左右手也。

凡此七法,名為七診。○別有七診,謂獨大、獨小、獨寒、獨熱、獨遲、獨疾、獨陷下也。

又有九候,即浮中沉,三部各三,合而為名。每候五十,方合於經。

每部有浮中沉三候,合寸關尺三部,算之共得九候之數也。夫每候必五十動者,出自《難經》,合大衍之數也。乃偽訣四十五動為準,乖於經旨。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共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

五藏不同,各有本脈。左寸之心,浮大而散。右寸之肺,浮澀而短。肝在左關,沉而弦長。腎在左尺,沉石而濡。右關屬脾,脈象和緩。右尺相火,與心同斷。

此言五藏各有平脈也。必知平脈而後知病脈也。

若夫時令,亦有平脈。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四季之末,和緩不忒。

此言四時各有平脈也。然即上文五藏之脈,大同小異也。春者,東方肝木也,未始發榮,有干無枝則近於勁,故曰弦,即弓弦也。夏者,南方心火也,萬物暢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鉤,鉤即洪之別名,亦即上文之大也。秋者,西方肺金也,草木黃落,有枝無葉,則類於毛,即上文之浮澀也。

冬者,北方腎水也,極寒之時,水凝如石,故名為石。土旺於四季之末各十八日,脾土在中而兼五行也。和緩之義詳見下文。

太過實強,病生於外。不及虛微,病生於內。

外因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邪,脈必洪大、緊數、弦長、滑實而太過矣。內因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之傷,臟必虛,微細弱、短澀、濡芤而不及矣。

四時百病,胃氣為本。

胃為水穀之海,資生之本也,故曰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胃氣脈者,緩而和勻,不浮不沉,不大不小,不疾不徐,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者也。不拘四季,一切百病皆以胃氣為本。

凡診病脈,平旦為準。虛靜凝神,調息細審。

經曰: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乃可診有過之脈。又曰:診脈有道,虛靜為寶。言無思無慮,以虛靜其心,惟凝神於指下也。調息者,醫家調勻自己之氣息。細審者,言精細審察,不可忽略也。

一呼一吸,合為一息。脈來四至,平和之則。五至無疴,閏以太息。三至為遲,遲則為冷;六至為數,數即熱證。轉遲轉冷,轉數轉熱。

醫者調勻氣息,一呼脈再至,一吸脈再至,呼吸定息脈來四至,乃和平之準則也。然何以五至亦曰無疴?平人之氣息時長時短,凡鼓三息,必有一息之長,名為太息。如歷家三歲一閏,五歲再閏也。言脈必以四至為平,五至便為太過,惟正當太息之時亦曰無疴,此息之長非脈之急也。

若非太息,正合四至也。正於性急之人,五至為平脈,不拘太息之例。蓋性急脈亦急也。若一息而脈僅三至,即為遲慢而不及矣,遲主冷病。若一息而脈遂六至,即為急數而太過矣,數主熱病。若一息僅得二至甚而一至,則轉遲而轉冷矣。若一息七至甚而八至九至,則轉數而轉熱矣。

一至二至,八至九至,皆死脈也。

遲數既明,浮沉須別。浮沉遲數,辨內外因。外因於天,內因於人。天有陰陽,風雨晦明。人喜怒憂,思悲恐驚。

浮脈法天,候表之疾,即外因也。沉脈法地,候里之病。外因者,天之六氣。○風,風淫木疾。○寒,陰淫寒疾,○暑,陰淫暑疾,○濕,雨淫濕疾。○燥,晦淫燥疾。○火,陽淫火疾是也。內因者,人之七情,喜傷心,怒傷肝,憂思傷脾,悲傷肺,恐傷腎,驚傷心也。

浮表沉里,遲寒數熱。浮數表熱,沉數里熱。浮遲表寒,沉遲冷結。

此以浮沉遲數四脈提諸脈之綱也。脈象雖多,總不外此四脈。浮主表證,沉主裡證,遲為寒,數為熱。浮而且數表有熱也,沉而且數里有熱也,浮而且遲寒在表也,沉而且遲寒在裡也。

浮脈法天,輕手可得,泛泛在上,如水漂木。有力洪大,來盛去悠,無力虛大,遲而且柔,虛極則散,渙漫不收。有邊無中,其名為芤。浮小為濡,綿浮水面。濡甚則微,不任尋按。更有革脈,芤弦合看。

