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新編》~ 卷一 (7)
卷一 (7)
1. 腎藏歌
腎藏對分之,膀胱左共宜(腎有兩枚,相對而垂於腰之兩旁,左為腎,右為相火,有水火之異焉。膀胱是其府也)。旺冬身屬水,位北定無欺(腎屬水,旺於冬,位居北方,為壬癸水也)。包絡居於右,三焦附在斯(左為腎,為陰水,主藏志,右為包絡,為陽水,三焦是其府;中間為命門,主藏精,附診於右尺)。
兩耳通為竅,須骨髓其滋(腎之竅通於耳,其司在聽,須骨皆屬腎,故人須早白者、腎虛也。骨痿髓空者,腎敗也)。味鹹歸藿豆,精志自相隨(咸者、腎味,故喜而歸之。藿、菜也。豆、五穀之一也,皆腎之谷也。腎藏精與志,故精志而自然相隨而無病也)。沉滑當時本,浮緩厄在脾(腎脈本當沉滑是平,若遇浮緩,乃脾脈,是土來剋水,為賊邪,故厄也)。
色同鳥羽吉,形似炭煤危(腎屬北方,主癸水,其色本黑,然要黑如鳥羽者,光彩明潤也,故曰吉。不欲如煤者,黑暗而灰滯也,故曰危)。冷即多成唾,焦煩水易虧(腎屬水藏,喜溫而不喜寒。如寒冷過多則火衰,火衰則水盛而多唾。焦枯煩躁,心火盛也,火盛則水虧而多渴)。
奔豚臍下積,究意骨將痿(腎之積名曰奔豚,在於小腹,上至心下,若豚之狀,或上或下,奔走無時,故曰奔豚。以夏丙丁日得之,何也,乃脾病傳腎,腎當傳心,心以夏適王,王者不受邪,腎復還於脾,脾不肯受,故留結為積。久不愈,令人喘逆少氣,骨痿)。實夢腰難解,虛行涉水湄(音眉,水隒也。
腰者,腎之府。腎實則精血留聚,故夢腰有所繫;腎虛則精竭而水虧,故夢溺於水湄)。一斤餘二兩,腰脊對相垂(腎有兩枚,形如豇豆,重一斤二兩,附著於脊之十四椎下,各開一寸半。主藏精與志。《素問》曰:腎乃作強之官,技巧出焉)。膀胱是其府,九兩零二銖,縱橫廣九寸,腎下少腹居(膀胱重九兩零二銖,縱廣九寸,居少腹大腸之側。小腸下口,乃膀胱上口,水液由是滲入焉。
所以膀胱有下口而無上口,盛溺九升九合。《素問》曰:膀胱乃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白話文:
腎臟成對存在,一個位於左側,另一個則與膀胱相鄰(我們的身體內有兩個腎臟,它們相對地垂掛在腰部兩側,左側的是腎臟,右側的則是相火,它們分別具有水和火的不同特性。膀胱是它們的相應腑)。
腎臟在冬季最為旺盛,屬於水,位於北方,這是不會改變的(腎臟屬水,冬天時它的功能最強,位置在北方,是壬癸水的一部分)。
包絡(心包)位於右側,而三焦就附屬於此(左側是腎臟,代表陰水,主要功能是儲存意志,右側的包絡則是陽水,三焦就是其相應腑;中間的部分是命門,主要負責儲存精華,這部分會在右側尺脈中被探測到)。
雙耳是腎臟的外顯器官,骨骼和髓質都需要它的滋養(腎臟的外顯器官是雙耳,它們負責聽覺,骨骼都受到腎臟的影響,因此,如果有人的鬚髮早白,或是骨頭脆弱,髓質空虛,這些都是腎臟虛弱的表現)。
鹹味的食物,如豆類和藿菜,能滋補腎臟,精神和意志自然相輔相成(鹹味的食物對腎臟有益,因此腎臟喜歡這種味道。豆類和藿菜是其中的代表,它們都是腎臟喜愛的食物。腎臟儲存精華和意志,因此,精神和意志自然地互相配合,使人保持健康)。
正常的脈象應該是沉而滑,如果出現浮而緩,那可能是脾臟的問題(腎臟的正常脈象應該是沉而滑,如果出現浮而緩的情況,這通常是脾臟的脈象,表示土元素正在抑制水元素,這種情況被視為一種疾病)。
黑色如鳥羽般的膚色是吉祥的,但像煤炭般晦暗則是危險的(腎臟屬於北方,主管癸水,其顏色自然是黑色。然而,理想的黑色應該如同鳥羽一般,光澤明亮,因此被認為是吉祥的。然而,如果膚色像煤炭一樣晦暗無光,這就是危險的徵兆)。