此以浮脈提綱,又取洪虛散芤濡微革七脈之兼乎浮者,統匯於上也。○浮脈法天,輕清在上,故輕手即見,與肉分相應,如木之漂於水面也。○洪脈者,如洪水之洪,有波濤洶湧之象,浮而有力,來盛去哀,即大脈也,即鉤脈也。○虛脈者,浮而無力,且大且遲也。○散脈者,亦浮而無力,但按之如無,比於虛脈則更甚矣,若楊花飄散之象。

○芤脈者,芤草中空,狀加蔥管,浮沉二候易見,故曰有邊,獨中候豁然難見,正如以指著蔥,浮取得上面之蔥皮,中取正在空處,沉按之又著下面之蔥皮也。無中者,非中候絕無,但比之浮沉則無力也。若沉微絕無是無胃氣矣。舊說以前後為兩邊,與芤蔥之義不合。○濡脈者,浮而小且軟也。

○微者,浮而極小極軟,比於濡脈則更甚矣,「欲絕非絕似有若無」八字可為微脈傳神。○革脈者,浮而且弦且芤,浮多沉少,外急內虛,狀如皮革。仲景曰: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革脈、牢脈,皆大而弦。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候而見也。舊以牢革為一脈者非。

沉脈法地,如投水石。沉極為伏,推筋著骨。有力為牢,大而弦長。牢甚則實,愊愊而強。無力為弱,柔小如綿。細直而軟,如蛛絲然。

此以沉脈提綱,而取伏牢實弱細五脈之兼乎沉者,統匯於下也。○沉脈法地,重濁在下,故重按乃得,與筋骨相應,如石之墜於水底也。○伏脈者,沉之極也,伏於下也。沉脈在筋骨之間,伏脈則推筋著骨,然後可見也。○牢脈者,沉而有力,且大且弦且長也。○實脈者,浮中沉三候皆有力,更甚於牢脈也。

○弱脈者,沉而極細軟也。○細脈者,沉細而直且軟也。

遲脈屬陰,一息三至。緩脈和勻,春柳相似。遲細為澀,往來極滯。結則來緩,止而復來。代來亦緩,止數不乖。

此以遲脈提綱,而緩澀結代四脈之兼乎遲者統匯於下也。○遲脈者,往來遲慢,為不及之象。○緩脈者,一息四至,往來和勻,春風微吹柳梢,此確喻也,即胃氣脈也。○澀脈者,遲滯不利狀,如輕刀刮竹。舊一止復來者,非也。○結脈者,遲而時有一止也。○代脈者,遲而中止,不能自還,且止有定數,如四時之有禪代,不愆其期也,故名曰代。

數脈屬陽,一息六至。往來流利,滑脈可識。有力為緊,切繩極似。數時一止,其名為促。數如豆粒,動脈無惑。

此以數脈提綱,而取滑緊促動四脈之兼乎數者,統匯於下也。○數脈者,往來急數,為太過之象。○滑脈者,滑而不滯,如珠走盤也。○緊脈者,緊急有力,左右彈手。切繩者,喻其緊,亦喻左右彈也。○促脈者,數而時有一止,如疾行而蹶也。○動脈者,形如豆粒,厥厥動搖,兩頭俱俯,中間高起,故短如豆粒。

舊云上下無頭尾,則上不至寸為陽絕,下不至尺為陰絕,是死絕之脈,非動脈也。仲景云: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由是則寸尺皆有動脈,謂獨見於關者,誤矣。

別有三脈,短長與弦。不及本位,短脈可原。過於本位,長脈綿綿,長而端直,狀類弓弦。

此短長與弦三脈,非浮沉,遲數可括,故別列於此。○短者短縮之象。○長者相引之象。○弦者勁而端直之象。按戴同父曰:關不診短。若短脈見於關上,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矣。

一脈一形,各有主病。脈有相兼,還須細訂。

前所載者,皆脈之形象。然有所主之病,有相兼之脈,更須細加考訂。此以下至女胎三月句,凡有十三節,各明其脈主某病,而相兼之脈盡在其中矣。

浮脈主表,府病所居。有力為風,無力血虛。浮遲表冷,浮數風熱,浮緊風寒,浮緩風濕。

六府屬陽,其應在表,故浮主府病也。浮而有力,則知風邪所幹。邪氣盛則實,有餘之象也。浮而無力,則知陰血虧損,正氣奪則虛,不足之象也。脈浮主表,脈遲主冷,浮遲兼見則為表冷也。浮脈主風,數脈主熱,浮數兼見則為風熱也。緊脈為寒,浮緊兼見則為風寒也。緩脈主濕,浮緩兼見則為風濕也。

浮虛傷暑,浮芤失血,浮洪虛火,浮微勞極,浮濡陰虛,浮散虛劇,浮弦痰飲,浮滑痰熱。

暑傷氣,氣虛則脈虛,故浮虛為傷暑也。失血之脈必芤,如吐血下血之類,芤脈自兼浮,非浮脈兼芤也。洪主火,洪而兼浮,知為虛火。微為氣血俱虛,故主勞極,此亦微脈自兼浮也。血屬陰,其應在下,濡脈按之而軟,故為陰虛。散者,散亡之義,虛極所致,劇即極也。弦者,風木之象,浮亦為風,故為痰飲,乃風痰也。

滑主痰證,滑本陽脈而又兼浮,則炎上之象,故為痰熱也。

沉脈主裡,為寒為積。有力痰食,無力氣鬱。沉遲虛寒,沉數熱伏,沉緊冷痛,沉緩水蓄。

五藏屬陰,其應在裡,故沉主裡病也。沉者,陰象也;積者、藏病也,故為寒積。沉而有力,有餘之象,必有形之物凝滯於內。沉而無力,不足之象,乃無形之物鬱結於中。沉、遲皆偏於陰,所以虛寒沉冷數熱,故熱伏於裡也,緊主諸痛,亦主於寒,得之沉分,非冷痛乎?濕家得緩沉,位居里,當水蓄矣。

沉牢痼冷,沉實熱極,沉弱陰虧,沉細虛濕,沉弦飲痛,沉滑食滯,沉伏吐利,陰毒積聚。

仲景曰:寒則堅牢,有牢固之義,故云痼冷。牢脈自在沉分,非兼見也。實脈為陽熱之極也,實則三候皆強,不獨沉分也。按之無力為弱脈,故曰陰虧。細為不足,亦主濕侵,故曰虛濕。弦本主飲,亦主諸痛。滑雖主痰,若在脾部而沉分見之為食滯也。寸伏則吐,尺伏則利,在陰證傷寒則為陰毒積聚耳。

遲脈主藏,陰冷相干,有力為痛,無力虛寒。

五藏為陰,遲亦為陰,是以主藏,乃陰冷相干也。遲而有力,則因寒而凝滯,是以為痛。遲而無力,中空顯然,故當虛寒。

數脈主府,主吐主狂,有力實熱,無力虛瘡。

六府為陽,數亦為陽,是以主府。吐者、陽氣亢逆也,狂者、熱邪傳裡也。數而有力,實熱可知,數而無力,虛瘡可斷。

滑司痰飲,右關主食,尺為蓄血,寸必吐逆。

滑為痰脈,右關沉滑知有食停。兩尺見之,蓄血可察。兩寸見之,吐逆難免矣。

澀脈少血,亦主寒濕,反胃結腸,自汗可測。

尺中見澀,血少精傷也。關中見之,脾虛不能勝濕也。血液枯竭,上為反胃,下為結腸也。而寸見澀,則為自汗。蓋汗乃心之液,而肺主皮毛也。

弦關主飲,木侮脾經。陽弦頭痛,陰弦腹疼。

木旺者脈必弦,木旺必來侮土,土虛不能制濕,而痰飲之證生焉。陽弦者,寸也,寸主上焦,故當頭痛。陰弦者,尺也,主下焦,故當腹痛。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細則氣衰,大則病進。

補註:治、理也,謂氣血條理而不亂也。長乃肝之平脈,故曰氣治。經曰:如循長竿末梢為平。如循長竿為病。短雖肺之平脈,若非右寸及秋令見之即為病矣。脈以和平為貴,細者不及而氣衰,大者太過而病進也。