過度寒冷會導致唾液增多,而焦躁不安則容易造成水分流失(腎臟屬於水元素,它偏好溫暖而非寒冷。如果身體過度寒冷,就會導致火元素衰弱,火元素衰弱又會導致水元素過剩,從而產生大量唾液。另一方面,如果感到焦躁不安,這通常是由於心火過旺,心火過旺又會導致水分不足,進而使人容易口渴)。
奔豚症狀出現在肚臍下方,可能是骨頭將要虛弱的信號(腎臟的積聚病症稱為奔豚,它通常發生在小腹部,向上延伸至心臟下方,形狀如同小豬,可能時上時下,沒有固定時間,因此被稱為奔豚。在夏天的丙丁日得到這種病症,是因為脾臟疾病傳染到了腎臟,腎臟本應將疾病傳播到心臟,但由於夏季是心臟的主宰季節,主宰季節的心臟不易受到疾病的侵襲,於是腎臟再次將疾病傳回脾臟,脾臟拒絕接受,因此疾病留在體內形成積聚。長期未治癒的奔豚症狀會讓人呼吸困難,氣短,骨頭變得虛弱)。
實證的夢境通常與腰部有關,而虛證的夢境則可能涉及涉水(腰部是腎臟所在的位置。腎臟實證時,精血會在腰部聚集,因此夢境可能與腰部有關;腎臟虛證時,精血會耗盡,水分也會減少,因此夢境可能涉及涉水)。
每顆腎臟約重一斤二兩,它們對稱地垂掛在腰部(每個人都有兩顆腎臟,形狀像長豆,總重約一斤二兩。它們附著在脊椎的第十四節椎骨下,各自相隔一寸半。腎臟的主要功能是儲存精華和意志。根據《素問》,腎臟是「強壯的器官」,它控制著技巧和能力)。
膀胱是腎臟的相應腑,重約九兩二銖,長寬各為九寸,位於小腹部位(膀胱的重量約為九兩二銖,長寬各為九寸,它位於小腹部位,靠近大腸的一側。小腸的下端是膀胱的上端,水液由此滲入膀胱。膀胱只有下端的出口,而沒有上端的入口,可以容納九升九合的尿液。根據《素問》,膀胱是「州都的器官」,它儲存著津液,通過氣化作用,使津液得以排出體外)。
2. 診脈賦
經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故脈者為血氣之前,所以主宰榮衛而不可須臾失也。脈字從月、從永者,謂得此可永歲月也。古脈字從血、從𠂢,所以使氣血各依分派而行經絡也。醫家由此以識經絡虛實,藏府之寒熱。由虛實寒熱以定藥之君臣佐使,補瀉溫涼。故先哲曰:脈理通乎神明,乃醫家之首務也。若誠能精於脈,則吉凶生死無不知矣。
欲測病兮死生,須詳脈兮有靈(欲推測諸病之生死,則詳診六部之脈,必有靈驗也)。左辨心肝之理,右察脾胃之情(左手寸部診心脈,關部診肝脈;右手寸部診肺脈,關部珍脾脈)。此為寸關所主(心肝脾肺四藏主於兩手寸關部也),腎即兩尺分並(腎有兩枚,垂於腰之兩旁,左為腎,屬水;右為胞絡,屬火。故腎獨在左尺部分診也,命門寄診右尺)。
三部五藏易識(三部、寸關尺也,五藏、心肝脾肺腎也,此則容易認識。七診九候須究心焉),七診九候難明(七診者,一靜其心,存其神也;二忘外意,無思慮也;三均呼吸定其氣也;四輕指於皮膚之間,探其府脈也;五稍重指於肌肉之間,取其胃氣也;六再重指於骨上,取其藏脈也;七詳察脈之往來息數也。九候者,三部之中各取溪中、沉三法,三而三之。
為之九候也。《內經》七診九候法云:七診者宜平旦,則如井之晨清且聚一也,陰氣未動二也,陽氣未散三也,飲食未進四也,經脈未盛五也,絡脈調勻六也,氣血未亂七也,故乃可診。至於倉卒病患,又不必拘於此論矣。九候者,三部各有浮中沉三候,三而三之為之九候也。
浮以候表,頭面皮毛汗腠之屬也;沉以候里,藏府二便骨髓之屬也;中者,無過不及,非表非里而無病之可議,中庸,所謂天下之正道也,反之者病)。