浮長風癇,沉短痞塞,洪為陰傷,緊主寒痛,緩大風虛,緩細濕痹,緩澀血傷,緩滑濕痰。

浮風長火,風火相搏則肝病而癇生。沉陰短虛,虛寒相合,則氣滯而痞生。洪即大脈,火之亢也,陽亢者,陰必傷。緊為寒脈,浮分則表為寒束而痛;沉分則里為寒滯而痛緩為虛。而大為風,緩大並至,故曰風虛。緩者,濕氣停滯;細者,虛氣不行而痹生焉。澀見即為血傷,挾緩則轉傷也。滑見即為濕痰,挾緩則愈濕矣。

澀小陰虛,弱小陽竭。陽微惡寒,陰微發熱。陽動汗出,為痛為驚。陰動則熱,崩中失血。虛寒相搏,其名為革,男子失精,女人漏血。

澀自主血虛,兼小而愈虛矣。弱脈自然小,此非兼脈。但弱脈見則陽氣愈竭矣。微者大虛之脈,故在陽分見則氣虛而惡寒,在陰分見則血虛而發熱。寸動名陽,汗出者,心肺之證。驚氣入心,氣滯則痛,亦心肺也。尺動名陰,熱者,腎水不足。崩中失血,皆腎經失閉蟄封藏之本也。

仲景論革脈云: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男子亡血失精,女人半產漏下。

陽盛則促,肺癰熱毒,陰盛則結,疝瘕積鬱。代則氣衰,或泄濃血(補註:下症見之,勿作死脈)。傷寒霍亂,跌打悶絕。瘡疽痛甚,女胎三月。

數而有止為促,豈非陽盛乎?肺癰熱毒皆火極所致者。遲而有止為結,豈非陰盛乎?疝瘕積鬱皆陰氣凝滯也。至於代脈,真氣衰敗而後見也,泄濃血者,見之必死,惟傷寒心悸,或霍亂昏煩,或瘡疽痛極,或跌打損傷,或懷胎三月,此五者見之弗作死脈也。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吉凶可推。

病有陰陽,脈亦有陰陽,順應則吉,逆見即凶。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凡二十六節,詳分某病見某脈吉,某病見某脈凶也。

中風之脈,動喜浮遲,堅大急疾,其凶可知。

中風者多虛脈,以浮遲為順。若反堅疾,決無生理。

浮滑中痰,沉遲中氣。屍厥沉滑,卒不知人。入藏身冷,入府身溫。風傷於衛,浮緩有汗。寒傷於營,浮緊無汗。暑傷於氣,脈虛身熱。濕傷於血,脈緩細澀。(此一節補中痰中氣屍厥傷風傷寒暑傷氣濕傷血)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沉微澀小,證反必凶。汗後脈靜,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陽證見陰,命必危殆;陰證見陽,雖困無害。

此節皆言傷寒順逆也。雖受寒邪,傳裡必熱,故曰:熱病病即屬熱,脈以浮洪為吉,若沉微澀小,是證與脈反,故凶。汗後邪解便當脈靜身涼,若躁而熱,所謂汗後不為汗衰,不可治矣。陽證而見沉澀細弱微遲之陰脈,則脈與證反,命必危殆。陰症而見浮大數動洪滑之陽脈,雖若反症,在他症忌之,獨傷寒為邪氣將解之象,病雖困苦,無害於命也。

勞倦內傷,脾脈虛弱。汗出脈躁,死證可察。飲食內傷,氣口脈滑。

勞倦傷脾,故脾脈虛弱為順也。若汗出而脈反躁疾,則逆矣,安得不死。

瘧脈自弦,弦數者熱,弦遲者寒,代散則絕。

瘧者風暑之邪客於風水之府,木來乘土,脾失轉輸,不能運水穀之精微,遂多停痰留飲。弦應風木,又主痰飲,無痰不成瘧,故曰瘧脈自弦。數熱遲寒,自然之理。獨見代散二脈則命必絕矣。

泄瀉下痢,沉小滑弱;實大浮數,發熱則惡。

瀉痢則虛,宜見沉小滑弱之脈,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則身必發熱,而成惡候矣。

嘔吐反胃,浮滑者昌;弦數緊澀,結腸者亡。

嘔吐反胃,脾虛有痰也,浮為虛,滑為痰,是其正象,可以受補,故曰昌也。若弦數緊澀而血液枯竭,遂致糞如羊屎,必死不治。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微細而舌卷囊縮者,不可治也。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兼見澀者,病將退也。若沉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