晝夜循環,榮衛須有定數(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一晝一夜,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榮衛共行五十度周於身,故曰有定數也。詳見《難經》)。男女長幼,大小各有殊形(男子屬陽,面南受氣,寸強尺弱。女子屬陰,面北受氣,寸微尺盛。老人脈濡而緩,幼人脈數而急,肥人脈常沉,瘦人脈常浮,故各有殊形也)。
復有節氣不同,須知春夏秋冬(五日為一候,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三氣四十五日為一節,二節九十日為一季,四季為一歲,故一歲之中有三百六十曰、七十二候、二十四氣。八節四季之令,與夫春溫、夏熱、秋涼、冬寒之氣候各有不同也)。建寅卯月兮木旺,脈弦長以相從(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乃足少陽膽經與足厥陰肝經木旺之時,二經相為表裡,木當春而發生也,故其脈來弦而長。然弦長中要帶和緩為有胃氣。
余藏仿此)。當其巳午,心火而洪(四月為巳,五月為午,乃手太陽小腸經與手少陰心經火旺之時、二經相為表裡,火性炎上,故其脈來洪大也)。脾屬四季,遲緩為宗(四季乃辰戍丑未之月也。當此之月,乃足太陰脾經與足陽明胃經土旺之時,二經相為表裡,土性厚重,所以寄旺於四季,故其脈來和緩而遲也)。
申酉是金為肺,微浮短澀宜逢(七月為申,八月為酉,乃太陰肺經與手陽明大腸經金旺之時,二經相為表裡。肺居在上,其體輕浮,故其脈來短澀而微浮)。月臨亥子,是乃腎家之旺,得其沉細而滑,各為平脈之容(十月為亥,十一月為子,乃足少陰腎經與足太陽膀胱水旺之時,二經相為表裡。水性下流,故其脈沉細而滑)。
既平脈之不衰(言診五藏之脈,四時隨經所旺而不衰,故為之平也),反見鬼兮命危(如春見短澀,夏見沉細,秋見洪大,冬見遲緩,四季見弦長,皆謂鬼賊相剋之脈,故為相反而危殆也)。兒扶母兮瘥速(若心見遲緩,肝見洪大,肺見沉細,腎見長弦,是子來扶養於母,亦相生之道也。雖病易瘥,何也?經曰: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
又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今心見脾脈,肝見心脈,是從前來之實邪也,故瀉之而愈),母抑子兮退遲(謂腎病傳肝,肝病傳心,心病傳脾,脾病傳肺,肺病傳腎,為母來傳子病雖不死,稽遲難愈。詳見《難經》)。得妻不同夫治,生死仍須各推(我克者為妻。假如心得肺脈,肝得脾脈,謂夫得妻脈也。
然妻來乘夫,雖不為正克,生死各有推斷也,解見下文)。假如春得肺脈為鬼,得心脈乃是肝兒,腎為其母,脾則為妻(五行木火土金水,相生者也;木土水火金,相剋者也。假如春屬肝木,見肺金脈,為克我之鬼賊也;見心脈,為我生之子也;見腎脈,為生我之母也;見脾脈,為我乘之妻也。其夏秋冬三季皆仿此而推詳。
見五邪圖)。春得脾而莫療,冬得心而不治,夏得肺而難瘥,秋得肝亦何疑(青得脾而莫療者,蓋言春中不見肝脈而獨見脾者,春乃肝木主令發生之時,而不見本藏之脈,是肝木自衰矣。又獨是脾土之脈,恐土旺生金,金來刑木,故可畏也。若春令脈弦而帶和緩,為木勝土之微邪,不足慮也。
其夏秋冬之時仿此而推)。此乃論四時休旺之理,明五行生剋之義(此二句結上文之意),舉一隅而為例,則三隅而可知也(隅、角也。言一隅既明,諸隅可知也;一理既明,諸義可推也)。