喘息抬肩,浮滑是順;沉澀肢寒,均為逆證。

喘證無非風與痰耳,脈以浮滑為順,若反沉澀而四肢寒者,必死不治。補註:陽喘多實,風與痰也;陰喘多虛,寒與虛也。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熱證而得洪數,乃正應也。若見微弱,脈證相反,根本脫絕,藥餌不可施矣。

骨蒸發熱,脈現數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僭上,虛數二脈其正象也;若見澀小之脈,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耳。

勞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虛症宜見虛脈,若兩手脈弦,謂之雙弦。弦乃肝脈,右關見之是肝木乘脾,故曰土敗。火熱太過,脈必極數,甚而七至。勞症之脈,六至以上更不可治。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緩小亦為虛脈,順而可喜;若數且大,謂之邪盛,可憂也。

蓄血在中,牢大卻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蓄血者,有形實症,牢大之脈,脈證相宜。倘沉澀而微,是挾虛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數大者生;細微短澀,應手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細微短澀,死不可救。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實大可療,澀小知亡。

鼻頭色黃必患小便難,六脈實大者,但用分理之劑必愈;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及矣。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吉象,沉急凶殃。

癲狂二症皆以浮洪為吉,取其病尚淺也,若沉而急,病已入骨,雖有扁倉,莫之能療矣。

癇宜浮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風痰,脈必浮緩,自應然也。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藏脈見矣,安望其更生耶?

喉痹之脈,數熱遲寒,纏喉走馬,微伏者難。

諸風眩暈,有火有痰,左澀死血,右大虛看。

頭痛多弦,浮風緊寒,熱洪濕細,緩滑厥痰。氣虛血軟,血虛微澀,腎厥弦堅,真痛短澀(真痛者,真頭痛也,朝發夕死,夕發朝死)。

大便燥結,須分氣血,陽數而買,陰遲而澀。

遺精白濁,微澀而弱,火盛陰虛,芤濡洪數。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九種心腹之痛,皆宜遲細,易於施療;如浮而大,是為中虛邪盛,不能收捷效也。

腰痛之脈,多沉而弦,浮兼者風,緊兼者寒,弦滑痰飲,濡細腎看,大乃腎虛,沉實閃肭。

腳氣有四,遲寒數熱。浮滑者風,濡細者濕。

痿病肺虛,脈多微緩,或澀或緊,或細或濡。風寒濕氣,合而為痹,浮澀而緊,三脈乃備。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肝主筋,疝則筋急,故屬肝病也。肝脈弦急是其常也。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亦其常也。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憂。

黃疸濕熱,洪熱便宜,不妨浮大,微澀難醫。

濕蒸熱壅,黃疸生焉,洪數也,浮大也,皆所宜也。一見微澀,虛衰已甚,必食少瀉多,無藥可療矣。

腫脹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水腫脹滿屬有餘之證,官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矣。沉細而微,謂之證實脈虛,難言生矣。

五藏為積,六府為聚,實強可生,沉細難愈。

積聚皆實證也,實脈強盛是所當然,沉細為虛之診,真氣敗絕,不可為矣。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為何,邪氣已深。

中惡者,不正之氣也,緊細主吉,浮大則凶也。

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

鬼祟犯人,左右二手脈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數忽遲,無一定之脈形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

未潰屬實,洪大為正脈也。若潰後則虛矣,仍見洪大脈,則為邪實,最所忌也。

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形,數而無力。肺癰色白,脈宜短澀;數大相逢,氣損血失。腸癰實熱,滑數可必,沉細無根,其死可測。

肺癰而寸口數實,知膿已成矣。肺葉焦痿,火乘金也,是以數而無力。肺癰肺痿得白色者,肺之本色,得短澀者,肺之本脈。若逢數大是謂火來乘金。克我者為賊邪,血敗壞之診也。腸癰、實也,沉細、虛也,證實脈虛,死期將至矣。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左疾為男,右疾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此一節女科胎前之脈也。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言尺陰之脈搏指而動,與寸陽之脈迥然分別,此有子之診也。或手少陰心脈獨動而甚,心藏主血,故胎結而動甚也。動者,往來流到之動,非厥厥如豆之動也。疾即數也。滑而且數。按之不散,三月之胎也。滑脈不見而但疾不散,五月之胎也。

左為陽,故左疾為男胎;右為陰,故右疾為女胎。女胎腹形狀如箕之圓也,男胎腹形狀如釜之上小而下大也。昌按:陰搏陽別作寸陽之脈不搏指,迥然分別之義不合,何手少陰心臟獨動而甚,此有子之診也?宜作右寸肺脈不搏指,與左寸心脈之盛迥然分別也。

欲產之脈,散而離經。新產之脈,小緩為應。實大弦牢,其凶可明。

此一節產中之脈也。散而離經,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產後氣血兩虛,見小緩之虛脈為吉,若見實大弦牢,凶可知矣。

奇經八脈,不可不察。直上直下,尺寸俱牢。中央堅實,衝脈昭昭。胸中有寒,逆氣裡急。疝氣攻心,支滿溺失。

奇經者,無表裡配偶之經也。八脈者,陽維也,陰維也,陽蹺也,陰蹺也,沖也,督也,任也,帶也。直上直下,弦長相似。尺寸俱牢,亦兼弦長,是以有逆氣裡急之證,疝氣攻心,氣逆而裡急也。支滿者,脹也。溺失者,衝脈之干腎也。此以下七脈皆奇經脈也。

直上直下,尺寸俱浮,中央浮起,督脈可求,腰背強痛,風癇為憂。

直上直下則弦長矣,尺寸俱浮,中央亦浮,則六部皆浮。又兼弦長,故其見證皆屬風象。大抵衝脈主裡,督脈主表也。

寸口丸丸,緊細實長,男疝女瘕,任脈可詳。

寸口者,統寸關尺三部也。丸丸、動貌。緊細實長,寒邪盛而實也。男疝女瘕,即少腹繞臍下切痛也。

寸左右彈,陽蹺可決;尺左右彈,陰蹺可別;關左右彈,帶脈之訣。

左右彈,緊脈之象也。陽蹺主陽絡,故應於寸;陰蹺主陰絡,故應於尺;帶脈如束帶之狀,在人腰間,故應於關。

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

從右手手少陽三焦斜至寸上手陽明大腸之位,是陰維脈也。從左手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之位,是陽維脈也。斜上者,不由正位,而上斜向大指名為尺外,斜向小指名為尺內,斜邪在陽維陽蹺則發癇,癇動而屬陽。邪在陰維陰蹺則發癲,癲靜而屬陰故也。

脈有反關,動在臂後,別由列缺,不幹證候。

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也,以其不順行於關上,故曰反關。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非病脈也。令病人覆手診之方可見耳。

經脈病脈,非已昭詳,將絕之形,更當度量。

經常之脈,主病之脈,皆明於前矣。而死絕之脈,亦不可不察也,分列於後。

心絕之脈,如操帶鉤。轉豆躁疾,一日可憂。

經曰:脈來前曲後踞,如操帶鉤,曰心死。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後踞者,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如持革帶之鉤,全失沖和之氣,但鉤無胃,故曰心死。轉豆者,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狀,其短實堅強,真藏脈也。又曰心絕一日死。

肝絕之脈,循刃責責,新張弓弦,死在八日。

經曰: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又曰: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又曰肝絕八日死。

脾絕雀啄,又同屋漏,一似水流,還如杯覆。

舊訣曰:雀啄連來四五啄,屋漏少刻一點落。若水流,若杯覆,皆脾絕也。經曰脾絕四日死。

肺絕維何,如風吹毛,毛羽中膚,三日而號。

經曰:如風吹毛曰肺絕。又曰真肺脈至,如以毛羽中人膚,皆狀其但毛而無胃氣也。又曰肺絕三日死。

腎絕伊何,發如奪索,辟辟彈石,四日而作。

經曰:脈來如奪索,辟辟如彈石腎死。又曰腎絕四日死。舊訣云:彈石硬來尋即散,搭指散亂如解索。正此謂也。

命脈將絕,魚翔蝦游,至如湧泉,莫可挽留。

舊訣云:魚翔似有又似無,蝦游靜中忽一躍。經云:渾渾革至如湧泉,綿綿其去如弦絕,皆死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